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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中企业上市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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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出实施“注册制”到探讨《证券法》修订,从监管互联网金融到发展资产证券化,从推动“深港通”到原油期货上市……透过今年“两会”传递出的一个个“关键词”,国家有关资本市场改革的信号正在逐步增强,资本市场的蛋糕越做越大,散发着“诱人气息”的资本盛宴渐入佳境。

反映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中国IPO市场的发展节奏越来越快。截至2015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583家,其中已过会55家。预计今年将有200家企业上市,融资规模在1300亿元左右,新股发行数量同比增加六成。而主要面向中小创业公司的“新三板”,随着“创客时代”的到来,成交量和估值更是呈现井喷之势。2015年一季度,“新三板”涌入581家企业,总市值突破万亿元,增长271%。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有着厚实产业基础和强劲企业实力的扬中,有多少家企业已经拿到这场资本盛宴的“入场券”?有多少家企业已经做好上市突破、分享“奶酪”的准备?有多少家企业还在固守传统思维,对难得的机遇视若无睹?为找清问题症结、发现解决思路,近日,市委办公室会同市发改经信委,对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开展联合调研。现将我市企业上市现状、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形成调研材料,以期为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发展现状:推进企业上市的基础已经具备,分享资本“奶酪”的准备还未做好

当前,扬中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产业基础已经具备。2014年,我市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62家,实现总产值119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9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5.1%。根据产销税等指标综合分析,目前扬中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已有43家。

虽然具备上市实力的企业较多,但扬中上市后备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并不理想。

一是上市成功企业少,与扬中经济实力不匹配。一个地方上市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基本上与经济规模、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呈正比。以江阴、丹阳、句容为例,2014年,江阴GDP达到275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393家,目前有36家企业成功上市,被誉为“中国资本第一县”;丹阳GDP达到102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96家,目前有16家企业成功上市,占镇江上市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强;句容GDP达到43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58家,目前有4家企业成功上市。但是,扬中却没有呈现出经济实力与企业上市的“正相关”现象:2014年,扬中GDP44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但截至目前,仅有大全新能源、宏达新材料2家企业上市。

二是后备企业不足,上市梯队尚未形成。目前市发改经信委排定的43家上市后备企业中,仅有和成显示等6家企业完成股改,正在推进股改5家,仅有通灵电器、和成显示、凯帆电器、弘历电气4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仅有通灵电器、和成显示、弘历电气3家企业签订挂牌协议,其他企业大多数停留在“有意向”上市的阶段。如不加以强力推进,根据现有进度预测,2015年度仅和成显示一家企业能实现“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上市进度远远滞后。

三是融资规模较小,已上市企业缺乏示范效应。我市已上市的2家企业因为种种原因,对上市后备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不足。2014年,大全新能源、宏达新材料两家上市企业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为3.5亿元,相对于扬中全市333.2亿元的银行贷款余额,直接融资规模仅为银行贷款规模的1%,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作用有限。与周边相比,丹阳全市上市企业总市值已突破500亿元,通过证券市场募集资金累计已经达到67.31亿元,占镇江上市挂牌企业累计融资额的一半以上。

综合以上分析可看出,无论从推进步伐还是募资总量来看,我市企业上市工作与周边地区相比远远落后、与扬中经济体量相比极不相称,形势并不乐观。

问题分析:企业规范化发展进程滞后,上市整体氛围冷淡

面对蓬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扬中企业之所以会呈现“这里的上市静悄悄”的状况,关键在于企业家资本意识、股权意识的淡漠,对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规范化运营缺乏紧迫感。

