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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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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以软件产业为先导的服务外包产业,是加快我县与国际经济接轨、培育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举措。为抢抓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新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大突破,现就促进我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订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扩大开放为动力,以人才建设为支撑,以优化环境为保障,促进全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2.实施步骤。把软件产业作为服务外包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优先发展。在发展模式上,重点培植信息技术外包(ITO),适时开展业务流程外包(BPO);在起步方式上,先从境内外包开始,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尽快开展离岸外包服务;在目标步骤上,可首先接受基地城市辐射,通过联盟、合作等方式,承接来自主要基地城市转包、发包、分包业务,逐步培育具有自主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企业群体。

3.目标定位。20*年,做好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基础性工作,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2009年达到5000万元,2010年达到2亿元。力争到2010年,引进1-2家员工超过200人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全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不少于60家,其中从事离岸外包企业不少于1家。

4.基地建设。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服务技术平台、网络系统建设,提供稳定的供电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通信端口;优先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生活、居住、交通、金融、教育、医疗、商业、体育、娱乐等配套设施,保障企业发展和员工工作、生活需要,把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打造成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绿色生态园。

二、构筑产业发展载体,形成集聚效应

5.加快园区建设。由县政府牵头,以江苏*经济开发区为母体,创建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区,以“区中园”形式规划建设“软件园和服务外包产业园”。通过“民办公助”的园区开发体制,采用企业化运作方式建设软件园和服务外包基地。

6.大力培育和引进企业。按照“鼓励创新,扶持创业,宽容失败,倡导协作”的总体要求,大力扶持本地初创业和微小企业发展,鼓励创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县财政投入资金在江苏*经济开发区成立*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县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平台建设、投资融资等服务。

三、建立人才培训促进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7.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积极吸引软件和服务外包高端人才来泗创业、就业或为本地企业提供服务,建立高端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端人才,享受“*县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补助。对企业新引进专科学历以上的人才,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由县人事局办理人事手续;对企业新引进本科学历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且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企业工作期间本科学历每月给予300元津贴;研究生学历的每月给予1000元津贴,博士生或高级工程师的每月给予2000元津贴。其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出入境管理等优先安排,在参与学术交流、招商推荐等重大活动时由引智项目单位负责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8.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制订人才培训规划,构建多元化、多层次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养体系。鼓励境内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与在泗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合作办学或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职业培训机构,并依托县职业教育和公共实训基地,进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批软件和服务外包适用人才。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信息库,提供人才储备服务,搭建就业创业平台。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9.设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年,县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扶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以后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专项资金使用由县财政局和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集中申报。

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人才培训补贴。对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软件和服务外包技能培训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在本地就业一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给予50%补贴。对中、高层次软件和服务外包技术人员出国培训、进修或聘请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县讲学和工作的给予重点资助。

——办公用房补贴。入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5年内按人均10平方米左右零租金配套办公用房,免费使用部分办公设备。经有县关部门批准的未入园企业,房屋租金3年内按人均1000元/年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兑付。

——生活用房补贴。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主要创业人,按人均6000元/年的标准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3年,其他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按1500/年的标准补贴房屋租金,优惠期为2年,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兑付。

——市场开拓补贴。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专业展会、国际市场宣传,在给予国家、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费用50%支持的基础上,再给予国家、省扶持资金的50%配套补贴。经县政府同意,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举办的人才招聘、展览促销等活动,给予场租费用定额补贴。

——认证补贴。推动软件企业进行“双软认证”,通过软件企业认定的,给予1万元补贴;通过软件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5000元补贴。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通过CMMI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后,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认证补贴。

——原创奖励。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含副省级)电视台播出,按二维动画片每分钟5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1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二维每分钟1000元、三维每分钟2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出口奖励。连续三年,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包业务合同、出口合同备案证书和银行结收汇单为依据,企业当年出口额与上年度相比(首期出口规模以30万美元为基数),每增加5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兑付)。

——表彰奖励。对年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县外母、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每年对为我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0.新设企业补助。在我县新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国内外知名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建筑容积率达到3.0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1000人的,补助500万元;1000人以下500人以上的,补助300万元;500人以下200人以上的,补助100万元;200人以下100人以上的,补助50万元;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补助30万元;50人以下30人以上的,补助20万元,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2000人以上的企业,县政府将采取更加灵活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和支持。入区企业,其接入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上网通信使用费,三年内可按国家规定资费标准的50%交纳,差额部分财政和电信部门各负担25%。

11.推动企业品牌建设。鼓励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强品牌建设,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申报国内外专利、科学技术奖,争创知名品牌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40万元和100万元;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市级名牌产品,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12.税收奖励。落户我县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依法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同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免收,后5年减半的奖励。——从事管理、技术工作的人员和为本县企业提供服务的外地高端人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5年免收,后5年减半的奖励。——推动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税收政策。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为承接外包服务项目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3.建设用地优惠。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内外企业在泗投资兴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或兴建软件园。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项目可以划拨供地;属于物流(仓储为主)、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型服务外包项目可以参照工业类性质项目,以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挂牌出让供应土地;属于划拨用地的,如果改变用地性质应按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14.给予融资支持。建立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注重完善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引导扶持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鼓励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风险投资,逐步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风险投资体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县担保公司设立500万元风险担保资金,引导金融、担保机构针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特殊性开创新的信贷方式,支持有前景的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县政府每年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外包信贷框架协议,确定每年金融机构向本县服务外包企业信贷投放额度。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我县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完成上市前的培育、改制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上市,并提供便捷的服务。

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县科技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研究制订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和行业规范。16.放宽市场准入。工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对从事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研发和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给予工商登记便利,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和登记冠名条件。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允许实行分期到位,首期实收资本可按申请注册资本额的20%给予注册。凡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17.支持本地采购。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外包业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本县范围内的外包企业。

18.建立行业协会。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内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协同,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目标考核1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信息产业和开放型经济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研究室、县政府办、江苏*经济开发区及经贸、外经贸、发改、公安、科技、教育、文化、建设、财政、金融、工商、税务、人事、劳动、统计、国土、电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县外经局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

20.纳入目标管理。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细化分解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评。今年底要设计建立一套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并试行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统计制度,客观反映全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

21.强化招商考核。将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且常年用工5人以上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及相关培训机构纳入招商引资考核,凡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按其营业额的处10倍认定招商引资实绩;培训机构向本地输送的合格就业人数,按每10人视同500万元招商引资实绩予以认定。

22.实行认定制度。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实行认定制度,经县发改、科技、文化、经贸、外经贸等有关部门认定,并报县政府批准的从事研发、创意、设计、培训、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均适用于本意见,相关政策择优但不重复享受。县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