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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南省地处中部,积极打造国家金融生态城市群,将有效推进中部崛起战略实施,实现强国富民。而打造国家金融生态城市群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整个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两型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的大局,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导向,由各个职能部门长期不懈地相互配合和科举推进。
[关键词]湖南 金融生态城市群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213-02
湖南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后,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城市群乃至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迎来了重大机遇。而“两型社会”的建设需要强劲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作为支撑,而高速的经济增长是离不开发达完善的金融体系的。发达的金融体系能促进资本的形成,引导资金在整个社会的重组和分配来促进科技的进步,以加速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因此,湖南积极创建国家级金融生态城市群,建设一个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积极发挥金融体系的强大功能和在经济建设中所能发挥的巨大作用,不仅可推动经济在量上的快速增长,而且合理有效的配置利用资源,寻求与自然生态社会和谐发展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
一、金融生态城市群认识
金融生态系统是金融系统在一定区域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是指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区域外部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复合空间地域系统,即它是金融系统及其所处区域环境之间具有互动关系的总和。
城市群是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的地域空间组织形式,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和产物。我国将形成十大城市群,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辽中南、中原、长江中游、海峡西岸、川渝和关中城市群。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在未来20年仍将主导中国经济的发展。城市群经济模式能充分利用大城市的聚集效应,实现区域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有利于加强中心城市与腹地的联系,有利于提高区域经济的运行效率和发展水平。
金融生态城市群是以城市为依托,由金融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配置效率状态以及生存的内外环境相互作用下而构成的复杂系统,有着鲜明的地域性特征,是区域金融体系与金融生态环境一种填密的内在逻辑安排。金融生态城市群可以看作是由不同城市的金融体系和生态环境所共同组成的综合性动态平衡系统。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确实存在很强的正相关性,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促进和影响作用,经济增长中的金融因素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有推动和制约作用。良好的金融生态城市群,不仅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地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同样至关重要。
二、湖南构建金融生态城市群分析
(一)湖南城市群金融体系存在不足
1.产权结构单一
国有商业银行占绝大部分比重,使得法人治理制度、资本制度等被赋予了行政性特征,从而降低了制度的运行效率。
2.在资金融通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
在机构体系上,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组织结构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在资金投放对象上,金融服务缺乏层次性,信贷结构不合理,对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供给不足;在资金融通方式上,资本市场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发展较缓慢。
3.金融深度不够,体系不完整
首先,资本市场运作层次不高。虽然在证券交易与结算方面基本实现了一体化运作,但在投资银行业务、产权转让、技术转让等方面还缺乏深度。其次,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问题。国有银行实行垂直管理,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进行设立,从总行到分行再到支行,逐层制定资产负债比例等经营性指标,当地吸收的资金只能在当地放贷,资金难以实现优化配置。最后,监管体制方面的问题。虽然同属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级支行,为平行机构,但湖南省级支行,受观念和城市等级的影响,在建立金融合作的支持体制或提高金融合作协调力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4.城市间差异制约发展
由于历史和体制等方而的原因,不同城市发展存在不平衡,中心城市一枝独人,经济总量明显高于其他城市,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差距呈扩大趋势。
在金融发展水平上,中心城市的金融相关比率数值与其它城市相距甚远,说明城市群金融发展水平极为不对称。其它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虽然相近,金融相关比率曲线基本重合,但是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中心城市,最终导致了城市群整体金融发展水平的滞后。
由于经济和金融发展差异的存在,给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木桶效应显著,使得城市群的整体经济功能不明显,区域内部资源浪费。又由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不能完全一致,而可能会使得城市间融合度差,区域内的城市各自为政,城市发展的产业结构雷同,无形中形成了经济壁垒,限制城市群的发展。
(二)湖南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存在不足
1.经济基础方面
第一、二、三产业的规模及结构不理想。传统型农业占比较大,“粮猪型”农业的基本格局尚未改变;工业产业层次较低,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少,打人国内国际市场的名牌产品更少,经济外向度不高,城市群的品牌形象比较单薄;较高层次的为生产服务的金融、保险、信息、咨询、技术、风险投资、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还不够发达,比重偏低。这些问题限制了区域经济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物质支撑作用以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2.信用环境方面
城市群的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还较为欠缺,金融主体法制意识薄弱,失信行为比较普遍,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债权保全的任务仍很重。
3.法制环境方面
当前,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法制环境还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地方保护主义、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此外,在经济发展、就业压力的影响下,容易导致政府对金融业不适当地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行政干预,从而影响银行贷款质量。
4.体制环境方面
政府职能部门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银行、政府、企业三者互信共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城市群区域规划和实施难以统一,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体制;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协调困难,各类社会资源如科技、教育等社会资源难以整合,并缺乏共享协作的平台和机制。
三、湖南构建金融生态城市群对策
(一)政府扶持,市场主导
基于经济实力和金融发展现状,金融生态城市群建设必须借助于政府的长期扶持。要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省政府、地方政府积极扶植的作用,通过政府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和政策保障,借以形成相对优势的市场运行机制,来引导和规范金融生态城市群发展。通过政府扶持,进行制度创新,打破城市群之间的行政壁垒,促进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形成。在政府扶持基础上,积极遵循市场规则,通过市场方式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集聚。
(二)发展分工合作型金融生态区
