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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评优事迹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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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教会联字(2014)00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践行党的十精神,激励广大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委会和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接收申报材料做宣传,12月6日起大众评选,12月18日起评委会终评。

二、奖项设置

2014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园)优秀骨干教师(含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下同)、优秀班主任(含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含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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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

暑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寻访优秀校友”活动是XX年年江西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是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准备工作。通过寻访我校优秀校友,了解学校历史和校友们的奋斗历程与人生体验,。通过寻访优秀校友,用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创业历程,激励学生设计大学生涯,立志成才。

校友是学校发展的重要财富,要充分发挥优秀校友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以便汲取宝贵经验,继承江财人的优良传统,增强对学校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寻访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写作、采访、交际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通过宣传学校,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扩大我校知名度,推动学校工作。

二、活动主题

寻访优秀校友 再续校友情怀 感悟人生经历

三、活动要求

1、寻访校友对象:建校以来我校各届毕业生(含各类函授、短训班学员)、曾经在校工作过的教职工等。在本校工作的往届毕业生不列入校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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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少年评选通知

各位__市阳光100小学的同学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校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__市阳光100小学决定开展“__市阳光100小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__年3月至__年6月

“__市阳光100小学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__市阳光100小学德育处主办。评选组委会由教导处、德育处和各级部教师代表组成。采用班级推选和学校评定的方式。

“__市阳光100小学美德少年”校级全校共10名,班级每班10名。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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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激励广大班主任教师及校长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喜迎党的十胜利召开,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奖项设置

2012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长、校长之星、全国优秀校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和民办教育等学校的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班主任、校(园)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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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方案(一)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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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创业之星评选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大力弘扬以“诚信、崇商、友善、进取”为内容的“精神”,深入挖掘宣传创业典型,积极开展创业实践,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奋斗进取、创业致富、回报社会,为推动文明城市和创业型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具有市户籍,2010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城乡各类成功创业者,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最终在全市评选10名优秀创业者作为“创业之星”。

三、评选标准及原则

(一)评选标准

1、具有“干事创业”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拼博实干带头致富,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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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未成年人道德素质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评选表彰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鼓励更多的未成年人增强道德意识,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为塑造新一代合格接班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评选范围:

4-6年级在校学生

三、推选标准

“美德少年”推选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热心公益、遵守公德、诚实守信、自尊自强、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家中做文明尊老尽孝心的好孩子,在学校做文明勤学送关心的好学生,在社会做文明诚信献爱心的好公民。

“美德少年”根据其事迹分为尊师孝亲、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热心公益等五个类型,具体标准是:

1.“尊师孝亲”美德少年: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热爱集体,尊重长辈,孝敬父母,分担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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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优秀青年评选通知

省直各厅局、中央驻长各单位、省直各高校、武警**消防总队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人才、学先进、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更广泛更充分地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成才,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充分发挥投身富民强省、建设两型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直团工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宣传和表彰在文明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楷模,激励广大省直青年发奋学习、奋发成才、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资格

1.年龄18-4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前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省直各机关、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工作的青年(含在省直各单位下属机构工作的青年及外来务工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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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

通过发现、宣扬身边学生、教职工等的感人事迹,在校园中弘扬正气,颂扬真情、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师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学会爱国、爱校、爱家、爱自己、爱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文明有爱的校园文化和精神家园,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倡树榜样,感动校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__年1月8日——__年1月20日

在校学生、教职工或对校园发展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不限。

(一)评选总方向

所推荐的人或事能给师生带来感动和心灵冲击,能推动学校进步和发展;或是个人在学习、生活、家庭、社会等其它方面的表现特别突出、感人,对学生、教职工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二)具体要求

1.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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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师生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促进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和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根据县文明委关于推进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有关指导精神,学校决定举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师生的精神文明素养为目的,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以规范师生的行为重点,以“推荐身边好人,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广泛发动全校师生推荐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在全校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提高全体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全校学生和全体教职工。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类:未成年人要“见义智为”;教职工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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