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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传堂会见马来西亚交通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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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传堂会见马来西亚交通部长

6月21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京会见马来西亚交通部长廖中莱一行,双方就中马港口和铁路合作、马航MH370后续搜寻工作交换了意见。马来西亚驻华大使再努丁・叶海亚会见时在座。廖中莱积极评价中马交通运输领域的合作。他表示,马方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希望双方进一步推进港口合作联盟工作,扩大联盟成员范围,推动双方港口人力资源建设,为两国乃至东盟各国培养更多港口人才,更好发挥港口联盟作用,共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他高度评价中国高铁技术发展,表示将借鉴中方在铁路建设方面的经验,推动马来西亚铁路建设。

与中国签署海员适任证书互认协议的国家已达24个

来自交通运输部的消息显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许如清、约旦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叶海亚・卡拉莱6月17日分别代表中约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互相承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协议(以下简称“互认协议”),这也是我国首个与阿拉伯国家签署的互认协议。

互认协议签署后,两国海船船员持本国海事主管机关发放的适任证书可以到对方国家的船舶上工作。两国主管机关将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称“STCW公约”)的相关要求,加强履约合作,开展海员适任教育、培训和评估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交流,并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在海上交通安全、海上保安与防止船舶污染等海事领域的合作。据了解,约旦是STCW公约履约的“白名单”国家,也是地中海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之一,与我国有着较密切的海运往来。中国目前已与2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互认或单边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仍有多个国家提出与我国签署协议的意向。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6修改通过评审

6月15日,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委托,由中国船级社承担编制的《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6修改通报)通过外部专家评审。来自海事管理机构、科研院所、船检机构、设计单位、航运企业、建造公司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35位专家参加了本次评审。

中国船级社在“2016修改通报”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新颁布的《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开展了内河客船安全、长江干线客船安全技术标准评估等多项专题研究,并将相关的成熟研究成果纳入,在广泛征求业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2016修改通报”将进一步提高内河船舶安全航行水平。

CCS全球首部LNG-FSU实施指南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制定的《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兼作浮式储存装置实施指南》顺利通过了来自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能源公司、设计单位、科研院所、造船厂、设备厂家等单位的30余位专家和代表的评审并将于2016年7月正式实施。届时,该指南将成为全球首部LNG运输船兼作浮式储存装置(FSU)实施指南。

LNG-FSU指南主要包括附加标志授予、适应性条件评估、连接系统、通讯系统、应急系统、系泊系统、兼容性评估、货物安全操作及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从技术要求的安全可靠性、可实现性、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基于中国自主设计建造的首艘LNG运输船“海洋石油301”在印尼作为FSU作业的实例专题研究,CCS对LNG运输船兼作FSU作业进行了全面分析,充分考虑了LNG运输船兼作FSU作业时的风险、作业的兼容性和货物安全操作等问题,以及船舶水动力特性、FSU与补给船之间相对运动对连接系统和系泊系统带来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风险评估内容、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