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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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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省、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总体部署,结合我办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深刻吸取昆山等地区事故教训,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打非治违”重点

以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燃气设施、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居民区、社会公共部位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消防安全。在建工程未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施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经营单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且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3、民爆物品。非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存在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三违”(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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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确保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市建设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县建筑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2〕1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1、建设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

2、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的。

3、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4、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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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1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2012年4月上旬起,在全市水务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以水利建设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人饮工程、淤地坝工程、新区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水务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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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政办〔2012〕43号)要求,结合农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2〕14号)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打非治违”行动,从即日起到2012年9月底结束。

三、重点范围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委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农机和渔业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四、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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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区建设局“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我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__]234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住建质[20__]23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苏高新安[20__]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从20__年6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我截止7月25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止7月25日,我局共组织检查组31个,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施工项目204家次,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局部停工通知书8份。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我局迅速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建管处、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局建管处,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联络和数据整理上报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__年苏州高新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并下发到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明确提出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在建工程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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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范围及排点

工作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排点:各县(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住建系统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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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和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制定本县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机构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落实以人为本、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建立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责任,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保障“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推进实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三、加强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抓好督查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要立足实际,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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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中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努力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检查:一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三是各类安全专项方案;四是相关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五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六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支模、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各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和环节;七是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使用情况等。

二、方法步骤

从2013年7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下旬)

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改(2013年8月上旬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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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打非治违指导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系列文件精神,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治理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和质量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城乡建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重点内容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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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宜昌市及当阳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总体布署,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中央、省、宜昌及当阳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市冲刺全国百强县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范围

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大、中、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河道采砂等项目进行专项治理。

三、行动内容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是对各大、中、小型水库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全市防汛安全大检查一并进行,彻底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检查治理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现象,重点检查发电生产、防汛排涝及河道采砂等,查相关作业人员无上岗证及相应的工作业务证件,采砂作业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等,坚决制止无证上岗、违规作业、违法开采现象,确保生产及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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