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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漆器工艺杂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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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流传着一种久负盛名、长盛不衰且为世人所青睐的传统工艺美术品――漆器。无论从其胎骨、造型、漆上饰纹或是器表髹饰来看,均属精妙绝伦、光鉴照人,深得古今中外,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各个阶层人士的厚爱。在文物学界,许多学者甚至将其与同样享有盛誉的瓷器和丝绸并列,视作古老中华民族物质文化的代表。可以这样说,中国的传统髹漆工艺,在众多的传统艺术领域里无可动摇地牢牢占据一席之地,它是人类文明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

远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就已经有了漆器。据考证,在浙江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曾出土有一件木质碗,该碗的内外用红色涂料涂饰,据分析:“它的物理性能和漆相同”;在江苏梅堰新石器时代遗址内发现了漆绘彩陶尊和罐各一件,经测试其器表之棕色涂料是漆;在辽宁敖汉旗大甸子古墓葬里发现了两件形似瓢状的薄胎朱漆器,经过碳十四测定,为两件出土器距今约为3400-3600年:在江苏圩墩新石器时代遗址内也出土了两件涂黑漆的残木器。可以肯定地说,早在距今5000年前,人们就已开始使用漆器了。当然,最初人们只是利用漆液去粘连或涂抹、加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其后才逐渐进入漆器制作阶段,并由此成为一项专门的手工业的。

漆的发现和应用

中国古代对漆称谓的定义见诸于文字记载的有东汉许慎撰写的中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许称:“漆,木汁也,可以髹物,从木象形,漆如水滴而下也”。而今学者史树青先生则描绘得更为详尽,他说:“漆宇,上部从木,左右各一撇,像用刀切破树皮,以竹管外导,下部从水,像木汁流出状。现在我国产漆的地方,取漆的方法,还是将漆树切口,用竹管外导,使漆液流入桶中。”从而以形象且生动的文字描写启知人们,漆,就是由漆树上割取得到的一种汁液,此种液体呈乳白色,漆;是我国特产之一,故又称“国漆”,也称之为“生漆”“大漆”“土漆”或“天然漆”。

漆树属落叶乔木属,叶呈椭圆形,为羽状复叶。其树高大者可达二至三丈。据调查得知,该种落叶乔木在东经九十七度以东、北纬三十八度以南的中国较广的区域里均有分布,其中,尤以湖北、湖南、河南,贵州、云南、四川、陕西、安徽、浙江、福建、江西等地产量最高。我国土生的漆树,其产出的漆液品质最好,其学名为Rhus Verniflua。

漆是漆树之皮层被割破至漆液沟后漫滴而下的一种极其浓厚的汁液。此种汁液经收集后裹于细布之内拧绞(以求筛去杂质),而滤下之液体,是为生漆。将之倾注于陶质或木质(忌用金属材料)的桶或钵内,水平置放在木架板上或专用柜内。端取时,要似持满碗水般平端,以免漆液四处流淌,造成部分漆液因干燥而结皮浪费。使用后剩余之漆,其容器未及漆液之上部内壁务必收理清洁,取质地细密坚韧之物(古人以何种材料为之目前不得而知,今日漆工多用牛皮纸)遮盖其上,细心理妥纸之边缘并努力使之紧覆液面,以杜绝外界空气之侵入。然后,取纸板或木板封盖于上,然后置放于能避日光及水气之处。通常,生漆贮存的环境温度以25℃为宜。

一般来说,在人们视觉上,生漆如果呈现为乳白色,较为黏稠,而在嗅觉上能感知阵阵浓烈酸香味的,则被奉为上佳之品。采用这种漆液去涂刷物面,则可以看到在整个干燥结膜的全过程中,其颜色先由乳白色逐渐转换为乳黄色,然后,由黄转红,继而变化为紫红色,最终则形成一光亮可鉴之极其坚硬的黑色膜层。也正是如此,我国漆艺界对生漆素有“白似雪、红似血、黑似铁”的赏评之称。审定一种漆液之好坏,通常以此作为衡量准则。生漆如果转色缓慢、挑起不成丝,则说明漆液自身含水量高,挑起成点状滴落则是为次漆。如果极难转色,且挑起呈块状向下掉落,则其不仅含水量极大,而且渣脚重(带灰色),鼻嗅之有腐败气味,是为不易干燥的变质漆,万不可启用。

生漆干燥结膜后的膜层,经现代手段测试,发现其具有耐酸、耐碱、耐光、耐水、耐磨、绝缘和防潮、防霉等优良特性,所以,可将之施用于很多领域,故而也就理所当然地享有(涂料之王)的美誉。

