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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比我的儿子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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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71年前吧,母亲抱着我说:“牛耕田,马食谷;父赚钱,子享福。”我问:“马儿不是吃草的吗?怎会吃起谷来了?”不记得母亲怎样回应,她的智商比我高,从小就斗她不过。

父赚钱,子享福――天下不可能有比这更大的真理。儿子4岁开始入学,今年36岁了,还在大学进修。他历来成绩好,不需要他养我,就没有理由要他拼命去赚钱。儿子在医院每星期工作70多个小时,也没有理由要求他放弃现有的工作。除税后,他的月薪不到3000美元,计算时薪,他比不上一个香港的小学教师。如果儿子不再深造,出去赚钱,很容易拿到4倍于现在的收入,但他要继续学下去,我也找不到理由反对。儿子勤奋好学,也喜欢花点钱,我对太太说:“补贴他一点吧,花钱可以松弛一下,儿子神经出事我们岂不是输光了?”

说没有心痛过是骗你的。不久前给儿子打电话,找了几次才找到。我问:“为什么不接电话呀?”他答:“30个小时没有睡了,很累。但还要继续。”“为什么呢?”“一个两岁大的孩子病重,能活下去的机会不大,希望奇迹出现,我不能让他死去。”“没有其他医生替代吗?”“有的,但这个孩子是我的病人,我要跟进。”我只能回应:“你做得对,医生是要这样做才对的。”

20多年前,儿子在香港念书,暑期让他到海运大厦商场的一家玩具店做临时工。因为儿子的英语流利,对外籍小朋友推销很有两手,店老板重用他,每天下午工作6个小时给他250港元。我精打细算,儿子拼搏6个小时后要到食肆大吃一餐,来去要不是司机接送就是坐出租车(父赚钱也),总成本近400港元,收入250港元,是亏本的:,但我还是鼓励儿子做下去。在玩具店工作是没有什么知识可以学得到,我对儿子说这种工作可以训练他的干劲与耐力,可以教他怎样才算是把工作做得好,也可以让他知道,事无大小,责任总要有个交代。今天儿子不论工资,每星期工作70多个小时,算是学会了。

我不怀疑儿子的机遇比今天国内的劳工多出很多。问题是在新劳动法,国内的员工每月不能超时工作逾36个小时,也就是平均每星期工作时间不能逾48个小时。这些劳工怎会变得比我的儿子金贵了?说是国家爱惜劳工吗?当然是,应该是,但有谁会相信,国家爱惜劳工胜于我爱惜自己的儿子呢?要为劳工争取上进的机会吗?爱惜他们,不让他们多劳动,这机会怎样算的?国家为工作时间设了上限,可不是劳工的意愿,是哪个天才想出来的呢?蠢到死!

我自己昔日求学的经历,远不及今天自己的儿子那么惬意,但要比国内的劳工好一点,好不太多。父亲早逝,母亲爱惜,但我没有求过她一分钱。在加拿大多伦多没有大学收容,什么工作都做,较舒适的是在摄影店的黑房工作,每小时1加拿大元。后来转到加利福尼亚大学就读,机会难逢,看到前途,就拼搏起来,每星期的工作与读书时间加起来约90个小时,我不是例外,从香港去的学子,除了几个娇生惯养的,一般部工作“超时”一倍。有到火车站搬行李的,有敲门售货的,有到唐人街洗碗或当招待的。我自己尝试过的工作足够写一本厚厚的书,不写也罢。勤奋负责,不乏雇者,后来成绩好,有奖学金,也有研究助理或教书助理的工作,应接不暇也。

比较过瘾的是进入研究院之前,粗下的工作免不了,这期间我的发明是,与一位同学合资500美元买了一部旧皮卡车,加50美元买了一部用汽油的旧剪草机,到处敲门替人家剪草。市价8美元,我们收5美元。两人合作,剪得快,剪得好,约30分钟剪得客户满意。过了不久生意滔滔,但每天只能在课后操作一两个小时,周末多一点。

我这一代的生活比不上儿子的,但比今天国内的劳工好。我父亲那一代当然比不上我,也比不上今天国内的劳工。父亲当年的拼搏与一些叔伯的艰辛,母亲生时对我说完一遍又一遍,她就是要我知道成功的过程是怎样一回事。母亲说,上世纪早期在香港工厂当学徒不仅没有工资,较蠢的要给老板补米饭钱。几个月可以学会的技术,学徒要先干洗碗、扫地等粗活,学满师通常是5年了。父亲胜一筹,晚上自修英语,加上学习,半译半著地以中文写了一本电镀手册。后来设馆收徒,也卖电镀原料。他的名字是张文来,被誉为“香港电镀行业之父”,谢世后多年他的诞辰被拜为师傅诞。火尽薪存,今天在昆山的文来行,还在生产当年父亲改进了的抛光蜡。小生意,但既然是父亲的玩意,可以继续就继续下去吧。

提到上述,是要说明论生活与收入,无疑一代胜于一代,但论到创业成就,以我家为例,却是一代不如一代。我可以断言,如果《新劳动法》在神州严厉执行,有工作时间的上限,而每个被雇用的炎黄子孙都受到这上限约束,不可能有一个人的成就比得上我的父亲,不可能有一个比得上我,也不可能有一个比得上我的儿子吧。真实的效果将会如何呢?被雇的炎黄子孙中总有一些人的成就高于我们一家几代,但这些杰出之士一定是违反了《新劳动法》!

朋友,想想吧。如果一个社会有老板,也有员工,但老板永远是老板,员工永远是员工,那么在《新劳动法》的严厉约束下,不会有员工杀出重围。久而久之,整个社会就变为一个奴隶社会了。20年前微软发迹的故事令人欣赏。商业天才盖茨把微软的总部称为校园(campus),内设饭堂,鼓励衣衫不整的青年不出外进膳,晚上灯火通明,不分昼夜地工作的雇员无数。据说每星期工作逾百小时的不少。自甘为奴,被盖茨“剥削”,他们也因此在10年后身家逾千万美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