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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同义词“杀\弑\诛\戮”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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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秦同艾词是古汉语词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成为现代语言学专家和学者研究的重点。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收集先秦文献典籍中的相关语言材料,对先秦同义词“杀、弑、诛、戮”从语义、语法和语用三个乎面进行了分析,试图更细致地探究同叉词之间的差异,从而促进古汉语词汇的研究和探讨,使我们更好地研究和保存古代典籍和文化。

关键词:先秦;同义词;语义;语法;语用;辨析

一、从语义方面辨析同义词组“杀、弑、诛、戮”

《说文》:殳部,“,戮也,凡教之屡皆从。”

戈部,“戮,⒁病!鄙薄⒙净ノ训释,为同义词。

毅部,“弑,臣⒕也。”

言部,“诛,讨也。凡⒙尽⒕涝鸾允恰!

(一)义项分析

在“杀”这个义项上“杀、弑、诛、戮”这组同义词是相同的。先秦文献中该组同义词使用“杀”这个义项的例子如:

(1)崔子弑齐君,陈文子有马十乘,弃而违之。《论语》

(2)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孟子》

(3)仆人授公,公读书曰:“臣诛于扬干,不忘其死。《国语》

(4)韩厥献丑父,S献子将戮之。《左传成公二年》

(二)范围不同

“杀、弑、诛、戮”四个同义词都有表示“杀”的义项,因此互为同义词,然而在语义范围上又不尽相同。“杀、戮”的意义范围大,泛指一切使他人致死的行为;“弑、诛”的语义范围相对较小,适用于特定环境,“弑”特指臣弑君或子弑父。另外“诛”还有责罚的意思。例如:

(1)“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宣公十一年》

以上例句中同样是表达“杀”的意思,前者用弑,后者用戮。由于“杀”的语义范围不同使然。

(2)“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左传》

在此例中,桓公为君主,用“杀”而不用弑,充分说明“杀”的使用范围广,任何形式的杀戮行为都可以称为“杀”。

(3)吾闻之曰:“大国道,小国袭焉日服。小国傲,大国袭焉曰诛。”《国语》

“诛”在此应为“讨伐”,而并非“杀戮”。

(三)感彩不同

“杀、戮”属中性,无所谓褒贬;“诛”表示杀死有罪者,含有对被杀者的贬斥。有明显的褒义:“弑”用于以下犯上这种所谓大逆不道的行为,带有贬义。例如:

(1)“有罪者必诛。”《韩非子难三》

(2)寡人率兵入诛不当为王者。《史记》

(3)“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史记》

由例(1)(2)(3)可知,“诛”所适用的对象为“有罪者”“不当为王者”“暴秦”,含有替天行道的意味,是正义的行为,因此,“诛”带有褒义。

(4)“赵盾弑其君。”《左传》

(5)高祖之东垣,过柏人,赵相贯高等谋弑高祖,高祖心动,因不留。《史记》

(6)即与众十月即墓上弑齐君舍,而商人自立,是为懿公。《史记》

例(4)(5)(6)中“弑”皆为臣下杀害君主的不道行为,含有指责、贬斥的意思。

(7)“公予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桓公十七年》

(8)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为戮乎!”成公二年

(9)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史记》

(10)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孟子・尽心上》

以上例句中,无论杀的对象有罪还是无罪、该杀还是不该杀,都可用“杀”或“戮”,因此断定“杀”“戮”不具有褒贬意味,属于中性词。

二、从语法方面辨析同义词组“杀、弑、诛、戮”

(一)语法功能

“杀、诛、戮”除了作为单音词单独充当句法成分,还可以作为语素组合成双音词,常见的如:杀戮、诛杀、诛灭等,而“弑”则只能单独使用,因此“弑”的构词能力相对来说较弱。例如:

(1)“诛杀忠臣而立无节行之人,是内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斗士之意离也,臣窃以为不可。”《史记》

(2)至陈,陈王诛杀葛婴。《史记》

(3)“不敬畏,善欺绐人,戮死。”《灵枢・阴阳二十五人》

(4)父母宗族,皆为戮没。《战国策・燕策》

(二)词语搭配能力

“杀”“弑”“诛”“戮”用于主动句中都可以带宾语。

(1)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2)哀姜淫於鲁公子庆父,庆父弑,哀姜欲立庆父,鲁人更立公。《史记》

(3)八月丙午,齐王欲使人诛相,《史记》

(4)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孟子》

(三)被动句式

“杀”一般用于主动句,很少见于被动句式中,“戮、弑、诛”既可用于主动句又可用于被动句,而其使用情况又有所不同。“戮”在表示被动含义时常用于“为戮”“为……所戮”,也可单独使用表示被动。例:

(1)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桓公十七年》

(2)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羽本纪第七》

(3)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文公十年》

“弑”常与“所”搭配,“所弑”表示被动,也可单独使用直接表示被动,不用其他标志词。如:

(4)顷侯二十年,周幽王,为犬戎所弑。《史记》

(5)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孟子》

(6)十三年,晋侯弑,于翼东门葬,以车一乘。《战国策》

“诛”常用“见诛”“诛于”,表被动,或单独使用。如:

(7)燕将惧诛,遂保守聊城,不敢归。《战国策》

(8)仆人授公,公读书曰:“臣诛于扬干,不忘其死。《国语》

(9)恐见诛,乃阴令人告其兄齐王,欲令发兵西,诛诸吕而立。《史记》

三、从语用方面辨析同义词组“杀、弑、诛、戮”

这里主要运用语境分析法来辨析同义词的使用情况。语境是语用理论中比较重要的一项研究内容,这里主要指词在具体的语言使用中具有句法的选择性和语义的选择性,所有的词语都有自己适用的具体、特定的环境。首先根据词的感彩讲“杀、弑、诛、戮”这组同义训分为两组,杀和戮两个中性词归为一组,弑和诛订褒贬之分归为一组。

(一)“杀”和“戮”所处语境不同

在古汉语巾“杀”和“戮”都表示一般的杀戮,词性属于中性,适用范围较广,在具体的使用中它们又有所区别。“杀”土要用于主动句中,被动句中则多用“戮”,例如:

(1)乃杀子纠于生窦,利忽死之。《左传》

(2)齐人取而杀之于夷,以其尸归,僖公请而葬之。《左传》

(3)呼曰:“自令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为戮乎!”《成公二年》

(4)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成公三年》

(二)“弑”和“诛”所指对象有异

“弑”用于表示子杀父或臣杀君等以下犯上的大逆不道的行为,“诛”则与之相反,主要用于讨伐不仁不义之徒。例如:

(1)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孟子》

(2)“晋赵穿弑其君灵公。”《史记》

(3)“乃留屯荥阳,使使谕齐王及诸侯,与连和,以待吕氏变,共诛之。”《史记》

(4)“见不仁者诛之,如鹰r之逐鸟雀也。”《左传》

四、结语

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查阅先秦文献典籍,对先秦同义词“杀、弑、诛、戮”从语义、语法、语用三个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比较分析。本文不仅针对同义词组的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功能进行对比研究,还尝试了从文化背景和上下文等语境因素角度进行分析,试图更加准确地掌握同义词的用法,从而促进古汉语词汇的研究和探讨,使我们更好地研究和保存古代典籍和文化。

参考文献:

[1]廖秋玲,同义词的语用研究,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5,6

[2]李湘,“诛、毅、弑”的语用特征,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7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