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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逻辑前提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不会发生变化。这是认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一个基本逻辑前提。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必须坚持这个逻辑前提。目前学界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观点众多,而且新的提法层出不穷。这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认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本身就是多样的,同时也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然而,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一种客观存在,其研究对象是恒定不变的。虽然图书馆学学科体系是人为建立起来的,受到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不同人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会有不同的视角和出发点,认知过程还会受到历史条件、社会环境、认知偏见等方面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来认知结果的多元化。但是,认知结果不等于科学内涵,并非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每种观点都能准确地反映学科本质。作为图书馆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着图书馆学的发展。围绕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许多研究者都试图提出开创性的理论,努力去建构自己的理论框架,证明自己理论观点的科学性。但无论研究者如何去表述自己的思想,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属性不会发生变化,其研究对象必然是稳定的。尽管图书馆学是一门发展中的科学,其研究领域会逐渐拓宽,但对其研究对象的研究必须要坚持这一逻辑前提。
2两种现象分析
2.1学界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众多
自图书馆学诞生以来,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探讨始终是图书馆学界的一个重要话题。据一些研究者统计,目前国内外有关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已达上百种之多,而且新的提法还在不断出现。〔1〕笔者认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2.1.1很多观点是一致的、重复的。图书馆学是一门发展中的学科,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观点。据刘烈的统计,仅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就有50余种,〔2〕但其中很多观点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重复的。以“资源说”为例,美国图书馆学家切尼克(B.E.Chernik)在其20世纪90年代初出版的《图书馆服务导论》一书中指出,“图书馆资源是一种信息资源”〔3〕。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学者徐引篪、霍国庆提出“信息资源说”,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动态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4〕。柯平在2004年发表《知识资源论———关于知识资源管理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一文,提出“知识资源论”〔5〕。以上这几种表述往往被理解为不同的观点,实际上资源的范畴很广泛,无论信息资源、文献资源、知识资源还是情报资源,都属于图书馆学研究的范畴。由此可以看出此类观点的出发点基本相同,都是将信息资源体系作为图书馆的本质,并由此来理解图书馆学。所以,只要是从“资源”角度来概括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就都可以归纳为“资源说”这一种观点。再如,“交流说”也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领域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美国图书馆学家杰西•H•谢拉最早提出了“交流说”〔6〕,对中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学科体系建设等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对于“交流说”理论的传承和发展,是我国学界对图书馆学研究一种重要的学术贡献,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学术观点。周文骏在《概论图书馆学》(1983)一文中提出“文献交流说”〔7〕,宓浩等人编著的《图书馆学原理》提出“知识交流说”〔8〕,以及南开大学图书馆学系主编的《理论图书馆学教程》提出“文献信息交流说”〔9〕。这三种观点并非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创新性观点,只能说是在“交流说”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在新的研究视角之下对“交流说”进行的重新论述。正如上文对“资源说”的理解一样,这三种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都可以用“交流说”来总结概括。当前,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新说法仍在不断出现。如果只是在词语表述上有所不同,而不是一种独立的、创新的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那就不必另设新说。
2.1.2很多观点不是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在众多观点当中,很多无关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混杂其中。提出者并没有明确指出其观点是研究对象的观点,往往是后人将其误解为研究对象的观点。以“要素说”为例,“要素说”自诞生到成熟,经历了“三要素”、“四要素”和“五要素”这样一个发展过程。然而无论是杜定友、陶述先还是刘国钧,他们均未表示过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所谓的“要素”。至于后人把“要素说”当成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来展示,完全是一种主现虚拟,是在“文献上的曲解”,这也许是作者也没有预想到的事情。〔10〕“要素说”自诞生以来,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和图书馆工作等多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能否用图书馆的构成要素来概括,始终是学界争论的一个话题。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中,很多研究者误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当成了图书馆学的研究内容。研究对象作为科学得以成立的学术内核,应该是抽象的;而由研究对象派生出来的研究内容,却往往是具体的。