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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增收成就斐然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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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南京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通过对南京市“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及其收入结构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展现居民收入发展特点,为进一步促进居民增收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居民收入;收入结构;收入差距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01

“十二五”以来,南京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经济增长建立在就业基本稳定、收入同步增长的基础上,以“百姓富”检验发展成效,强调改善民生是“建设新南京”的根本目的,大力推进“就业提升、创业富民、财富增值、民生普惠”四项工程,全力拓展“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五大增收渠道,保障了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平稳增长。

一、收入水平较快增长,城乡差距持续缩小

1.居民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从绝对数看,“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24000元增至2015年的40455元,年均增长11.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27798元增至2015年的46104元,年均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0777元增至2015年的19483元,年均增长12.6%。

从增幅看,“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居民收入增幅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整体水平仍较高,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保持两位数增长,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保持在8%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虽分别下降2.7和2.6个百分点,但2015年仍分别达到8.3%和10.3%的水平。

2.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基本保持同步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63771元增至2015年的118171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0%。同时期,南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7%。其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率分别为7.3%和9.2%。可见,除了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幅赶超人均GDP增幅之外,全体居民尤其是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增长速度仍落后于人均GDP增速。

3.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从绝对数看,因农村居民收入基数小,虽增幅较大,但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居民的差距绝对值仍在不断扩大。“十二五”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从2010年的17021元,增至2015年的26621元,年均增长9.4%。

但从相对数看,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比则保持一路下滑趋势,并且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58:1降至2.37:1。预测在一段时期后将出现绝对值不再扩大且开始缩小的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是一项长期工作。

二、收入来源渠道趋于多元,城乡结构明显

1.工资性收入仍占主体地位

与苏南各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共同特点一致,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六成以上均为工资性收入。但从近几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工资性收入的主要支撑作用有所减弱。“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2010年的17059元增长到2015年的28707元,年均增长11.0%。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则从2010年的6690元增至2015年的13517元,年均增至15.1%。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降至62.3%和69.4%。

2.经营净收入是有效补充

经营净收入是工资性收入的有效补充。“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从2010年的1166元增长到2015年的5007元,年均增长33.8%。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则从2010年的3285元增至2015年的3139元,年均减少0.9%。但值得关注的是,经营净收入的占比在城乡居民之间趋势相反。“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逐渐增大,到2015年达到10.9%;而农村居民人均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则由2010年的30.5%下降至2015年的16.1%。

3.财产净收入发挥作用城乡间有差别

近年来,受金融理财、房屋出租价格上涨等方面影响,南京市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日益拓宽,财产净收入稳步增加。但分城乡来看,在作用效果上呈现出城镇“大基数快增长贡献大”、农村“小基数慢增长贡献小”的两级分化现象。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由2010年的207元增至2015年的4952元,年均增长88.7%;而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则由2010年的360元增至2015年的925元,年均增长20.7%。在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上,农村低于城镇。2015年城镇居民这一比重为10.7%,比2010年增加10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这一比重仅提高了1.4个百分点,升至4.7%。从财产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看,城镇居民的增长贡献率为13.0%,比2010年提高12.9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的则仅有2.8%,比2010年还下降了0.6个百分点。

4.转移净收入增收作用强劲有力

近年来,南京市进一步加大了民生工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民生政策含金量逐年提高,政策的“高位提升”对广大居民增收效果非常明显。诸如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退休养老金收入、社会保障等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转移性收入成为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新来源。“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速度基本均快于可支配收入,正逐渐成为仅次于工资性收入的“第二增长点”。尤其近两年来,转移净收入对南京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一路上升,到2015年达到22.6%,仅次于工资性收入;同时,转移净收入已经成为农村居民增收贡献最大的收入来源,贡献率一直攀升到2015年的46.7%,超过工资性收入贡献率11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幅持续多年超过整体收入水平增长,一方面是退休金及养老金标准的逐年提高,体现社会保障水平的切实改善;另一方面因家庭人口中退养人员增加,并由此带来退休金和养老金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的上升,同时也是老龄化社会结构加重的表现。2015年,南京市城乡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幅分别为12.0%和81.1%,在城乡居民四大类收入构成中,均分列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