考虑不同城市具有的不同经济发展特点和不同的产业优势,可以借鉴北京市金融业发展中形成的“划片配置、分业发展”经验。划片配置就是在整个城市群范围内,有重点地划出一些区域,赋予其一定的功能,形成不同的功能区,并在这些划定的功能区中选择一些重点功能区配置金融资源,发展金融业,从而使之逐渐培育成为专门的金融功能区,金融功能区以外的区域,则不作为发展金融业或配置金融资源的重心。分业发展是指对不同的金融功能区又赋予不同的金融业发展或金融资源聚集功能,有的着重积聚银行、保险、证券、期货资源,有的着重发展担保、拍卖、租赁、信托资源,有的着重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典当,以及与高科技有关的金融资源,从而使城市群各功能区呈现为分工明确、分业合作发展的特点。
这种模式的具体实施措施可以根据城市金融业发展现状,在不同城市分别选择区域建立以各自金融资源积聚较多的产业为主的金融生态区,彼此分工合作,建立紧密的业务联系,同时借助城市的毗邻优势,依托发达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把金融生态区分散的金融资源统一起来,再慢慢地向中心地带靠近,形成一个统一的金融生态城市群生态区。
(三)创新“两型社会”的金融制度
1.金融主体创新
一方面要鼓励更多境内外金融企业参与“两型社会”建设。借助国家对“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的支持政策,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争取更多国外金融机构的参与。另一方而要根据区域经济特点,进行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融资的金融主体创新。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中心,发展中小金融企业。在加强监管和保证资本充足的前提下,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服务,大力发展中小金融企业,建设地域覆盖而广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适应特点对象和提供特色服务的中小金融企业。向民间资本开放参股正规金融机构的渠道,组建地方性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信贷机构、信用担保公司等。
2.金融市场创新
从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发展经验来看“两型社会”的建设要求要改变当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是有效缓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据此,金融生态城市群的建设必须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中进行金融市场的开拓和发展,为“两型产业”的发展提供稳健的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机构可根据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重点,围绕新型工业化,突出支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信息、技术研发等服务业,支持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新能源、文化、旅游产业等优势龙头企业,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循环经济园区等重点项目。根据城市群产业结构特点,把支持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扩大消费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之一,为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发展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同时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建立起农业保险等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化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风险,解决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与农业产业化资金需求的矛盾。
3.绿色金融生态城市群创新
要根据两型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绿色金融生态城市群。建设区域性环境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并以环境权交易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依托湘江生态经济带的良好生态环境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发展环境权益交易产业,建设服务中部领跑全国的环境交易中心。2010年在长沙挂牌成立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是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为龙头,整合湖南省13个市州产权交易机构及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版权交易所而成的集物权、债权、股权、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产权交易市场。正在申报全国首批低碳城市群的长株潭,将力争到2020年建设一个“辐射中部”的碳交易中心。总结这些经验,发展建设集产权交易、清算、托管为一体的环境权及产权交易中心,并积极推动为产权交易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的发展,把金融生态城市群建设成为中国中部最具活力的产权交易中心。
4.金融信用平台创新
建设公开畅通的金融信用信息平台是金融生态城市群良性发展的基础,也是“两型社会”中和谐金融生态环境的标志。继续完善“三库一网一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归集税务、环保、质量、节能等信息,丰富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湖南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分模型和信用评级机制,培育和推动征信服务市场建设,通过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拓展征信服务市场。在己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系统以及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银行、工商、税务、海关、质监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扩大系统功能,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采集网络,发展市场化、商业化、规范化运作信用评定中心,为湖南省和周边地区服务。
(四)夯实经济基础
首先,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三大产业的协调发展,重视金融业的发展,借“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机遇,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新型产业,尽快发展一批优势产业群,充分发挥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其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要充分尊重市场发展规律,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竟争力。再次,建立高效的研发机制与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并充分保护与奖励科技创新成果,将各经济主体引导到科技创新的领域中来,解决科技创新的“瓶颈”。最后,强化区域经济协调与加强对外合作.在区域协调方面,通过整合区域资源,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关联度,实现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五)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首先,完善与健全法律制度与规范。法制建设尤其要重视破产法、担保法的制定与落实,加强对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其次,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第三,加强三市执法程序与执法主体的融合与协调,使其执法环境一体化。最后,提高金融司法的独立性、公止性与效率。
(六)优化信用环境
首先,政府应加大诚信教育建设,加大宣传,使“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其次,制定各种配套的法律法规,将诚信建设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保证信用体系健康运行。再次,建立信用数据库,加大失信惩罚。最后,提高信用中介的服务能力。要建立规范的进入与退出机制,积极引导信用中介的发展,并对其服务行为及时跟踪与管理,规范信用中介的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能力。
四、结语
总之,湖南建立金融生态城市群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整个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两型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的大局,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导向,由各个职能部门长期不懈地相互配合和科学推进。
参考文献
[1] 徐诺金,优化我国金融生态:现状与路径,南方金融,2006.8.
[2] 汤武,探索改善金融生态的新模式,中国金融,2008.11.
[3] 曾康霖,要注重研究区域金融,财经科学,1995.4.
[4] 张杰,中国金融成长的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郝倩,女,1984年7月生,湖南株洲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发展、区域经济及产业经济。
本文属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两型社会”环境下湖南地方中小金融发展问题研究》研究成果(编号: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