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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实体唱片时代还是在如今的数字音乐时代,版权保护一直是整个音乐产业最头疼的问题。网络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传统的音乐产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自互联网普及以来,音乐产业就一直在与免费下载作斗争,但成绩却并不理想。面对无处不在的盗版音乐,原创音乐作者和唱片公司投入的大量心血得不到回报,原创音乐人的生存状况受到严重威胁。版权保护,已经成为决定音乐行业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音乐人“自掘坟墓”?
“许多有理想的音乐人和歌手还是在艺术上有所追求的,但是这样只能被饿死。不得以,只能去写那些口水歌。”音乐人张亚东这样评价当前音乐圈,而在他看来,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盗版。“这是一种公开地盗窃,难道音乐人就甘心这样堕落吗?但是没有办法,有些歌手甚至希望自己的作品被盗版,那样毕竟他的歌还可以让更多人听到。”
如同张亚东所言,音乐圈目前确实存在这样的“怪现象”。一方面,音乐人和唱片公司对盗版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自己的作品“被盗版”,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积累足够的人气,从而赢得更多现场演出的机会。歌手赚钱不靠版权而是靠商演,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唱片公司不再去在乎自身版权权益的保护,而更加在意自己的歌曲能不能“火”。只要有一首歌曲红了,歌手就能赢得更多商演的机会。这是目前许多小“唱片公司”的普遍做法。音乐营销专家张志远告诉记者,网络歌曲的推广模式通常是这样的:唱片公司将歌曲先是放到各大音乐网站上进行推送,通过刷榜或者付费等方式“打榜”。通常一首歌曲的推广期都是三到六个月,如果一首歌曲没能“火”,那么就会立刻更换另一首。
这尽管也是一条生存途径,但对于整个音乐产业来说,这种“杀鸡取卵”的方法显然难以成为维系其整个行业生存的支柱。许多优秀音乐人纷纷转投广告或者电视剧音乐等实用音乐领域,好歌、新歌的缺乏造成了整条音乐产业链的源头缺失。一方面是数以亿计的庞大互联网用户,另一方面又是可以随意免费使用的盗版音乐,投入巨大又收不到钱,音乐产业的整体下滑在所难免。
对此,国际唱片行业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表示,2009年全球音乐市场的排名中,中国的整体音乐市场排在26位,这与中国整体的经济实力是不相符合的。近10年来,实体音乐的衰退速度大大快于数字音乐的增长幅度,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依然是数字化音乐盗版严重。
深层次链接是中国特色
“许多有理想的音乐人和歌手还是在艺术上有所追求的,但是这样只能被饿死。不得以,只能去写那些口水歌。”音乐人张亚东这样评价当前音乐圈,而在他看来,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盗版。“这是一种公开地盗窃,难道音乐人就甘心这样堕落吗?但是没有办法,有些歌手甚至希望自己的作品被盗版,那样毕竟他的歌还可以让更多人听到。”
如同张亚东所言,音乐圈目前确实存在这样的“怪现象”。一方面,音乐人和唱片公司对盗版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自己的作品“被盗版”,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积累足够的人气,从而赢得更多现场演出的机会。歌手赚钱不靠版权而是靠商演,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唱片公司不再去在乎自身版权权益的保护,而更加在意自己的歌曲能不能“火”。只要有一首歌曲红了,歌手就能赢得更多商演的机会。这是目前许多小“唱片公司”的普遍做法。音乐营销专家张志远告诉记者,网络歌曲的推广模式通常是这样的:唱片公司将歌曲先是放到各大音乐网站上进行推送,通过刷榜或者付费等方式“打榜”。通常一首歌曲的推广期都是三到六个月,如果一首歌曲没能“火”,那么就会立刻更换另一首。
这尽管也是一条生存途径,但对于整个音乐产业来说,这种“杀鸡取卵”的方法显然难以成为维系其整个行业生存的支柱。许多优秀音乐人纷纷转投广告或者电视剧音乐等实用音乐领域,好歌、新歌的缺乏造成了整条音乐产业链的源头缺失。一方面是数以亿计的庞大互联网用户,另一方面又是可以随意免费使用的盗版音乐,投入巨大又收不到钱,音乐产业的整体下滑在所难免。
对此,国际唱片行业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表示,2009年全球音乐市场的排名中,中国的整体音乐市场排在26位,这与中国整体的经济实力是不相符合的。近10年来,实体音乐的衰退速度大大快于数字音乐的增长幅度,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依然是数字化音乐盗版严重。
深层次链接是中国特色
郭彪称,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互联网数字音乐无法得到有效的版权保护,因而数字音乐竞争力的发展也落后于其他国家,“目前国内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合法网站只有不到20家,其他的大部分都是盗版网站,包括许多我们所熟悉的大的门户网站”。
