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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镇2015年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经镇党委会研究,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18日对社区“两委”班子进行换届考察。现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换届考察,以便镇党委更全面掌握本届社区“两委”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增强社区干部认真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我镇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考察对象和考察时间
考察对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考察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18日。
三、考察内容
班子换届以来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科学发展情况,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对“两委”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和深入考察,特别注重考察五个方面:一是思想方面;二是带领社区干部开展工作及统筹安排等能力方面;三是工作实绩方面;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五是工作态度和廉洁自律方面。
【摘要】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应始终把培养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作为课程的主要目的,由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确定主题、进行调查、材料汇总、汇报展示、反思评价。把时空留给学生,关注活动过程,激发学生的发展潜能,在实践、探究中成就精彩!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 小组合作 能力 展示 探究
综合实践是新课程改革中最具开放性的课程,是在综合各学科基础知识,以学生兴趣爱好和充分发挥自主性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学科。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综合性学习活动,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通过自身参与来了解、关注、解决问题。在活动过程中,怎样发扬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小组协作、调查分析、展示表演能力。把综合实践活动的广阔时空交给学生,让综合实践活动成为学生自主探究的舞台呢?
一、活动主题,由学生自主确定
综合实践活动关注的焦点是:学生关心什么,对什么感兴趣?在主题的确定上,要把社区、家庭、学校结合起来,让学生走出课堂,主动实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学生自主确定活动主题,才能激发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保证活动开展的质量,培养学生的主动探究能力。
1、活动主题要结合实际,有现实操作性
教师作为组织者,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基础,帮助学生选择每次活动的主题,整合学校、学生、环境、教材各因素,不断开发新的课程资源。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取知识,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2、适合教师的指导能力
关键词:综合实践 课程特点 课程实施 基本课型
一、综合实践课程的特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它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教育。它是具有独立形态的综合性课程和着眼于发展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的发展性课程及经验课程。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综合性。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不是特定的和单一的学科知识体系,而是来源于学生个人的学习、生活和自然、社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是个人、社会、自然的综合,一方面需要对以往学的各学科知识加以综合运用,体现了科学、艺术、道德的内在综合,另一方面也需要多种能力的综合和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去解决以综合形态呈现在学生前的各种问题。
2、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理论与社会、科学和生活实际的联系,特别关注环境问题、现代科技和对当前社会生活的影响以及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需要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门积极地开展社会调查和实践活动,在“做”、“考察”、“调查”、“实验”、“研讨”、“探究”、“设计”、“展示”、“服务”、“劳动”、等一系列活动中完成的。这些亲身经历和心路历程成为学生的直接经验,而直接经验的多少对学生今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3、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都是来源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立足于研究、解决学生关注的一些社会问题或其他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它可能是某学科的,也可能是多学科综合的、交叉的;可能偏重于实践方面,也可能偏重于理论研究方面。而且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不同的班级和不同的学生而言,其具体的活动主题更是多种多样,其活动的结果呈现也是百花齐放的。就同一主题而言,由于个人兴趣、经验和研究活动的需要不同,研究主题的确定、研究目标的定位、切入的选择、研究过程的设计、研究方法、手段的运用及成果表达也各不相同,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为学习者、指导者发挥个性特点和才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从而形成一个开放的学习过程。
4、创新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的特殊需要,强调学生亲身经历并获得实际的发展性体验,并对体验进行反思,有利于唤醒他们的自我意识,重视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自我生成和建购。这些都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发扬光大。
5、探究性。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学习的内容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确定的研究课题;学习的方式不是被动地记忆、理解教师传授的知识,而是敏锐地发现问题,主动地提出问题,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探求结论的自主学习的过程。因此,研究性学习的课题,不宜由教师指定某个材料让学生理解、记忆,而应引导、归纳、呈现一些需要学习、探究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由展示一个案例、介绍某些背景或创设一种情景引出,也可以直接提出;可以由教师提出,也可以引导学生自己发现和提出。要鼓励学生自主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自己得出结论。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矫正措施,做出等级评定。新的一年有新的计划,也有新的工作考核标准,我所将按照新的矫正考核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基本要求
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是展示地方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业绩,衡量区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扩大地区知名度,提升地区影响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重要契机。多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各有关部门在迎查和创建中也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已连续5次顺利通过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考核。