〔11〕图书馆学的研究内容并不是固定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图书馆的研究内容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然而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会因为图书馆学的发展而改变,它是图书馆学最核心、最本质和最稳定的内涵。“只有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区分开来,才能抓住图书馆学的科学内核,才能保持图书馆学的可持续发展。”〔12〕在图书馆学发展的早期,出现过“整理说”、“技术说”和“管理说”等观点,受当时实践水平和认识水平的局限,它们只是对图书馆学研究内容某一领域的理论概括,不能把这些有关研究内容的具体观点等同于研究对象。〔13〕如今,“事业说”是众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观点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它试图站在一个更广泛的角度对图书馆学加以研究,进而概括出图书馆学研究内容的全貌。然而,对图书馆学研究内容概括得越全面,就越无法准确把握图书馆学的学术内核。因此,类似这样的理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
2.1.3研究者心态的变化。随着图书馆学学科的发展,图书馆学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的局面。科学研究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给研究者提供了广泛的天地,然而学术界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实之风,有些研究者浮躁情绪滋生,为了提出新观点而去提出新观点,希望通过撰文立说,用自己标新立异的观点在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致使学术研究的“新观点”不断出炉。王子舟就曾指出,理论研究者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历史误读”造成了今天理论的混乱。〔14〕在学术研究上,学者由于各自所站的角度不同,对图书馆学采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容易在同一问题上产生不同的理解和看法。由此形成的不同研究结果本身没有对错之分,都会受到学界的尊重。学术研究的繁荣局面是大家所期望的,然而,一些非理性的论文只可能导致学术水平的整体下降。此外,众多研究者对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抱有极大热情,都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最正确的,并试图让自己的观点成为图书馆学界的主流思想,以此来改变学界研究的混乱局面,最终却使得彼此间的争论更加激烈,这也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始终没有得到统一认识的一个原因。
2.2按阶段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进行划分
目前,研究者大多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观点按照阶段进行划分。吴慰慈在《图书馆学概论》中按时间标准把人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分成了四个阶段:图书馆的具体工作技术(图书馆管理)、整体系统下的图书馆及其在社会环境中的功能、信息交流和信息资源。〔15〕徐引篪、霍国庆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过程》一文中,从认识的发展过程的角度出发,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分为四个阶段:表象的具体的认识阶段(19世纪初至20世纪20年代),整体的抽象的认识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本质的规律的认识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以及深入的整合的认识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16〕这种“四阶段”的观点,目前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认识的划分最具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如今的学术研究。此外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划分还有很多种,按阶段划分已经成为当今学界划分的主流。不可否认,人们对图书馆学的认识是随着人们的认识活动逐渐深入的,在某种程度上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也和时间阶段基本吻合,然而却不能完全断定时间阶段等同于人们的认识阶段,时间的变化不可能完全概括出认识的变化。同时,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会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同人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也可能不同,这也就使得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划分会出现不同的标准。此外,科学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认识的发展也不是直线型的。受实践活动的局限,认识又往往表现出循环反复性。在图书馆学兴起的早期,出现过“整理说”、“技术说”等观点。为适应图书馆学的发展,新的研究观点不断出现,人们的认识角度发生了变化,但并不代表这些观点已经消亡。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新技术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17〕技术因素被重新提上日程,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传统图书馆产生了巨大影响,人们从另一个视角对技术因素重新加以重视,为19世纪的“技术说”赋予了新的内涵。
3三种观点流派
在图书馆学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关于研究对象的观点,对各种观点进行合理的划分可以更好地理解图书馆学的科学性质和研究对象,更清楚地梳理图书馆学所研究的内容和领域,进而推动图书馆学的发展。纵观图书馆学的发展史,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划分往往会出现不同的标准,主要原因是研究者的研究视角和出发点不同造成的。文章从观点流派的角度出发,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分成了“工作说”、“事业说”和“本质说”三大流派。
3.1“工作说”
“工作说”是以图书馆工作的内容为出发点来表述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工作的内容非常广泛,文献资源建设、用户服务、管理实务等都属于图书馆工作的范畴。因此,“整理说”、“技术说”(“新技术说”)、“管理说”等都是有代表性的“工作说”的观点。现代图书馆学的奠基人施莱廷格最早提出了“整理说”,他认为“图书馆学是符合图书馆目的的整理方面所必要的一切命题的总和”〔18〕。受当时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概括为“图书馆整理”,其主要内容是图书的配备和目录的编制。“技术说”是由德国图书馆学家艾伯特提出的,“图书馆学应研究图书馆工作中的实际技术”,它是“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时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技巧的总和”〔19〕。“管理说”的代表人物是帕尼兹和爱德华兹,重视图书的系统整理、妥善保管和充分利用,在要求增加藏书量的同时,强调藏书结构的系统性和科学性。〔20〕我国关于图书馆的研究起步较晚,早期对图书馆具体工作缺少代表性的论述,加之学界长期将图书馆学视为图书馆之学,因此“工作说”引入我国后,很快成为图书馆学界的主流观点,一直到现在仍然是图书馆学界主要理论流派之一。
