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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思想与《史记》\《汉书》中的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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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史记》和《汉书》均作循吏传,但因司马迁倾心道家思想,班固独尊儒家思想,两种指导思想的差异,使两位史学家持有不同的循吏观,致《史记》、《汉书中的循吏”同名而实质异:《史记》中的循吏为清静无为道家式的循吏,《汉书》中的循吏是奋发有为儒家化的循吏。

关键词: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史记;汉书;循吏

中图分类号:K20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8-0128-01

梁玉绳《史记志疑》:“史公传‘循吏’无汉以下,传‘酷吏’无秦以前”,然读《汉书・循吏传》,循吏吴公、文翁皆文景时人,且董仲舒、公孙弘、嚎恚亦武帝时人,又“居官可纪”,为何在司马迁《循吏列传》中不提一字?究其原因,概因司马迁倾心道家思想,班固“贵圣人之至论,顺天性而断谊”,推崇儒家思想。两种不同的指导思想,引起两位史学家关于循吏标准的不同所致。

《史记・循吏列传》:

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史记・太史公自序》:

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

据以上材料,可知司马迁的循吏标准主要有两条:一、奉职循理;二、不伐功矜能。“奉职循理”就是遵照章程或法律条文办事,无需有所更改。此标准和以黄老术治国的汉相曹参所提倡的“法令既明,遵而勿失”政治思想是一致的。司马谈《论六家要指》:“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史记正义》曰:“无为者:守清净也。以因循为用:任自然也。”道家思想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强调为官要因循无为、不变不革。“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就是要求为官不要务声名。《老子》云:“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又说:“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可见,司马迁关于循吏的标准具有浓厚的黄老思想色彩。从其列传人物事迹中,亦可看出:《史记・循吏列传》:

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相(孙叔敖)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

孙叔敖反对制定新的法令,以防扰民,正是“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黄老思想的体现。《老子》曰:“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新语・无为》说:“事逾烦天下逾乱。”道家认为:人民的各种行为,皆有天道存于其间,为自然的一种法则,不要人为的进行干涉。如果过多的通过颁布法令、制定政策来治理人民,则是与天道相违背,与自然不合。所以只有无为、因民而治,才能不教而民自化。

公仪休者……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

客有遗相(公仪休)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公仪休拒赠鱼事,取自《韩诗外传》,此书在叙述完此事后,引用《老子》的话说:“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乎,故能成其私。”司马迁选取此事,所要表达的黄老思想,明矣。

根据司马迁的循吏标准,汲黯可为循吏。《史记・汲郑列传》:

黯学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静,择丞史而任之。其治,责大指而已,不苛小……治务在无为而已,弘大体,不拘文法。

汲黯尚无为之化,所治郡皆大治,被武帝称为“社稷之臣”。叶梦得《习学记言》:“《循吏传》后即次汲黯,其以黯列于循吏乎!”此说极是。

以上可知,《史记》中的循吏,为政崇尚无为之治,反对教化,“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重在“以无事取天下”。对制定的法律制度,要求举事无所变更,他们都恪守“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的道家政治思想。

关于班固《汉书》中的循吏标准,我们先分析《汉书・循吏传》中循吏的事迹:

文翁……通《春秋》……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徭,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常选学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每出行县,益从学官诸生明经饬行者与俱,使传教令……由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至今巴蜀好文雅,文翁之化也。

黄霸……从(夏侯)胜受《尚书》狱中……(为颍川太守)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然后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霸力行教化而后诛罚。

龚遂……以明经为官……(为渤海太守)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即时解散……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劳来循行,郡中皆有蓄积,吏民皆富实。狱讼止息。

文翁、黄霸、龚遂,三人皆儒者,在为官的过程中都在自觉的实践儒家的政治思想:文翁在蜀,选吏受业博士、修学官、设教令、化蜀蛮夷风:黄霸在颍川,为条教,行教化;龚遂变齐奢侈之风俗。在儒家政治思想中,重教化、以移风易俗是最重要内容之一。《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 ‘既富矣,又何加焉?’曰: ‘教之。’”《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滕文公上》:“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应劭《风俗通义》:“然文帝本修黄、老之言,不甚好儒术,其治尚清净无为,以故礼乐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温饱完结。”可知,在儒家的政治思想中,只有行教化,才能移风易俗,才能实现理想中的政治统治状态。所以,以“旁贯五经,上下洽通”为宗旨的《汉书》中的循吏是儒家化的,它要求官员不仅仅是维持政治统治秩序、奉行朝廷法令的“政府之吏”,更应该是一位以仁爱化民,传播儒家文化的“教化之师”。儒家化的循吏是“吏”与“师”的统一体。《汉书・叙传》:“谁毁谁誉,誉其有试。泯泯群黎,化成良吏。淑人君子,时同功异。没世遗爱,民有余思。”察风俗,设教令,行教化,移风易俗,是班固《汉书》中循吏的标准。

按班固的循吏标准,韩延寿应为循吏。韩延寿虽不在《汉书・循吏传》中,但其为官所为,所行措施影响之大,确为汉代儒家化循吏之典范。《汉书・韩延寿传》:

韩延寿……少为郡文学……颍川多豪强,难治……先是,赵广汉为太守,患其俗多朋党,故构会吏民,令相告讦,一切以为聪明,颍川由是以为俗,民多怨仇。延寿欲更改之,教以礼让,恐百姓不从,乃历召郡中长老为乡里所信向者数十人,设酒具食,亲与相对,接以礼意,人人问以谣俗,民所疾苦,为陈和睦亲爱、销除怨咎之路。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因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延寿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百姓遵用其教……延寿为吏,上礼义,好古教化,所至必聘其贤士,以礼待用,广谋议,纳谏争;举行丧让财,表孝弟有行;修治学官,春秋乡射,陈钟鼓管弦,盛升降揖让,及都试讲武,设斧铖旌旗,习射御之事,治城郭,收赋租,先明布告其日,以期会为大事,吏民敬畏趋乡之。又置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

韩延寿为太守,尊儒学、行教化、教民以礼仪规范,故能移风易俗,治绩斐然。《汉书地理志》:“颍川,韩都。士有申子、韩非,刻害余烈,高仕宦,好文法,民以贪遴争讼生分为失。韩延寿为太守,先之以敬让;黄霸继之,教化大行,狱或八年亡重罪囚……颍川好争讼分异,黄、韩化以笃厚。”又“宣帝时韩延寿为东郡太守,承圣恩,崇礼义,尊谏争,至今东郡号善为吏,延寿之化也。”

综上,《史记》和《汉书》都作循吏传,但同名而实质异:司马迁强调道家清静无为,班固重视儒家奋发有为,此二者之最大不同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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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焦循. 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54.

[6]应劭撰、吴树平校释. 风俗通义校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