漆器制作方法

关于我国古代漆器的制作,这在宋、元以前的文献记载中极为鲜见,有也只是片言只语,且少有论及其具体操作工序。相传我国第一部见于著录的专科书是五代时朱遵度的《漆经》(详见《宋史・艺文志》),共有三卷,是一部漆艺专著,可惜早已失传。有宋以来,在漆艺论述方面较为详尽的当推元末明初人陶宗仪所著的《缀耕录》和明代隆庆时黄成所著的《髹饰录》及曹昭所著的《格古要论》等书籍,而其中又以漆艺家黄成著述最为完整。通览上述书载内容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之逐一辨析,则漆器之制作工艺大致可以概括为制作胚胎、器表涂刷和漆上装饰这三大步骤。

胚胎制作

器为有形之物,而形则非质不能成立,泛言之,则任何物体均不可无质。明黄成在《髹饰录》中将之列于质法门,告知从事纹饰时,切不可忘却器物本质。在我国早期制作的漆器中,其胎(即质)绝大部分以木质、陶质和苎麻为之,稍后,有以金属(如金、银、铜、锡类)和非金属(如竹、藤,皮、纸类)材料为之。其中,若以木质为胎骨者,务求“平、正、轻、薄”四要,如此方可保证其规矩匀整。所用木材,不论是何树种,必须令其成为“静木”后方能启用,以此制出的胎骨,则一般不会产生变异。器物主形状若有棱角的,通常以块状木板拼斗而成;圆形器则是利用了木材受外力易于弯曲的特性,取静木将之裁劈成薄长形条状,拗之成圆,然后以动物或植物胶粘合接口并加温以求消除易形变之内应力而成。骨架既成,即须为之合缝、捎当和布漆。

在已经拼斗成形的木板(或木条)与木板(或木条)相交处涂以法漆使之粘合,然后以带子扎勒,再夹置一头薄、一头厚的木楔子,置之待干。此为制作漆器的第二道工序合缝。在业已合缝成形的胎骨接口上的裂隙处特意铲剔,使缝隙稍稍扩展,然后在缝隙处填塞木粉漆糊或瓦灰漆糊,最后,通体刷以生漆。此为漆器制作的第三道工序捎当。使用麻布披覆于经捎当后的胎骨上,并刷透法漆。这样,即或今后以石挫磨,也不致显露出木胎或木筋。同时,因遍贴麻布,使得胎体抗击拉力大为增强,其拼合之处也就不易开裂脱落了。此为漆器制作的第四道工序布漆。

器表涂刷

在胎骨制成和器表上漆之前,还有一道叫做“做灰”的基础工序,亦即是漆器制作的第五道工序。明代漆艺家黄成将之称作“垸漆”,即在布漆后的器物面抹以用角、骨、蛤、坯屑、瓷屑或炭末等材料掺入生漆调和成糊状之漆灰也。此灰之质量分等,要求较高者以角、骨、蛤为之,坯屑、瓷屑和炭末等次之。此中之角,以“鹿角灰为上,牛角灰次之”。据清朝祝凤喈《与古斋琴谱》载称,修理古琴常用材料“乃鹿角霜(指鹿角已经熬过膏者)研细飞如面粉,调入滤净真生漆,掺水拌匀如浆糊。”其质粗者入漆,等漆干后以磨石拭之显出其颗粒,名为“鹿角砂”;其质细者则可磨显出细密之白色晶点,在褐黑色的漆地中呈现出“灿烂若繁星”的黄白色碎点,堪称之为漆中缀饰珍品。“骨”是动物骨骼,将之研碎呈粉入漆,如制作琴瑟时之合缝就是“用上等细生漆,入清薄牛皮胶煎水,大忌肥腻,令匀后,挑起如细丝不断,方得下细绢罗牛胫骨灰”(详见《琴书》)。“蛤”为蛤蜊壳,将其壳捣碎研细入漆;“坯屑”即指未经烧炼之陶瓦,陶宗仪《缀耕录》中写有“砖瓦捣屑,筛过,分粗、中、细是也。”以之入漆;“瓷屑”为碎瓷捣碎研细入漆,古人常以此髹涂棺木;“炭末”指取树木经火焙烧,水冷却后所获之炭捣碎研细入漆,以此制出的漆器显得体质轻盈;另外,还有“砖灰”“石灰”等多种制灰材料。

胎子上一经做灰,待其干透,以水磨之法令灰面平整,若出现气眼则须刮浆(以“料灰”或“漆灰”为主,但必须使所补之浆与灰面持平),待干后就可上漆了。上漆是指将漆涂布于灰面。至于涂布层面究竟以多少为佳,则需视所制器物之工艺要求而定,可厚可薄。一般每涂刷一个层次,均须将被涂器物安置于荫室或荫箱内,等其干透后取出,以揩光石(即研磨漆器用的石头)轻拭漆面,然后续涂下一道漆,最终选用植物油蘸取极细之粉灰在漆面施行推光。实施该法的要求是:平滑、光亮、起肥(意为腴润、光洁度高)。如此,素面漆器制作即告完成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