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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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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教师作为研究对象,全面深入调查与分析了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的现状:体育师资队伍数量缺口严重、体育师资队伍结构需要调整优化。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多渠道增加体育教师的数量、解决师资短缺问题,打造体育教师继续培训的平台,建立健全体育师资继续教育制度的相关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对策研究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作为辽宁省政法系统唯一一所集普通高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省内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和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于一身的高等院校,于1998年开始创办高职教育,共有专任教师192名,在校生4470人。

1.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现状

1.1.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性别、年龄分析

体育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体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的主导力量,足够数量的体育教师是保障高职院校体育教学顺利开展的基础。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共有11名体育教师,全部为专任体育教师,学院目前有在校生4470名,师生比约为1∶406,与目前教育部要求的体育师生比(1∶150)相比,数量严重不足。从体育教师的性别差异上看,学院11名体育教师中男教师9人、女教师2人,男教师是女教师的4.5倍,而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4470名在校生中女生占了近90%以上的比重。这鲜明地反映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教师中性别结构严重失衡、不合理的现状。从体育师资队伍年龄结构上看,35岁以下的体育教师共有5人,占45.45%,他们大部分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的年轻教师;36-45岁的体育教师共有5人,占45.45%;46岁以上的体育教师只有1人,占9.1%。

1.2.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学历学位结构及专业结构分析

学历学位层次可以反映接受国民教育的程度和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反映师资队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备的理论深度、业务能力、科研水平以及未来发展潜力。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1名专任体育教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有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从师资队伍专业结构分析上看,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1名体育教师中,专业领域为体育教学的占了45.4%、运动训练和传统武术各占27.3%,没有一名体育教师毕业专业为排球、篮球和足球,显然这样的专业结构并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要求,也不利于该校课外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

1.3.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及教师双师素质分析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中助教和副教授分别有5人,总数达到90.1%,人数偏多,讲师1人,占总数的9.1%,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少”的“哑铃型”职称结构,体育师资队伍没有形成良好的初、中、高级职称成长梯队,急需投入力量加强对具有中级职称体育教师的培养,以改变目前整个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职称结构面临断层的现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教师共有8人,占72.7%,3名不具有双师素质的体育教师全部是2013年后新入院任教的年轻教师。

2. 结论

2.1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数量缺口严重

随着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发展状大,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加之我国传统教育理念对体育教育缺少足够的重视,导致体育师资队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数量缺口。虽然近年来新引进入多名年轻的体育教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无法保证体育教学的质量和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转。由于学生数量的激增、导致师生比严重失衡,缺口严重的体育教师队伍也使得每一位体育教师尤其是年轻的体育教师负担着过重的教学工作任务,身心疲惫,没有或者只能放弃继续深造的机会,致使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方法已难以跟上时展的要求,也难以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提高自已的学历水平和开展更高层次的科研活动。

2.2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结构需要调整优化

体育师资队伍结构是否合理决定着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能力的可持续性。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改变目前在职称结构上“两头大,中间少”的“哑铃型”不合理现状,形成“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合理比例和良好健康的发展梯队,促进体育师资队伍的良性成长;二是尽快扭转目前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教师男女性别结构失衡的现状,在以后引入体育教师时应注重多吸收优秀女性加入体育教师队伍,并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在校学生男女性别比例形成科学合理的配比;

3.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策

3.1.多渠道增加体育教师的数量,解决师资短缺问题

针对目前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体育师资全部为在编专任体育教师、无兼任体育教师和外聘体育教师、来源单一、师资严重短缺的现状,不断完善拓宽体育教师来源渠道,力争满足国家规定的师生比要求,学院可以通过调入、合同制招聘、人事等办法,也可以积极引进著名裁判员、运动员等作为学院的外聘体育教师等方式,实现学院体育师资队伍的多样化和专兼结合。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课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每一位体育教师的课程负担,从而使体育教学质量和教学安全得到提高和保障。

3.2.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体育师资队伍的健康发展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领导应充分重视体育教学和体育教师培养,在体育教师的职称晋升、晋级等方面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与措施,调动年轻体育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其快速成长,使优秀的年轻体育教师有更多的机会从助教上升到中级职称,改变现有“助教和副教授”扎堆、中级职称只有1人的不合理的职称结构;学院应该积极鼓励体育教师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现有的体育师资队伍的学历学位结构,改变学院缺少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体育人才的现状;学院应积极开展各种对外学术交流活动,让体育教师在交流沟通中看到自己的不足,学会取长补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与素养,从而提升整个体育师资队伍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为改变目前学院学缘结构单一、不利于体育教学长远发展的现状,一方面在未来引进体育专业人才时需要避免这一问题;另一方面学校应定期选派体育教师参加一定时间的专业技能培训或进修学习,丰富与更新体育教师的专业技术知识。此外,基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特殊的公安政法背景,学院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体育教师多途径深入公安工作一线,提高体育师资队伍的双师素质。

3.3. 打造体育教师继续培训的平台,建立健全体育师资继续教育制度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应该致力打造体育教师继续培训的平台、建立健全体育师资队伍继续教育的制度与环境,保障体育教师不断提升其能力和素质。因此在学院管理制度和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应针对每一位体育教师的实际特点与现实需要制订系统全面的培训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地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积极为体育教师创造有利的学习空间,支持和鼓励体育教师参加相关的体育学术活动,开阔学术视野,掌握体育学科前沿动态和先进的教学技术与方法。同时,对参加培训或者进修的教师开展随机听课和授课评比及教学质量考核活动,做到教学培训的学以致用和最大共享,提高全体体育教师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杨雨丰.大连市民办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以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为例[J].当代体育科技,2013年(第3卷)第29期.

[2]谢峰.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3年5月下.

[3]王丽丽,苏志伟.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师资队伍现状与建设对策研究[J].湖北体育科技,2013年9月.

[4]韩飞,孙建波.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及策略研究――以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