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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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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配套服务的组织、机构、方法和制度的总称。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为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为全面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全面提升科技为农服务水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农业的推进,分散生产和经营的农户越来越需要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是促进农民增收的着力点,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

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县、乡(镇)、村、农户组成的多层次、全方位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首先乡县以上的单位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较健全;乡(镇)一级也大都建立了服务组织,但多属于兼业型,严重影响作用发挥;第二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能满足农民需要。原因在于现有的服务组织数量少、服务组织的服务项目少,不能满足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多种需要。农村多数只有机械耕地、灌溉、脱粒三种服务项目,而防治病虫害、优良品种选育等服务项目开展较少。第三服务人员素质差异明显,年龄老化。市、县两级服务人员大都受过专业培训,乡镇一级部分受过专业培训,但村级服务人员素质明显偏低,仅有少量人员具有较好的农技知识,基本胜任工作,大部分无法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相关调查资料反映出的情况看,总体服务水平不高,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与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相差很大,还存在如下需解决的问题。

1、服务机构分工不明,经费严重短缺

在我国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中,各种农业服务组织通常对自身的部门职能及职责不够清楚,在遇到问题时经常出现踢皮球的相互推诿现象。对于盈利性组织的管理都想插手分一杯羹,而对公益性较强的部门则比较冷落,关注度较低,为农民服务的意识淡薄。

2、农业社会化中的龙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及服务意识

企业在进行社会化服务时经常出现供给不足,社会责任感不够,定位水平较低等问题,不能够全面的承担起企业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政府的所制定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因种种原因落实力度不够;因为农业的季节性很强,在生产旺季时,企业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常常陷入流动资金短缺的境地。

3、大量农民涌向大城市发展,留存劳动力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因为经济原因,我国的青壮年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向沿海发达城市转移。甚至造成中西部一些地区的农村几乎没有青壮年劳动力,只有留守妇女及老人孩子,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农业社会化的壮大发展,还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等。

4、服务意识淡薄

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普遍存在为农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较差的问题。甚至有些组织“唯利是图”,片面追求利润,加重农民的负担,更有甚者,经营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骗农,严重损害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信誉。

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路

在构建实践中必须注意到各省地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不同程度的差,遵循以下基本思路。一是统一主体思想,即始终坚持服务主体的多元性。二是加快发展赢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赢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有着市场反应快,导向性强,作用显现,覆盖面广,易进易退等优势,要促进其规范发展,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发挥其作用,实现服务利益共赢。三是把握好区域特点和服务行业的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行业特点和资源条件,形成分层次、分区域、分行业、分阶段的多元化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策略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认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更具操作性、可行性和时效性的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行政、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理顺服务体系内外关系,对基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设施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继续推进和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农业贷款担保体系和农业风险补偿机制,规范地方金融秩序,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稳定队伍,提高素质。一方面,加大对基层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专业培训、定期进修、继续教育、外出考察等多种途径,更新知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营造一个以事业留人、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的良好环境,防止基层人才流失,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服务队伍,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3、大力发展合作服务组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工作指导。积极鼓励农村能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领办或创办各类合作组织。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服务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社。

4、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继续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突出抓好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起承担经营和公益性职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库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媒体,及时农业政策、招商引资、农产品营销、病虫害防治等信息,服务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需求。

5、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和生产基地建设。

6、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制。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户参加保险,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促进现代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152100 黑龙江省望奎县卫星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