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从社会、学校、学生三方角度看高校后勤“社会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从社会、学校、学生三方角度看高校后勤“社会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高校后勤“社会化”与社会、学校学生三方关系密切,要根据市场需要,由社会切实承担起后勤服务的责任;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确实落实高校办学自;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落实大学生作为成年人的权利。三方面做好了,后勤社会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关键词:后勤;社会化;权利

中图分类号:G6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8]09-113-02

作者:高飞,湖南文理学院讲师、硕士/刘孟初,湖南文理学院教授;湖南,常德,415000

一、从社会的角度看高校后勤社会化

在政府下发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文件中,并没有对后勤社会化这一术语作出具体的解释。真正要搞清楚“后勤社会化”一词的含义,还得从这个词本身的含义说起。

在辞海等权威工具书中,未收入“后勤社会化”一词,只有对“社会化”一词的解释。让我们先看看辞海对“社会化”的定义:1、普遍化,如“劳动社会化”,“功能社会化”等。2、亦称“教化”。个人通过参与社会生活,通过交互活动习得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成为一个社会成员的过程,即从自然人发展成为社会人的过程。

根据辞海的定义,后勤社会化应当是后勤服务的普遍化过程,即意味着社会参与的普遍化。这一解释也符合政府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即要打破一校一后勤模式,越来越多地引入社会力量办后勤。

1999年12月14日教育部等6部委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00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符合高等教育特点与需要的新型高等学校后勤保障体系。改革的目标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到2000年,所有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都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第二步,从2000年底到2002年底前后,在高等学校后勤系统规范分的基础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合适的范围内,组建跨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集团(实体、中心或公司),以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等形式,承担本地区范围内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此前,从高等学校规范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实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都应通过并入、托管、联办、连锁、股份合作等形式进入此类集团。

第一步是规范分离,第二步是组建成跨高校的后勤实体,实现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

2005年底中国高校学会后勤分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祝会上,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明确指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建立“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一要逐步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实现后勤资源的优化配置;二要逐步剥离高校办后勤的职能;三要建立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学校规范、舆论监督、师生参与相结合的高校后勤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四要做好政府主导工作,加快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后勤管理职能的转变,推进高校后勤行业管理,完善必要的改革配套政策。

应该说,提出要建立“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袁贵仁副部长的讲话对社会参与的普遍化有了一个更加明确的概括。

普遍化意味着后勤不是高校的专利,社会有权参与。也就是说,高校后勤服务应当是一个面向社会的敞开的市场。看看社会市场这一方,可以说,社会在“时刻准备着”进入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学生公寓的建设一放开,社会资本便迅速挤入。现在很多大学,社会力量已经进入了学生食堂、学校超市等商业网点的经营,甚至进入到了学校的物业管理领域。

二、从学校的角度看后勤社会化

高校过去一直是一家办后勤,自给自足,和过去的国有企业一样,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学校可不可以办后勤?回答是,当然可以,因为学校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学校可不可以不办后勤?回答也应当是肯定的,从学校的办学自的角度来说,学校不可以不组织教学,但没有天然地办后勤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校后勤社会化是和国有企业实行的主辅分离的改革是相对应的,是同样的道理。因此,高校后勤必须“社会化”。改革的方向无疑是不能动摇的。

但近年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却进展缓慢,从1999年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的高校没有实现后勤实体的规范分离,自然有相当多的城市没有组建起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的跨校后勤实体。袁贵仁在2005年底中国高校学会后勤分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祝会上也指出,“就全国而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还远未完成,不少高校的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没有实现质的变化。”

