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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加快行政审批办理进程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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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淄博市高新区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服务方面,通过实施“建设项目联审代办”工作机制,推行“首席代办员”、“项目代表制”服务工作法,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初步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成本最低、扶持政策最优”目标,加快了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进程,为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发挥了助推作用。但从审批过程来看,“特事特办与规范管理”的矛盾依然存在。现结合高新区项目审批与落地促进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目前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困惑

一是审批事项多。拟投资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要经过环评审批、节能评价、安全评价、水保方案、项目立项、供地审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城市绿化设计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市政园林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人防工程报建及设计图纸审查、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备案、建筑质量监督手续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不少于19个环节审批程序。这些审批事项仅仅是该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审批项目,如果加上项目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审批的事项则会更多。因此,一个项目从审批启动到开工建设至少一年以上。

二是授权不到位。比如办理土地、规划、环评、安评、人防等审批手续,存在市级审批权限授权不到位问题。高新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只是负责接收、初审投资方申报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市有关部门审批,而无权对申报事项实施审批。经初审上报的报批资料有时按照市审批部门要求需投资方反复修改完善,反复修改往往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一般而言,投资方修改补充资料的时间是不纳入市审批部门对外承诺审批时限内的,投资方只有达到市审批部门要求方可正式进入审批程序。授权不到位是制约高新区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是技术审查难以实现市场化。技术审查贯穿在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涉及环评、能评、安评、规划测绘、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等节点。技术审查存在行业垄断或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项目审批进程,甚至成为审批效率提升的掣肘。这些因素往往是高新区有关职能部门全力协调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

四是高效审批与规范管理的矛盾。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加强,用地、规划、节能、环保、消防、质检、安全等各方面的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在实际审批过程中各职能部门通过优化审批流程,采取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或特事特办、后置审批等措施加快了审批效率,但随之而来“高效审批与规范管理”的矛盾,“先批后补”出现脱节,已成为行政审批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五是选址变更等其他因素。有些企业既不参加说明会也不愿接受业务指导,对审批手续办理表现出等、靠姿态,甚至在提报资料时能拖则拖,影响了审批进度。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到位、设计不够细致或由于项目选址更改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时有发生,也是影响审批效率的原因之一。

二、几点建议和对策

1.厘清审批事项。各职能部门应结合淄博市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重新界定审批事项、权限,摸清家底,在落实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上无缝对接,对于高新区权限内的事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该精简的精简,该取消的取消,做到该减的环节减下来,该降的门槛降下来,该压缩的时限压缩下来,最大限度地予以整合或取消,编制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充分授权到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本应享有与市级相等的审批权限,但是很多项目还需要经由市级部门审批,该授权的行政审批项目没有授权。目前只有经发局落实了市级审批权限,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部门的部分审批事项需上报市局审批,制约了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为此,建议进一步对上争取审批权限,履行好审批职能。在摸底、分类、公开的基础上,对于市属审批事项,尤其是与重点项目开槽建设关系较大的环保、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审批权,积极对上争取,充分发挥市赋予高新区的审批管理权限。

3.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建好“市民之家”,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切实把各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统一整合到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审批事项由自由分散向集中规范服务转变,抓好各审批职能部门事项、人员的进驻,确保“人”进中心到岗到位“能办事”,“事”进中心便民利民“办成事”,“权”进中心授权到位“办好事”,从体制上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等问题。进一步改造升级电子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抓好中介服务区进驻和管理,为加快审批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4.抓好联审代办。在落实好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淄博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优化流程联合审批试行方案》,并依据《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代办服务暂行办法》、《企业设立联合审批试行办法》,重视对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和培训,抓好“首席代办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上审批业务协调力度,开展好“联审代办”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精减、合并审批环节和提报的资料,印制代办服务手册、开通网上申报审批业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5.理顺审批体制。建立起审管分离、权责并重、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成本最低的工作目标。据了解,潍坊高新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局合一”,已组建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仅组织机构代码一项行政审批由过去的承诺时限5天压缩为1天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淄博市各区县也已将工商、食药、质检等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归并到位,文昌湖区也已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而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理应走在全市甚至全省前列,但至今相关审批事项审批权限无法落实到位,严重制约企业设立审批环节效率的提高。建议组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建议挂包领导、挂包部门、职能部门和项目驻地园区等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让企业全方位了解高新区联审代办、代建、代缴及项目促进等有关政策。制定对重点项目促进考核措施,建议针对“联审代办”、“特事特办”审批事项需要企业提报相关资料而企业在承诺期限内不提报或提报不齐全的,发出督办单并与政策兑现相挂钩。

7.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纪委(监察局)、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审查各部门选派人员资格;对审批事项应进未进、授权不到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审批效能低等现象进行明察暗访,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及时通报、处理,对多次督促仍不落实整改的单位,取消其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全面优化和提升高新区投资服务环境。

关键词:高新区 项目审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