在目前国内网络音乐主要的盗版形式包括,未经授权的深层次链接、P2P服务提供深层次下载、手机WAP网及非法铃声下载、以及音乐视频网站等。而在这其中,所占比重最大,也是诟病最多的就是深层次链接,比如大家熟悉的百度就是典型代表。(见附图)
郭彪介绍说,深层次链接属于中国特色,在其他国家都不存在这个问题。比如,出了中国百度就不能在其他国家提供音乐搜索,原因很简单,就是其他国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唱片行业的权益,IFPI一直对百度、搜狐、雅虎等门户网站进行民事诉讼,但效果不大,至今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除了2007年对雅虎的二审法院判决胜诉之外,其他如对百度、搜狐等二审都还在审理过程中。并且即便判了胜诉,对方也只不过是赔点钱了事。但是这对于这些网络巨头来说,赔的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有些企业甚至把这些算到成本当中去。
版权保护何时走出“荒蛮”
面对猖獗的盗版,处在产业链顶端的音乐内容提供方显得束手无策:尽管代表他们利益的IFPI一直在努力进行维权,但效果非常有限。“警告信是最初级的方法,2006年以来我们已向各类非法网站发出了50000封警告信,一些小的网站接到信后剔除了链接但大网站不会。民事诉讼是采用最多的方法,2006年以前我们采取同时上百家网站的方式,现在只对几家大网站进行诉讼。民事诉讼的作用主要还是讨一个说法、树立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郭彪介绍说,行政诉讼和刑事打击的效力相对来说要强一些,但也有问题。“2006年以来我们举报了2000多起,半数受到了处罚。但这种执行地域性很强,他的服务器今天在上海被关掉,明天可能又会在浙江重开。所以还要和政府进一步合作,探讨跨地域执行。刑事打击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但目前只有一起案件被受理,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我们好像是处在‘荒蛮’时代的武士,还在用大刀长矛这些冷兵器和对方的现代化军队作战”。
郭彪认为可以模仿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如分阶段响应,即:权利人向侵权者发出警告,如警告3次无效,典型运营商便可强行断开链接。目前英国、法国、韩国等都已立法。“这需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来进行立法。”在郭彪看来,音乐版权保护的前景还是比较乐观。“只要政府想管,肯定能管好”。
可喜的是,政府已经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并已有所行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李健处长介绍,近期文化部对于网络音乐管辖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音乐管理的对象,要求从事制作、、传播还有直接提供音乐产品链接方式传播的单位必须拿到文化部发放的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针对网络搜索新技术、直接提供音乐产品链接方式的传播行为此前没有明确规定,这次明确定性,是网络音乐的经营活动。第二就是加强了内容管理。严查有违社会音乐道德的音乐作品传播,要求产品必须需要明晰的版权要求。对进口单位签订的网络音乐进口合同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实现进口音乐产品独家授权制度。第三就是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2010年文化部分三批公布了214个违法网站名单,对违法单位依法开展了监管的同时加大了执法力度,联合有关部门执法、取缔了一批违法经营网站。
李健处长也表示,上述有些工作开展的力度还不够,今后文化部将根据网络音乐经营现场进行政策的调整,建设有序健康的网络音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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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唱片业协会(简称IFPI)总部设在伦敦,是代表全世界1300多个唱片业制造商的国际性贸易组织,1994年,该协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国际唱片业协会是以保护著作权为宗旨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活动是围绕着保护其会员的著作权及其有关权利而进行的。
2010年4月19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下发《关于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整治网络音乐网站违规行为的通告》和《关于查处第八批违法违规网络文化产品经营活动的通知》,并依此部署开展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整治违规网络音乐网站行动。目前文化部已经分三批公布违法音乐网站名单,共计2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