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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沟道土地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沟道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沟道土地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以下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沟道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沟道土地整治是我市的一项新创举。试点证明,利用我市丰富的沟道资源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可以大量增加高质量耕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有效促进退耕还林和生态保护,有力地推动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沟道土地整治工作,不仅对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可为整个黄土高原地区乃至全国同类型地区增加耕地、保护生态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新思路新途径。各县区和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沟道土地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到2020年,全市规划完成沟道土地整治100万亩。其中2011年到2015年完成沟道土地整治50万亩,平均每年完成10万亩。
2012年,各县区要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市2011年度的沟道土地整治任务。2011年12月,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水利厅联合下达我市2011年沟道土地整治计划任务10万亩。经市政府研究,分解下达各县区计划任务如下:宝塔区20000亩,子长县18000亩,延川县18000亩,延长县10000亩,安塞县10000亩,甘泉县4500亩,吴起县4000亩,志丹县4000亩,富县4000亩,宜川县4500亩,洛川县3000亩。
各县区要抓紧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设计、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工作,抓紧开工建设,于5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60%以上。对2011年已经实施的试点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的要尽快组织验收,资金没有落实到位的要把原来的可研、设计等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按2011年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下达的计划项目重新进行申报立项。
三、项目投资及实施
1、项目投资。沟道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省级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分年度列支,并按项目管理,项目整体预算亩均投资不突破5000元。超出部分由县区筹集解决。
2、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沟道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实行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到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会同水务部门制定沟道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规划,会同水务、财政部门下达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向上申报项目、落实资金、开展督促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与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协调变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水务部门负责牵头与国土资源、林业、农业、扶贫等部门共同起草编制规划,负责编制并与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共同下达年度计划任务,进行项目选址、可研、设计、预算,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负责项目招投标和工程质量进度),申请竣工验收。财政部门参与项目审查,将沟道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前期费用、检查验收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与国土资源和水务部门共同下达年度计划任务,及时拨付建设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参与验收。审计部门负责沟道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审计。发改、农业、林业、环保、扶贫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县区、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意识,密切协作,共同配合,全力抓好项目实施。
3、项目申报程序。由县级水务部门会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省、市下达的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预算以及申请立项报告,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水务、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立项。
4、项目管理。项目实行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等管理制度。
5、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验,经县区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后,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初验申请,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水务、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后申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项目验收以合格为基本标准。
6、工程标准和预算定额。在省上沟道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新标准和预算定额未出台前,仍按《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和《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执行,未明确部分可参考水利部门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和预算定额,待新标准和定额后,按新标准和定额执行。
四、注意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1、坚持科学规划设计。科学规划设计是沟道土地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一定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必须由有水利资质的单位编制,必须深入实地现场勘测,逐流域、逐沟道进行,要反复论证,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坚决杜绝闭门造车,避免造成规划与实际脱节。规划设计要把着眼点放在新增耕地上,确保上报项目中由非耕地变为耕地的面积要达到60%以上,由未利用地通过整治变为耕地的新增耕地率达到10%以上。规划设计和措施布设要做到布局合理,技术可靠,充分考虑流域面积、防洪库容、坝与坝之间的配置作用,确保防洪安全。要充分利用地下地上水资源,能蓄则蓄,先渗后溢。要坚持近村近人近路,方便生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规划设计要逐级报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2、做到“五结合、八配套、三清楚、三到位”。要把沟道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耕地保护、粮食生产、产业发展、移民搬迁相结合;坚持做到田、坝、路、林、渠、排水、退耕、产业相配套;新增面积清楚、工程量清楚、投资额清楚;规划到流域、到沟道、到地块。对计划实施移民搬迁的区域,不安排沟道土地整治项目。
3、实行“四个统一”。沟道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要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制订的办法和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4、严格保护植被。在沟道土地整治项目区实行治沟退坡,治沟造地一亩坡上退耕三亩,不能落实退耕地的原则上不安排沟道土地整治项目。要坚持工程施工与植被保护并重,做到“三不修”,即:退耕还林地不修,国有林区和植被覆盖良好的地块不修,地表工程量大而造地面积小的地块不修。对取土场、开挖面,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原则尽快恢复植被。
5、建好排洪设施。对每一条流域、每一处工程,都要进行认真的水文计算,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合理布设排洪工程。
6、确保工程安全。对沟道下游有房屋、建筑物、道路等潜在工程安全隐患的小流域,选取时应进行充分安全论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须坚决避开。要加强工程施工监管,保证工程安全。落实项目区防汛责任制。
五、尽快编制《沟道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市、县水务、国土等部门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快编制《沟道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规划。2012年4月底前必须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要注意将2011年的整治项目全部纳入规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扶贫开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沟道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县区沟道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沟道土地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县国土、水务等部门要严把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关,加强专业指导,强化全程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把沟道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惠民工程。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项目规划、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将检查情况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项目均衡有序推进。市政府将把沟道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在沟道土地整治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