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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电子商务环节中的失信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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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在我国刚刚兴起,前途是非常光明的,但许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网站发展的最大拦路虎莫过于诚信问题,在一个传统行业尚存诚信危机的国内市场里,电子商务网站市场面临的诚信问题无法让人回避,阿里巴巴马云很早就说过,“中国的网上诚信问题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诚信不解决,什么都做不下去。诚信是中国电子商务必须经过的独木桥。” 笔者认为,产生失信行为的原因是:电子商务经营环节中存在太多信息不对称现象,其不对称程度又远大于传统商务活动。在电子商务发展阶段,失信行为不可避免。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这一现象早在70年代便受到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irleees)和美国哥伦比匹大学教授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ery)两位经济学家的关注和研究,此后30多年来,不对称信息理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为表彰这两位经济学家的杰出贡献,1996年授予了他们诺贝尔经济学奖。意味着这一理论体系的最终完成,它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信息不对称现象是指交易双方总有一方只能获取不完整的信息。两位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信息不对称现象广泛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了交易者信心,提高交易成本,从而对整个行业产生次品驱逐优质品的破坏作用。

二、电子商务环节中存在的失信行为  (1)货物品质失真  消费者利用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虽然具有实惠、方便诸多优点,但是根据消费者反馈,通过上网所购的商品往往达不到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还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  (2)货物失踪  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消费者进行了网上支付,却没收到货物的投诉不在少数。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第一、物流环节出了问题,导致卖方无法收到货物;  第二、买方恶意骗货;  第三、卖方欺诈。  (3) 商务网站巨额负债

之所以将网站亏损算作失信行为,是因为目前许多大型B2B、B2C电子商务网站采用赊销的经营方式,即对供货企业保证还款,一旦网站破产,将给债权企业带来很大损失。  (4)信用卡诈骗

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密切配合,如果安全问题被人忽视,消费者的信用卡就可能被人盗用。  (5)商务网站进行虚假信用炒作

一些网站卖家,为提高自己的信用评级进行虚假信用炒作,如交易平台与监管部门协调不密切,消费者便投诉无门。由于网站本身就是监管者,这种现象的出现就见怪不怪了。因为如果一个球场上球员与裁判员是一路人马,则黑哨的出现难以避免。

三、信息不对称导致失信

电子商务是新兴事物,其实质是一种新的交易模式和手段。即:通过网络完成商务活动。其作用除了造就新型的在线虚拟企业之外,主要体现在它对传统产业的全面改造上。电子商务应用互联网相关信息,加快社会公众的认知程度,以节省交易成本。但是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加复杂,笔者认为以下几种电子商务环节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各种失信行为的直接原因

(1)消费者与商务网站之间的“签约前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把商品分为搜索商品与经验商品。一般而言,商品的有关特性可以通过购买时的触摸、掂量和查验来辨别的商品为搜索商品。而那些需要在使用一段时期后才能辨别和了解其特性的商品称为经验物品。

例如:在传统交易中鲜花是典型的搜索商品,我们可以在购买之前,看到花的颜色和光泽,闻到花香,通过水分含量判断花朵的采摘时间。而在电子商务的购物环节,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成了经验商品。通过网站上花的图片,消费者所能得到的信息只有花的品种及颜色,对香气、采摘时间和花朵数等信息无从了解,或者说这些信息的获职成本太高(配置芳香识别系统)。这使卖方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也使以次充好成为可能。

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发生在签约前,所以被称为“签约前信息不对称”。  (2)消费者与网站之间的“签约后信息不对称”

网上购物中的“骗退”现象是由于网站无法得知消费者是否收到货物,即是否消费者收到货物时,货物已经存在缺陷。于是买方处在有利地位,卖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在签约之后,所以被称为“签约后信息不对称”。

商务网站要建立诚信形象,就必须完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承诺退货,但是如果消费者滥用退货,网站又很难判断消费者退货的真正原因是送货环节造成的,还是买方故意造成的。这就加大了诚信网站的诚信成本。

(3)物流企业与商务网站之间的“隐藏行动”

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环节中,货物要通过邮局或物流公司才能送到消费者手中。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应是按时发货,如遇到物流问题协助对方查询。但如果邮政或物流公司的工作效率存在问题,不向客户作出承诺,那么它的行为就属于“隐藏行为”。商务网站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一方。

(4)融资机构与网站之间的“隐藏行为”

如果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仅仅是资金的提供者,很少充当市场信息的提供者和中介者,缺乏获取和判断市场信息的能力,那就无法识别商务网站的“隐藏行为”。这种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为缺乏诚信的商务网站骗贷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给所有商务网站的融资活动出了难题。

(5) 供货企业与商务网站之间的“隐藏信息”

目前,我国从事B2B、B2C的电子商务网站大多采取赊销的手段从供货企业获得商品。赊销是商务网站缺乏资金和融资难的表现。赊销在缓解商务网站资金紧缺的同时,也增加了网站运营的债务风险。由于商务网站的真实财务状况供货企业一般难以了解,所以这些信息也是“隐藏信息”。一旦商务网站经营出现问题,这些“隐藏信息”就会被夸大,直接导致商务网站信用危机,也给债权企业造成损失。

以上种种信息不对称现象造成在电子商务中的失信行为。目前,许多人把电子商务中的失信行为归罪子社会失信成本低、信用制度不健全、法律体系不完善,笔者并不反对。但是想想美国用了100年才初步建立起社会诚信机制,我们能不能等那么久?笔者希望从一个新的视角分析电子商务特有的失信行为,找出一些新的办法。比如:通过深化银行、邮政、物流公司的改革,出台相应的电子商务法规,尽量减小失信行为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破坏作用。  (作者单位: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