年、年,是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目标,坚持“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生态工贸港口强县和打造“电光源之都”及国家节能照明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工作目标,成功走出一条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跨越发展之路的两年,全县各项综合指标在全省、市的位次不断前移,经济、社会呈现持续跨越、科学发展的态势。对照科技部《关于开展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县要接受国家组织的考核,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迎接考核工作,确保我县通过考核,继续保持先进。
二、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
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部署,我县迎接“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建立“年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发改局、科技局、等部门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科技局内。
2.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制定迎接年全国科技先进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目标。
依据省委、省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基层基本的意见》(发[2012]12号文件精神、省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管治检查考评方法及市委、市县政府年头与各县市区党委、县政府及集团综治委签署的《市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管治目的治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市社会治安综合管治一票否决权施行细则(试行)》精神,制订今年度检查考评方法。
一、检查考评的组织指导
市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委员会代表市委、市县政府,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年度检查考评工作,市综治办详细组织施行。
二、检查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考评的对象:与市委市县政府签署了《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管治目的治理责任书》的各县(市、区)、三峡坝区、开发区、葛洲坝集团。
(二)检查考评的内容:
以《社会治安综合管治目的治理责任书》、贯实中办发[2012]14号文件、发[2012]12号文件和市综治委工作部署及落实状况为首要检查考评内容,重点是:
1、落实指导责任制状况。各级党委、县政府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安排,按期听取工作汇报,纳入昔时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并有详细部署;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治指导责任制、目的治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严重案(事)件指导责任追究准则;各级党委、县政府将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和安全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各地各部分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年度审核的主要内容,坚持实绩档案,并将审核后果作为干部选拔效果、晋职升级、治理监督和奖励的主要根据;在干部审核任免、晋职升级、综合性表扬中寻求综治部分意见;五部委联会准则、综治检查督导准则获得有用落实;单位、部分齐抓共管构成合力,成效分明。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在全县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为确保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坚持高点定位、规划引领;坚持区域一体、城乡统筹;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和谐城市、和谐乡镇、和谐村庄(社区)3个层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城乡规划、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城乡管理、节能减排、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等。考核方式包括工作实绩、组织保障和公众满意度3个部分。工作实绩进行定量考核,各项考核指标先按现状(考评年度的指标绝对值)和改善情况(考评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加或减少的指标相对值)分别进行排序打分,再按照现状情况占40%、改善情况占60%计算总得分。组织保障实行定性考核,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公众满意度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3个部分考核得分累加即为最后综合得分。
三、考核步骤
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行县、镇两级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确定在全市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为确保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坚持高点定位、规划引领;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坚持资源节约、生态优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二)工作目标。争取到2012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考核内容、方式及步骤
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每年考核一次,2012年进行总评表彰。
(一)考核内容。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分为和谐城市、和谐乡镇、和谐村庄(社区)三个层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组织保障和公众满意度三部分。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城乡规划、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城乡管理、节能减排、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人口和计生管理等内容;组织保障主要考核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政策措施和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主要考核公众健康度、舒适度、便捷度和安全度。
(二)考核方式。对工作实绩、组织保障和公众满意度三部分考核后,三部分考核得分累加即为最后综合得分。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全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活动进行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全面掌握和反映全区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单位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并向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3、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4、筹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活动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创建活动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5、具体组织、策划、实施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的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
6、做好上级领导考察、验收的接待服务工作。
7、负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的管理。
各市、县(市)经贸委(经贸局、贸易局)、财政局、供销社(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74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年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几年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为**年7月1日—**年6月30日。
二、资金支持的范围及方式
(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重点支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居民区设立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收购网点;支持围绕产业集群设立固定或流动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