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建筑施工规范年实施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建筑施工规范年实施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为规范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推动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和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扎实有效地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实现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及项目管理整体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使我县建筑企业在项目管理精细化、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施工质量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等方面有全面提升。同时通过制定规范、活动促进、典型推动,督促建筑企业不断查找质量安全缺陷,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二、范围和内容

(一)活动开展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活动开展内容:

1、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到位,重点是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招投标手续办理情况;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企业资质情况,重点是有无挂靠、无证上岗、越级承包工程现象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2、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人员配备及到岗情况;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三类人员,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3、有关责任主体履行《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重点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下属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项目实体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以及现场执行情况。

4、建设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监理单位对质量安全问题签发通知单及问题整改复查回复情况。

5、相关单位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项目部对上级检查和自查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双创”工作要求,临时建筑物安全使用是否满足要求等其他方面达标情况。

三、组织领导和阶段安排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共分五个阶段分别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4月):活动部署阶段。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5月—7月):企业自查阶段。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结合规范施工年活动要求标准对项目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建设、监理单位督查,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规范施工自查表,并于7月20日前将自查表交质量安全监督站,7月25日前县质监站将企业规范施工自查表汇总上报住建局。

第三阶段(8月—9月):全面检查阶段。各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10月—11月):县局督查阶段。县局将结合秋季质量安全大检查对全县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阶段(12月底之前):全县总结阶段。县质监站于12月20日前将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工作总结报县局(包括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县质监站要切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明确工作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不走过场。二是要完善工作方式。县质监站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在加强对工程实体和现场安全防护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对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资质、机构和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实施管理的监管。三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推进建筑施工规范化工作,应严格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主体切实抓好质量安全。

(三)切实强化措施。一是积极采取激励和引导措施,对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规范化、实际成效明显的施工、监理企业,在资质升级、市场准入、招标投标上采取激励办法,鼓励和支持优秀企业做强做大。二是采取坚决措施,对于开展施工规范化工作滞后、存在的问题整改不积极和不落实、管理和施工现场存在较大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监理企业,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三是加大公示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记录上报未按活动要求进行规范化施工的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通过以上强化监管措施,促进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执行和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搞好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及新闻媒体等宣传作用,宣传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开展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和互相学习交流活动。对于各级检查中发现施工规范化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五)为确保我县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县住建局将结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未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有关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