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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从防消结合的工作模式谈起,主要阐述了当前部队在落实防消结合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共享不互通,二是防消环节不均衡,三是提出建议不及时,四是消防宣传不深入。并结合实际从防火部门与基层中队要实现资源信息共享、防火部门要协调指导基层中队开展“六熟悉”以及灭火演练工作、基层中队要充分发挥防火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和基层中队要协助防火部门消防宣传工作等方面就深入推进防消结合工作机制的落实展开了论述。
关键词:消防;防消结合;工作机制;落实
从1957年《消防监督条例》中提出“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到1998年《消防法》提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逐步适应时代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同志在上海市就职时就提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精神,所以怎样处理好“隐患”和“明火”的关系就是进一步探索“防消结合”的工作模式,这种模式就是要我们强化对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火灾高发部位的巡查和协防,进一步完善灭火战术措施和应急预案,最终实现“把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的目标,从而实现部队整体战斗力的提高。实施“防消结合”工作机制,是进一步提高火灾防控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更是增强消防部队执法为民能力、火灾防控能力、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根本措施。但是至今“防火”和“灭火”仍是两条独立的平行线,防与消之间就缺乏有效的衔接、交流和融合。
1 基层部队在实施“防消结合”中依然存在着以下几点主要问题
1.1 信息共享不互通
防火部门不能定期下发重点单位调整的详细名册,没有对新建验收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中队对新增减重点单位不能及时了解熟悉;防火部门不能跟随基层中队官兵进行“六熟悉”,及时在现场指出重点部位、讲解消防设施的操作方法;不能协助中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特别是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区域,在督促整改隐患的同时,不能及时通知中队做好灭火救援预案,不能提供详尽可靠的图纸和基本资料,不能对改建的建筑及时提供修改后的资料。中队官兵也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防火监督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后,不能及时上报支队、大队,也没有在支队防火监督参谋的指导下督促单位整改。
1.2 防消环节不均衡
当前,防火监督工作点多面广,警力不足导致执法力度弱化;而中队官兵日常训练需要由“操场化”向“实战化”转变,加强灭火救援的成功率。
1.3 提出建议不及时
中队不能发挥防火监督参谋助手的作用。中队对辖区情况熟悉的同时,不能积极向分管参谋汇报辖区隐患较多的区域和特点。不能采取电话、短信、传真或邮件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将检查记录、辖区灾害事故特点、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及时上报给分管参谋,以便有利于防消工作的科学决策。
1.4 消防宣传不深入
一是不能实现消防宣传经常化,消防宣传工作往往拘泥于统一的培训,或者大型的宣传活动;二是不能深入平常百姓家,许多小巷是消防宣传的盲区,但通过官兵的双脚,实地走到的地方都送去消防知识,让百姓们了解“灭火及火场逃生”的消防知识,不仅范围广,影响深,而且效果也会很明显。
2 如何推进“防消结合”工作机制的落实
2.1 防火部门与基层中队要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在基于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中赋予基层中队军事主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查阅权限,使基层中队及时了解新建验收的单位以及增减的重点单位情况;在每周规定半天时间由防火部门相关人员协调指导基层中队进行“六熟悉”以及灭火演练工作,在现场讲解示范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防火部门在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区域,在督促整改隐患的同时,要及时通知中队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并为基层中队提供详尽可靠的图纸和基本资料,对改建的建筑及时提供修改后的资料。
2.2 防火部门要协调指导基层中队开展“六熟悉”以及灭火演练工作
目前,灭火预案一般都由消防中队制定,然后上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通过后便予以执行,而防火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职责。但是,实际情况却是中队所能了解到的相关数据资料,往往还不及防火部门了解得详细和准确,在收集数据的时候,由于受种种条件的限制,要花费大量时间,而且只能看到表面现象,具此而制定出来的预案,实际使用意义和制定效率都不高。防火监督部门配合指导执勤中队开展防消结合巡防工作,能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首先,中队在防火部门的协调指导下开展防消结合巡防工作,可以精确合理定位预案假设着火点。其次,可以明晰预案中应采取的技战术。再次,可以显著提高灭火预案的制定效率。在预案制定过程中,若需要社会单位的一些支持,他们也会很配合。
在灭火演练过程中,通过防火部门的协调指导可有效地实施高质量的实地灭火演练。实地灭火演练作为消防中队执勤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练兵计划都有明确要求,但是往往在训练时间上得不到保证,训练效果不是很理想。为什么中队不花大量时间搞实地灭火演练呢?其原因在于预案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演练时单位的配合不力,从而导致演练质量不高,达不到上级领导的预期目标。中队在防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灭火演练,可以及时解决预案与实际情况出入的问题,能够提高实地灭火演练的质量,以达到预期目标,并能够密切中队与重点单位的关系,解决演练单位的配合不力问题。这样,中队即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执法权,但是由于是与防火部门共同出现的,至少拥有建议权。
2.3 基层中队要充分发挥防火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认真做到“三个及时”:一是消防中队在深入辖区“六熟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大队、支队防火部门沟通、汇报;二是消防中队在灭火过程中注意起火部位,火势发展蔓延的方向、火苗颜色,及时为防火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提供依据和参考资料;三是灭火战斗结束后,在消防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时,灭火指挥员及时简要了解起火原因、大概损失情况,一些特殊的火场在消防监督人员未到场时安排人员留守监视。
2.4 基层中队要协助防火部门消防宣传工作
防火部门要组织基层官兵进行培训,消防中队官兵由“一员(灭火救援战斗员)变三员(灭火救援战斗员、消防知识宣传员、消防安全建设辅导员)”,扩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基层中队既要按照总队“防消联勤工作制度”中规定的内容参与工程验收、监督检查、六熟悉、灭火演练和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内容外,还应积极履行消防宣传、指导培训、答询服务、紧急救助“四位一体”的职责,利用“六熟悉”、灭火演练以及灭火救援时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宣讲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隐患排查、疏散救人、消防器材操作使用等自救常识的培训,并能对群众提出的消防业务办理、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等咨询内容进行现场解答。
在当前消防部队消防监督警力薄弱的情况下,要通过在基层大中队实施与完善防消联勤工作机制,达到了优化现有消防警力资源配置,发挥消防部队“防”与“消”最佳整体工作效能的目的。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职责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