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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择业就业现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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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书记官专业毕业生为研究对象,并依据连续五年的跟踪调查,通过集体交流、个体访谈和单独对话等形式,结合专业特色、该专业其他授课教师的信息反馈等对历届毕业生的就业择业情况进行研究。

【关键词】择业 就业 技能养成 高职高专院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35-0005-02

一 研究对象简况

1.书记官专业

书记官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从事书记官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逐步使学生具备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法律运用、案件办理、法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庭审速录等多项技能,能胜任书记官的工作职务。为实现这一目标,该专业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学生就业率,以学生的职业能力素质提高为主线,初步完成了基于书记官工作过程的职业岗位课程体系的构建,形成了基础能力训练课程、专项能力训练课程、岗位能力训练课程、能力拓展训练课程四大类课程。突出专项能力训练课程的中心地位,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并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加强职业岗位所需的操作技能或操作实务的能力训练。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开展法律职业实训,使“教、学、做”一体化,教与学互动以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2.学生情况

2009级在籍64人,男生14人,女生50人,初次就业率76.92%;2010级在籍38人,男生12人,女生26人,初次就业率89.47%;2011级在籍29人,男生14人,女生15人,初次就业率90%;2012级在籍32人,男生12人,女生20人。

总体上看,近四年来书记官专业的学生从2010年开始减半后,一直保持在30人左右。入学时,本省考生分数多为200分左右,外省考生略高,其中江浙、山东一带的考生分数较高。从就业情况看,学生初次就业率逐年提升。

3.就业择业指导情况

司法职业类院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看似单一,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则并不简单,尤其在职业能力的培养方面。主要表现在正确认识社会和自我的能力、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结协作和善于竞争的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以法律为武器自我保护的能力、开拓进取和创新能力等对学生的发展都极为重要。

在结合行业特点的同时,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如该专业学生连续四年结合专业实际参加了吉林省创业大赛。2010年、2011年暑假组织开展 “送法下乡”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组建法协会、速录协会、创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定期参与各协会组织的文化活动。在这些社会实践活动中,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文化素质修养,更重要的是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要发展壮大祖国必须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社团干部为骨干,形成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同时通过各种活动来展示学生专业特色,如参加“舞动青春”辩论赛、“宪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校园文化艺术节、内务大赛、拔河大赛等主题活动,以讲座、论坛、竞赛、征文、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依据跟踪调查,业余文化活动骨干融入社会的情况较好,目前这部分人群就业情况良好。

4.就业现状

继国家2010年公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会议明确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五大任务及措施,国家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教育,扩大职业院校的办学自,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职业教育汇聚更多资源。在此背景下,该专业学生在考试中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技能证书获取上,该专业学生近年英语A、B级的累计过级率超过70%;学院组织参加的全国计算机(NIT)模块考试中,通过率超过90%,所有学员均取得了相应的证书。2012年到2014年,该专业学生毕业时,一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9人考取专升本,10人考取公务员。

近五年,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书记官专业的就业率稳步提升,就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 总结和反思

通过六年的共同生活学习,连续三年的跟踪回访分析研究,来思考书记官专业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如何进一步完善。曾经在多数人的心里,上大学只是掌握某种专业知识或技能,如果一个学法律的能把法条倒背如流,一个学计算机的可以自如编程,一个学英语的精通听、说、读、写、译的本领,似乎就成就了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如果这样,那无异于将大学生等同于技校生。事实上,“知识”与“能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掌握的知识多,并不意味着思维能力强。人的素质差异,不在于他们所掌握的知识信息量的差异,而在于他们思维能力的差异。如果只把大学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学知识、学技术的地方,当这些知识与技术被遗忘殆尽时就什么也没有剩下了。真正决定一名大学毕业生能否成功的,往往不是他在大学期间学习掌握了多少专业知识或技能。大学的课程通常安排得比较松散,就是为了让莘莘学子有更多的时间去读书,去学学课程中学习不到的知识,掌握不一样的内容,规划不一样的人生,在学习专业知识或在参加实践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了实现今后的梦想积累自己所需要的能力,更主要的是文化的养成和精神的培养。

书记官专业的毕业生固然有其专业的优势,如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迅速界定罪与非罪问题、此罪与彼罪的问题、轻罪与重罪等诸多问题。对于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熟知全部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是要以身垂范,自觉践行遵纪守法,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校期间对于校规校纪的遵守,则是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的职业精神的养成开始。对于一个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来说,虽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但是只要具备充分的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通过刻苦学习,完全可以用一两年的时间来完成一般法律专业学生用四年学来的专业知识,而那些专业的律师如果缺乏最基本的专业性、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维能力,无视律师应履行的义务,违反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他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也不可能去为正义而战。

书记官专业的建设基本思路是立足吉林政法系统,以培养学生掌握速录技能为突破口,重点是进入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岗位,同时从行业的需要出发,开拓更广阔的就业市场。作为法律类专业院校,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是必然的,但是为了适应职业的特色,一定的专业技能又是必不可少的。于是,究竟是以专业知识为主,还是以技能训练为主就成了凸显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每个与这个专业相关的人员,长期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教学意见与态度。两方的观点都有充分的理据,也有相应的教学案例。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行之有效的解决,这将直接影响到该专业学生的学习与发展。那么,是否可以走一条将二者结合的道路呢?

通过实践,将二者兼顾的方法并非没有。此前的教学一直沿袭简单看打图书的方法,收效并不明显。经过反复论证,我们首先将看打的图书内容从单一的法律类图书拓展为各个学科兼有,并要求学生在给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在课程设置时,调整了一些公共课程的教学内容。如开设了中国古代文化选讲,这门课程的设置宗旨就是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以便学生在参与涉外文化活动时,不会因遇到一些生僻的说辞而迷惑。在讲授的过程中,授课教师会有意提起学生在速录课上看打的一些图书内容,就会很容易使学生和教师形成互动,进而增加学生对这本图书的兴趣。课后,当学生无意间提起这部分内容时,又使教师的课程传授被再次提及,起到了重复浮现、加深记忆的作用。随着课堂教学的进行,被提及的图书篇目越来越多,被不断谈论的知识点也日渐增多,学生们在这种问答中得到了满足感。同时为了按时完成作业,学生们又会主动地继续增强技能训练,于是便形成了“阅读―打字―交流”积极学习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作为重要的基础学科,中文知识的普及与拓展极大地提升了学生的知识能力,为日后参加公务员考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汉字的复脑作用加上电子速录的双手运动,又进一步促进了学生左右大脑的均衡发展。

有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之后,就是通过就业指导课程调整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对就业的认识。书记官专业的学生的就业范围相对狭窄,尤其是在吉林省公务员招考尚未对书记官专业取消限制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帮学生确定了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思路,不把公考当成唯一的出路。分别从专升本考试、政法干警考试、大学生入伍参军、大学生村官、法院选调生招考、司法鉴定中心招录、自主创业等多个角度帮助学生实现初次就业,并一直跟踪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通过定期邀请毕业生返校演讲、座谈等多种形式,把时下社会上的需求及就业现状介绍给在校生,并帮助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就业计划,实现了“急用先学”“活学活用”的就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