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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市场上“琼民源”、“银广夏”等民间审计失败案例,“上海喜福问题肉”阴阳报表披露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纷纷浮出水面,给我国审计行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民间审计独立性概述
民间审计又称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所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下,对有关经济组织的经济事项所进行的审计查证业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审计的独立性影响着审计的质量和可信性。审计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机构与利害关系者保持中立的一种状态,不受威胁和牵制,以利于审计工作的正常和顺利进行,使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更具权威性,最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现状
(一)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状态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当前相当一部分仍处于小、乱、散、极不规范的状态中,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能力独立承担大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审计项目。中国长久的经济复苏,促进会计事务所的发展有30年了,政府多次推动事务所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比国际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仍相差甚远,这使得会计事务所对客户的依赖性增加。
(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及其控制现状。面对外敌入侵的私营审计机构,在200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旨在促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相关建议。其主要内容是,以促进公司合并的规模化经营,以提高当地民间审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在“做大做强”的意见指导下,掀起了国内事务所合并浪潮。然而,合并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只是合并增加了人员和资源,实质的核心内容并未改观,所以得到的效果是不明显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方式存在漏洞。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我国现行的独立审计付款形式采用“谁委托,谁付款”的方式。就目前的付款方式来看,企业按国家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报表审计,由企业即被审计者独立负担审计费用,存在漏洞。
(四)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职业道德不规范。近年来,随着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热门化,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考注册会计师的行列,每年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执业人员也越来越多。2011年2月22日,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披露,2011年,国家审计署抽查的16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中,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0多名具有签字权的注册会计师,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金额达71.43亿元。这一系列审计失败事件使得人们对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提出了一定质疑,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提升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已成为重中之重。
三、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一)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该考虑经济利益对审计独立性的重大影响和损害,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因素直接影响到审计独立性的案件已经是数不胜数,2014年市场上肯德基、麦当劳所选用的“上海喜福问题肉”事件曝光令人咋舌,会计报表粉饰严重,对内对外存在阴阳报表,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纷纷浮出水面,给我国审计行业造成了很深刻的影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的最本质原因还是经济利益。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关系;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特定的审计客户,这样势必会对某一重大客户产生依赖,久而久之,终究会影响审计独立性;过分担心现在或将来会失去某项业务或某个客户;与审计客户存在着密切的经营关系;对审计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可能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影响到审计独立性。
(二)自我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该考虑自我评价对审计独立性的损害,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审计小组成员曾经是审计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者可以对审计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职员;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为审计客户提供直接影响审计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如:会计服务,咨询管理服务等非审计服务;为审计客户编制属于审计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若注册会计师为审计客户编制了会计报表,再由自己去审核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三)外在压力。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外界压力对独立性的损害,外在压力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重大审计原则问题上与审计客户存在意见不统一的情况,而被迫受到解聘的威胁;审计过程中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审计业务受到审计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
四、维护民间审计独立性对策建议
(一)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保证业务分开管理。有些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会产生负面影响,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对部分非审计服务要做出禁止性规定。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不能为客户提供不相容业务,但没有明确规定不相容业务的具体范围。例如,在银广夏审计失败事件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同时担任了银广夏公司的财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但是在后来的具体调查中却难以对此问题进行定性分析,主要就是因为对于不相容业务的具体分类,国家机关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
(二)平衡审计付费与三方关系
1、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为保证年审报告的真实准确性和最大独立客观性,审计费用应由国家财政部门支付,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
2、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来说,一般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出具证明以及按要求向国家机关提供年审证明,受益者是国家而非企业本身,因此应当由国家税务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专业审计服务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费用。
3、对于上市公司的专项审计,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若由证券公司支付审计费用。如果公司是为了上市而进行审计验资,表面上看只要有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公司就可以顺利上市,受益颇多,但是“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信息的真正受益者和使用者是决定买上市公司股票的广大投资者,证券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服务机构,同时,也可以是审计意见的受用方,我们可以让证券公司作为审计委托人前期先承担审计费用,后期通过适当的转嫁方式把审计费用分摊到每一个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身上;(2)若由董事会承担审计费用。对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可以由股东大会决定,委托通过认证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且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来支付。
(三)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惩处力度。我国处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初级阶段,短短的30多年间发展起来的注册会计师制度远远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法制不健全,惩处力度不够,都已经影响到了审计独立性。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独立审计的法律法规本身与《公司法》、《税法》、《经济法》、《刑法》等各种法律法规不衔接,所以应尽快完善、规范,尽早制定出《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监管制度》,完善并颁布《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及实施细则,赋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处权力,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成立注册会计师惩处协会,专门负责监管处理各类违法违纪的审计案件。同时加大对注册会计师与企业间联合造假的处罚力度,引入股东诉讼制度,使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引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应进行相关赔偿。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由于层出不穷的审计失败案例,对社会造成破坏性影响,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只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才有资格参与审计,这方面执业能力和关注度成为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关键。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尤为重要,和同行业的人才交流学习,不仅能增进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而且能提高审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