一是企业家缺乏对资本市场的认识。目前,企业家的主观意愿已成为影响扬中企业上市的最直接原因。具体表现在,看到上市“难度高”缺乏信心,不想上市。扬中民营企业大多从乡镇企业脱胎而来,多数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建立起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制后,部分企业家满足现有企业经营状况,对资本市场的作用研究不够、认识不足,不会加以应用。看到上市“代价大”缺乏决心,不敢上市。主要有三种顾虑:一是成本的顾虑,认为上市的前期投入太大,主板上市的前期投入费用高达1000万元以上,“新三板”挂牌的前期费用也要120-200万元;二是税务规范的顾虑,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在解决税务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时不愿交足税款;三是控股权的顾虑,舍不得将辛苦经营的企业让外来投资者加入分享利益,更担心股权稀释后丧失主导权。看到上市“时间长”缺乏耐心,不会上市。企业上市是一项审核严格、周期较长的系统工程,周期较短的“新三板”平均时间也需六个月。在缺乏专业机构引导服务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不了解上市的流程及要求,企业上市推进缓慢;有的虽做了很多工作,但还不能获批上市,甚至出现反复,挫伤了企业的积极性。

二是企业自身条件与上市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企业上市有着一定的条件设置和流程要求,对照标准,我市企业在规范化运作上还存在较多问题。管理有待规范。由于扬中家族企业较多,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财务管理成为多数上市后备企业的“硬伤”。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现象明显。扬中企业、特别是工程电气类企业,一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多家企业的情况大量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现象难以避免。互联互保问题普遍。目前,扬中企业间互保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上市挂牌的最大掣肘因素,除和成显示、凯帆电气等少数企业外,大多数上市后备企业都存在互联互保问题。股改相对滞后。按照上市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首先改造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股份制企业仅有20余家,其中真正为上市而进行规范化股改的只有4-5家。

三是上市整体氛围不浓厚。主要体现在:专业人才、机构缺乏。上市工作专业性强,我市不仅缺乏熟悉资本市场、有上市成功经验的职业经理人、财务总监等企业高管人员,而且缺乏有资质且有实力的券商、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上市工作提供全程有效服务。推进合力尚未形成。党委、政府对资本市场研究不够,对企业上市工作引导不力,督查推进没有到位。同时,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涉及相关部门众多,必须通过部门协调配合来共同加以解决。目前来看,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联动机制尚未形成,企业上市过程中仍然需要加强部门协调。

工作重点:完善扶持引导政策,做强高新企业方阵,建好上市企业梯队

重点要立足扬中企业实际,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形成“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格局。

1.加快产业转型,做强高新企业基本盘。产品、产业始终是企业上市的核心要素。针对我市多数企业目前存在的市场竞争力不强、产品附加值较低、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大力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做强高新企业基本盘,进而扩大扬中上市后备企业规模。

2.规范企业运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目前,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必须为股份公司。在强力推进上市后备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同时,对于未来新注册的民营企业,应鼓励引导企业在起步阶段即设立股份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产权制度,避免企业在做大做强之后走股份制改造的“回头路”。

3.完善配套政策,提升资源投放精准度。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扬政发〔2013〕107号),引导企业上市融资,激发企业融入资本市场的热情。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适时设立上市发展基金,按市场规则运行,形成“投资-上市-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既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又形成促进上市的强大推力,进一步激发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4.引入服务机构,推进企业规范化改造。对接并引进规模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由专业团队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规范化改造。帮助企业加强职业经理人、财务总监、董秘等企业高管的培养和引进,为上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同时,相关部门要对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法人治理结构、股权设置、财务处理、资产负债结构、产品结构、经营模式、遗留问题处置、土地、环保、安全等方面实施超前指导,提前解决问题,排除上市障碍。

5.分类指导服务,培育后备上市企业群。建议对我市中小型科技企业普查摸底,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将入库企业细分为适合A股市场发行的企业、适合参与“新三板”或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计划海外上市的企业、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等多种类型,并就上市各阶段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服务。

正视差距,才能奋起直追;找准路径,才能实现突破。秉承“四千四万”创业精神的扬中人,从不缺少追赶的勇气和突破的能力。如今,新一轮企业上市热潮已经掀起,我们能不能抢占先机,尽享资本盛宴,是对各级党政领导及企业家的考验。

2015年,我们期待更多的扬中企业敲响上市之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