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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遇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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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帮助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作者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对大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指出了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主要问题,并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云南省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问题 建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2009年启动以来至2011年6月,全省共发放贷款金额5.28亿,资助学生9.6万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帮助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办理申请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中,依然面临很多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了更好地了解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实际问题,探索改进和完善助学贷款工作的方法,我们选取了云南民族大学申请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本专科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50份,收回有效问卷404份,回收率为89.7%。其中男女生比例为4∶6,大一、大二、大三的年级比例为4∶4∶2,生源地户口城镇与农村比例为2∶8。

一、问卷调查结果基本情况及分析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限额6000元基本符合在校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总额。

目前每生每年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被调查的404人中,学费和住宿费加起来总额在4000―6000元的学生占调查总人数的64%,10000元以上的约占调查总人数的21%。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基本解决大部分高校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

在被调查的404人中,认为自己家庭经济条件能全部承担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为5%,能承担一半的为37%,能承担一半以下的为30%,完全不能承担的为18%。140人申请过1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占被调查人数的35%;114人申请过2次,占被调查总人数的28%;39人申请过但没成功;116人没有申请过。学生申请贷款的成功率达63%,这说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此外,62%的同学打算申请2011―2012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说明很大一部分学生希望通过贷款帮助其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所以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学生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途径多种多样。

学生主要通过学校录取通知书里附上的材料(65%)、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7%)和学校宣传(30%)等途径了解这一政策。学校和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加强运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报纸杂志等媒体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详细解读,让学生清楚地了解政策的细枝末节,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

(四)学生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出的希望和建议

调查中,29%的学生希望“能够一次性申请,连续几年放贷”。此外,学生期待程度的排序为: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及学校能及时通知自己是否申请到贷款和其他基本情况;贷款总额能更大一些,除了学费和住宿费外,还能贷生活费;手续能够更简化,有关单位工作效率能提高,服务态度能改善;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政策变更能及时告知;银行方面能提供个性化的还款方式等。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了解程度不够。

在被调查的404人中,“完全不了解”的为6%,“了解一些”的为66%,“听说过但不了解”的为16%,“深入了解过”的为10%。正因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解程度不够,学生对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就存有顾虑和担忧。据调查数据显示,51%的同学最担心“贷款名额不够而不能申请贷款”,17%的学生最担忧由于“信息掌握不及时,错过办理时机”;8%的学生最担忧的是“对还款方面的注意事项一无所知”。所以必须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解析和宣传工作,才能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开展,才能让更多高校困难学生成为这一项政策的真正受益者。

(二)所需证件过多,办理程序复杂。

2010年与2009年相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添加了网上注册申请,其程序和所需证件为:

1.网上进行申请,信息填写正确后导出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

2.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在校学生需要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学校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4份合同。(贷款资格由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4.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很多同学家住农村,办理所需证明材料需要从家到县城来回跑3次左右,才能成功签约。在被问及“如果不打算申请2011―2012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因”时,30%的学生是因为“贷款手续麻烦”,39%的学生是因为“希望获得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所以只有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才能提高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效率。

(三)申请贷款的学生较多,但名额有限,申请率远远大于成功签约率。

调查结果显示,55%的同学认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遇到的实际困难是“生源地名额有限,申请贷款的学生较多,担心争取不到名额”。独立性是当代大学生的显著特征,很多同学都想通过贷款缴纳学费以此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很多为了显示独立性但家庭可以支付学费的同学,还有存在“不贷白不贷”心理的同学也加入申请大军中来,促使申请人数较多,导致信息掌握不全、不了解办理程序的部分贫困学生没有争取到贷款名额。

(四)高校与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协调度不够,导致办理时间较长。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高校的工作是提供在校未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和在校表现情况的证明材料、回执证明材料。但在办理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实际困难有:学校宣传不到位;办理工作人员不够,高峰期人员拥挤,办理时间较长;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补办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不通过。

三、改进和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详细剖析和解读政策。

1.高校对于入学新生继续采取在录取通知书里加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材料的方法,确保入学新生和家长第一时间内了解到相关政策。对于在校学生,应及时告知相关政策的变更、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以便能更快更高效地申请到贷款。

2.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与高校相配合,积极组织专业人士在高校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相关解读及剖析,分析利弊。特别是还款方面,要让每一位想申请贷款的学生清楚了解贷款及还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增强学生理性贷款的意识。

3.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进行政策宣传。特别是充分利用当地电视节目进行专场政策宣传,介绍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确保贫困学生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办理信息,真正受益。同时也加深家长对政策的了解度,为日后催款、还款工作奠定基础。

(二)减少申请所需材料,简化办理程序。

《财政部、教育部与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政[2008]196号)明确规定:“高校在读学生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额较少,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在校未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这一点就造成了材料的冗杂和手续的多余。各高校可以主动将在学校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名单和详细情况告知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提供少数,避免大头”,这样就减免了一份材料和一道手续。

(三)提供个性化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

1.办理回执时,高校应提供咨询窗口,告知学生办理回执的所需材料和程序。

应增设“回执代寄”窗口,帮助同一生源地学生集中代寄回执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样不仅能帮助学生节约邮寄回执的费用,而且能方便生源地资助中心统计回执情况。可以聘用学生作为临时工作人员,按学院,分时段分批进行办理,避免拥挤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2.资助管理中心可以提供咨询窗口、网上申请窗口、材料复印窗口和等候休息区等。据调查,65%学生建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增加办理人员和窗口,提高服务态度和质量。部分新生在高中时接触网络较少,网上申请窗口可为其提供方便。

(四)完善贫困学生评判标准,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审核。

现行的助学贷款制度是通过乡镇级民镇办和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来评定的。相关单位在开具证明材料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相关民政部门普遍存在“谁来都盖章,谁来都签字”的情况,这样学生所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就缺乏有效的真实性。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由于人员少,工作繁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对学生的贫困程度进行深入摸底考察,在审核的时候也只能根据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者中存在许多伪贫困学生。相关单位如民政办的领导应重视严格审核贫困证明材料,尽量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贫困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在有限的贷款名额内,让真正贫困的学生申请到贷款,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

(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按需分配贷款名额。

作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应联合当地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情况调研,根据地方经济状况,合理增加贷款名额,确保“应贷尽贷”的落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刚刚起步,存在实际困难是正常的。只有不断发现问题、总结问题、解决问题,才能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使更多的贫困生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云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贷[2010]27号.2010-07-19.

[2]王新国,姜旭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现状研究[J].2009-09.

[3]柯尊韬.全面推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行性研究[J].2007-08.

[4]财政部、教育部与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政[2008]196号).

基金项目:云南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编号0205-200101521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