的确有很多高校的后勤并没有规范分离,有的学校虽然名义了分成了后勤处和后勤集团,但甲乙方都是学校的,实质上是一方,还是学校自己在办。究其学校仍不放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对政策的理解问题。没有实现后勤社会化质的变化的重要原因,在于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理解不一,笔者接触过一些高校的分管后勤的领导,有的领导就根据1999年六部委的文件,把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目的解读成为解决高校发展的瓶颈,认为这个问题解决了,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任务就基本上完成了。2、学校责任的转换问题。后勤服务“社会化”后,相应的责任却没有社会化,后勤保障的责任还在学校,这是学校自己办后勤的最主要原因。教育主管部门一直要求高校对学生承担无限责任,如学生伙食有问题要求高校重视解决,学生住宿问题更是有教育部的限宿令。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遇到问题,政府和社会首先向学校施压。尤其是家长们更认为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不堪重压,干脆自己担起全责。3、“老人”问题。学校在办后勤过程中,已经有了一大批固定的员工,如果不自己继续办后勤,意味着这些人的出路问题。现在针对学校的后勤职工,主要提的是“老人老办法”,意味着必须给这些“老人”以一定的后勤服务市场,否则,只能由学校养起来。配套的人事制度跟不上,学校的后勤职工无处安置,学校丢掉服务市场后,更得不偿失。

当然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如社会对后勤社会化改革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争议,政府部门出台的一些自相矛盾的文件,都让高校无所适从。这些都阻碍了高校对于市场提供服务的“自主选择”空间。

三、从学生的角度看后勤“社会化”

后勤社会化改革无疑主要是围绕学生的生活进行的,这说明了对学生生活的重视。但同时也可以说学生是后勤社会化改革中被忽视了的一个群体,为什么呢?

政府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出发点和初衷并没有提到学生,“当前高等学校后勤服务模式落后、后勤社会化改革滞后、后勤负担沉重的状况”,已经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发展 的“瓶颈”因素。因此,进一步推进并尽快完成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关系到今后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全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这里强调的是模式和负担问题,都与学生无关。在“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这一提法也只停留在口号上,没有切实的措施保障学校的自主选择权,更谈不上大学生相应的自主选择权利。

但学生的选择权利却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

从学生的角度看,学生可不可以自主选择社会的后勤服务?这应当是一个很容易回答却在现实中被复杂化了的问题。大学生是成年人,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从法治的角度讲,国家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的事情,大学生都可以去做。从法律的角度,社会可以办高校的后勤,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到哪个食堂吃饭,哪所超市购物,哪个公寓居住。如果大学生能自主选择后勤服务了,大学一家办后勤的模式不就自然打破了吗?

而目前学校无疑还没有完全突破传统的国有企业模式,学校对自己员工和学生依然负有无限责任,这一无限责任的背后却是对大学生权利的限制。大学生成为一个学校人而不是社会人,所以后勤社会化也意味着人的社会化。国有企业的后勤服务系统通过“主辅分离”的改革已经逐步剥离了,人也相应地从“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学校这一块的后勤要社会化依然困难重重。这一困难耐人寻味地也与要求高校进行后勤社会化的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如2004年,教育部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2005年,教育部有所松口:“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也要制定切实措施,加强教育管理”。2007年7月6日,教育部再次叫停大学生校外租房,原则上不允许高校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不让后勤社会化也意味着不让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自己承担责任,所以,一旦学生在住宿、饮食方面发生意外,家长们自然要学校承担责任。这是一个学校本可以不用揽在身上的责任,却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得不担在身上,高校又怎么能集中资源和力量去抓教学、科研?高校的办学自体现在哪里?大学生的权利体现在哪里?

高校有顾虑,有的高校在后勤社会化的问题上甚至在走“回头路”,如有的高校为了便于管理,将已经社会化的公寓从社会手中回购。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从1999年算起至今,已近10个年头。10年时间,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成绩巨大,但困难不少,最大的困难。还是来自观念的束缚。不敢大胆放权,学校缺少自,学生缺少自由选择权。在后勤社会化改革历程中,理论滞后于实践并制约了实践的深入。

出路何在?要根据市场需要,社会切实承担起后勤服务的责任;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确实落实高校办学自;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落实大学生作为成年人的权利。三方面做好了,后勤社会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