3.2“事业说”
吴慰慈、邵巍在其1985年出版的《图书馆学概论》〔21〕一书中指出,图书馆事业及其相关因素是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微观对象是指图书馆的各个组成要素,以及作为其工作对象的知识、信息等;宏观对象是指图书馆与图书馆事业。〔22〕“事业说”是对前期理论研究结果的概括和总结,旨在通过对客体的研究来揭示其内在的运行机制。“事业说”从图书馆事业的角度出发,是对图书馆学研究领域的一个拓展。这不仅丰富了图书馆学的基本理论,而且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同时“图书馆事业”这种研究对象的表述形式,能够明确地将图书馆学和其他学科区分开来。这一学术思想在国内图书馆学界一直占有支配地位,对我国图书馆学研究影响深远。属于“事业说”的观点也比较多,“规律说”、“矛盾说”实际上也是从不同角度来阐释图书馆事业的。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合编的《图书馆学基础》中指出,“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事业发生、发展、组织形式以及它的工作规律的一门科学”〔23〕,这是关于“规律说”代表性的论述。1962年黄宗忠根据《矛盾论》的论述发表了《试论图书馆的藏与用》〔24〕一文,把“藏与用”当作图书馆的特殊矛盾,试图通过分析这对特殊矛盾来概括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这两种观点站在整体角度对图书馆宏观事业进行了考察,是对图书馆的运作机制的探寻,对图书馆与社会联系的考察,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事业说”的内涵。
3.3“本质说”
“本质”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是对事物根本性和规律性的把握。“本质”可使人们脱离具体的形象进行创新活动,所以对“本质”的把握必须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本质说”应该是在各种具体的现象中作出合理的抽象。根据是否把研究视角局限在图书馆当中这一标准,可以将其分为“图书馆本质说”和“图书馆学本质说”。
3.3.1“图书馆本质说”。图书馆的本质可以表述为一个信息资源体系。〔25〕把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表述为一个“资源”体系或集合的观点都可以称作图书馆本质说,无论这个“资源”体系是信息、知识还是文献。如上文对“资源说”的论述,“信息资源说”、“知识集合论”和“知识资源说”等这些“资源说”的观点实际上都属于“图书馆本质说”的范畴。这几种观点从信息时代的广阔背景出发,力图把握图书馆的本质。面对网络化、数字化对图书馆产生的巨大影响,“资源说”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信息社会的变化。然而,“图书馆本质说”仍然是从图书馆的角度出发,仍然没有使图书馆学研究超越图书馆这种客观的社会事物,不是对图书馆学这门科学的本质把握。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一种独立于图书馆和图书馆学科的客观存在。诚然,我们对图书馆学的认识源于对图书馆的认识,但图书馆学的本质却不以图书馆的本质为转移,也不以我们对图书馆学的认识为转移。
3.3.2“图书馆学本质说”。“图书馆学本质说”是从图书馆学科学本质的角度出发,脱离出图书馆的限制,是对图书馆学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图书馆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社会现象,特别是考虑到图书馆学的“应用科学性质”,因此我们应该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表述为一种社会行为。〔26〕所以,对图书馆学“交流”、“组织”等社会行为的论述都属于图书馆学本质说。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各种“交流说”,以及信息组织、知识组织等各种“组织说”。美国图书馆学家谢拉最早提出了“交流说”,“交流不仅对个人的个性十分重要,而且对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及其活动也是重要的,所以它成了图书馆学研究的中心内容”〔27〕。前苏联图书馆学家丘巴梁指出,“苏联图书馆学是一门把图书馆过程作为群众流社会思想的一种形式的社会科学”〔28〕。同时“文献交流说”、“知识交流说”和“文献信息交流说”是我国有代表性的“交流说”的观点。马恒通于2007年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表述为“馆藏知识”的传播。进而把图书馆学定义为“研究图书馆馆藏知识的传播、以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一门综合性学科。”〔29〕实际上,传播和交流是同一个概念(Communication)的不同表达形式,因此“传播说”的本质还是“交流说”。“组织说”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通过“组织”这种社会行为来表述。王知津在20世纪末连续发表了《从情报组织到知识组织》〔30〕、《知识组织的研究范围及其发展策略》〔31〕、《知识组织的目标与任务》〔32〕等系列文章,认为“知识组织应建立在知识单元的基础上,将无序的知识组织起来供人们使用,这就是图书馆学的研究领域”,通过这些文章对知识组织的内涵进行了详细的阐释。金胜勇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析论》和《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研究对象与学科关系》两篇文章中指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面向信息检索的信息组织”〔33〕。无论是“知识组织说”还是“信息组织说”,都把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表述为“组织”这种社会行为,都试图对图书馆学的科学本质进行把握。在上述三种流派、四种学说中,“工作说”、“事业说”、“图书馆本质说”都是围绕图书馆(图书馆工作、图书馆事业、图书馆本质)来阐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可以统称为“图书馆说”。而“本质说”中的“图书馆学本质说”则是从图书馆学的科学本质来阐述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可以称之为“非图书馆说”。
总之,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确定不变的。由于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不同等各种原因,使得研究者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各有不同,但这并不代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易变的和多样的。按观点流派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进行划分,可以对各种理论观点进行科学的梳理,不仅可以更好地明确图书馆学的学术外延,而且可以更准确地揭示图书馆学的学术内涵。图书馆是图书馆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局限于图书馆。“图书馆学本质说”这种“非图书馆说”,从图书馆学的科学本质出发,摆脱了图书馆这一社会事物的限制,更接近图书馆学的学术内核,为图书馆学的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
作者:刘旭青金胜勇单位:河北大学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