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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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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政策审议机制(TPRH)简介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在1988年蒙特利尔部长级会议上对“乌拉圭回合”进行中期审评时批准建立的,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理事会负责实施,1989年开始运行。

贸易政策审议对象主要是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的全部贸易政策和措施,审议范围已经从货物贸易扩大到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还要求对世界贸易环境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年度评议。贸易政策审议的结果,不能作为启动争端解决程序的依据,也不能以此要求成员增加新的政策承诺。

国别审议的程序

所有WTO成员都必须接受审议,但是审议频率取决于该成员的国际贸易规模。当前,贸易额排名前4位的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每两年接受审议一次,其后的16个成员每4年审议一次,其他成员每6年一次,但是最不发达成员可以享受更长期限。

贸易政策审议的程序,是参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89年以来的做法制定的,并根据1996年WTO成员达成的谅解作了修改。

首先,审议是在“WTO秘书处报告”和“被审议成员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的

WTO秘书处的贸易政策审议司(TPR Division)负责贸易政策审议事务,每年年初做出全年的审议计划并负责独立撰写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报告,即WTO秘书处报告。贸易政策审议司一般会提前14-18个月与将接受审议的成员联系,收集信息。秘书处首先会向接受审议的成员提出一份贸易政策信息收集清单,并会在对这些资料和信息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具体的问题单。秘书处官员一般还要多次访问接受审议成员的首都,时间8-10天不等,主要会见贸易政策的主管和相关政府部门。WTO秘书处在其报告中除了对接受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和措施作整体评论以外,还会针对贸易政策的某一个或几个问题或者部门,展开详细评论。

秘书处报告形成之后,一般都送接受审议成员进行评论,以获得反馈意见。接受审议的成员对报告中的事实性内容和结论性内容,都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原则2:WTO秘书处对其独立撰写的报告负全责,没有接受该意见和建议的义务。秘书处报告的形成应该是中立的,其它WTO成员不参与。

被审议成员自己也需要起草一份报告,即政府声明或报告。成员自己的报告一般篇幅要小得多,主要是概述本国贸易政策的目标和一段时间以来贸易政策的走向,以及与WTO规则的一致性。对于WTO秘书处和接受审议成员存在的分歧,该成员可以在其自己的报告中阐述自己的观点,双方可以求同存异的方式处理。

WTO秘书处在审议之前适当时候,向所有WTO成员散发秘书处报告和该成员自己的报告。

第二,提交书面问题单

各成员方根据WTO秘书处和被审议成员分别撰写的审议报告(声明)在审议前10天向WTO正式提交书面问题单。

第三,正式审议

每次审议一般进行两天,中间间隔一天。会前将指定1―2位讨论人,引导会议上的讨论。讨论人一般由各成员驻日内瓦或驻WTO的大使或其他高级外交官担任。讨论人由TPRB主席(也由各成员驻日内瓦或驻WTO大使轮流担任)与接受审议成员协商后确定。

第一次审议会议通常由被审议成员首先发言,然后有讨论人发言,随后与会者发表意见。在第二次审议会议上,被审议成员就各成员方提出的问题应该给予正式答复和回应。如因时间关系不能提供全面的书面答复,该成员应于审议后4周之内向秘书处提交对全部问题的书面答复,并作为WTO的正式材料散发。

第四,审议总结

审议会议在总理事会主席作出总结后结束。主席和秘书处随即向新闻界简要通报审议情况,公布秘书处报告的意见摘要及主席总结。接受审议的成员也可以举行新闻会。秘书处报告、“政策声明”以及会议记录随后也将发表。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作用

在现实中,贸易政策与措施完全符合多边贸易体制规则的国家或地区是没有的,即使是那些完全实行市场经济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某些领域、某些部门的贸易政策和执行这些政策而采取的措施都或多或少地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有冲突。从实践来看,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作用主要在于:

通过提高贸易政策与体制的透明度而提高国际贸易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

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使多边贸易体制确立的透明度的基本原则具有可操作性。通过这一机制,不仅可以使WTO能随时了解各成员贸易政策措施的发展变化动态,从总体上加强对世界贸易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的了解和把握,而且可以增进各成员对其他成员贸易政策与实践的动向了解,从而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

通过定期审议加强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监督作用

对各成员贸易政策定期审议的制度,可以随时检查各成员贸易政策与措施是否与WTO有关协议一致,是否与它们承担的多边义务及其各自所做的承诺相符。

虽然,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报告所阐述的意见不具有强制力,但它可以对接受审议成员产生一定的压力,促进其尽快对不符合多边贸易体制的政策进行必要的修改。这有助于对各成员履行义务与承诺的监督,也有助于各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以确保WTO规则的实施。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一方面有助于自身了解其他成员乃至整个国际贸易政策发展趋势,了解和把握各国市场及世界市场的发展动向,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让外界了解自己的贸易政策与市场环境,从而促进相互交流与合作。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还可以督促发展中国家提高国内贸易政策的透明度自审能力,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更进一步地融合到多边贸易体制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当中去。

TPRH存在的主要问题

TPRM自运行以来在推进自由化、增加透明度、预防并有效减少贸易争端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从它的运行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如何保证TPR实施的客观性与全面性

TPRM作为WTO这一国际组织的一项重要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是想通过对成员贸易政策中具有多边性的贸易和经济问题进行分析,试图反映接受审议成员的国内经济和贸易的深层次问题,从而对该国贸易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取向施加影响。但是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规模、经济形势千差万别,TPRB根本不太可能对此了如指掌,做全面客观反映,同时,对成员的贸易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也很难进行准确的评估。另外,各国贸易政策的目标以及对贸易政策的审议周期的不同,使得TPRB的工作变得异常繁琐。

同时,TPRB的成员为WTO各成员国的代表,在对某国的贸易政策进行审议时,由于各成员代表各自国家的利益,因此审议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搀杂了“国别”的色彩。

2.如何确保TPR的效力

TPRM不是WTO牙齿锐利的争端解决机制,其目的是表现透明度,是曝光,而不是规制和惩罚,所以有时贸易政策审议会因种种原因而难以达到审议的预期目的,接受审议的成员不由自主在一定程度上对某些领域和部门采取回避。例如,灰色区域的大量存在。这种状况使世界贸易组织实行的以关税为主要保护措施原则的世界性、广泛性、权威性受到了质疑和挑战。

另外,不少发达国家擅自采取单边主义行动,如利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赋予进口国的某些权利,修改规则、反倾销、实施过渡保障措施等,对发展中国家扩大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设置了障碍。美国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本国的同类产业。就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正式生效后的几个月的时间内,美国就采取了24次过渡保障措施,涉及贸易额达10亿美元之多。促进贸易透明度的贸易审议机制在规则执行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无能为力。

虽然WTO各成员已经意识到并开始讨论对该TPRM的调整和改善,提高其审议的效率和效力。但是目前作为WTO的重要机制之一,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至少它为所有成员(不论大小)提供了全面了解其他成员贸易环境的便捷渠道,和平等参与集体审议,发表意见、施加压力的难得机遇。

(本刊记者李明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