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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归纳问题的一点心理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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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运用一些科学方法对我们周围的世界进行了认识,并进而形成一些理论知识,这些理论知识说到底就是人类运用自己的思维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这些反映有一个预设的前提就是这个世界是存在的、是可以预知、是有规律的。就像在前科学时期,很多最初的科学发现是从单称的命题陈述开始的,即由特称前提过渡到全称结论的推理形式“SIP-SAP”,这在经典逻辑中是无效推理,它违反了词项逻辑的“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推导规则,但在归纳逻辑中却不是这样,相反,以特殊性命题为前提概括出一般性命题作结论,恰恰构成了归纳推理的本质特征。

传统经验主义认识论认为一切科学都从观察开始的,通过归纳过渡到理论,然后通过观察证实理论。我们应该清除心中一切偏见、一切先入为主的理论,耐心地、客观地观察,我们就可以观察到被观察事物的本质。即通过归纳能不能由特殊事例归纳出普遍、一般的知识。这就涉及到归纳推理的有效性问题,即如何证明由已经验到的事例推出其断定范围超过这些事例的结论为合理的问题。

英国哲学家休谟在其著作《人性论》中提出:“如果有人说,我们有经验得到,同一能力与同一对象继续结合着,而见相似的对象也赋有相似的能力;那么根据了这种经验,我们就能从过去太阳从东方升起推出它以后也必然如此吗?我们就能从超出我们所经验过的那些过去的例子而推理任何结论呢?我们能从理论上证明,从有限事例归纳出全称判断是合理的吗?”

休谟的答复是否定的。他的结论是:“这里有两个原则,一个就是,任何对象单就其自身而论,都不含有任何东西,能够给予我们以一个理由去推得一个超出它本身以外的结论;第二,即使在我们观察到一些对象的常见的或恒常的结合以后,我们也没有理由得出超过我们所经验到的那些对象以外的有关任何对象的任何推论。”所以休谟是从客观唯心主义经验论的前提出发,否定归纳的本体论前提,把“客观因果联系和必然联系”等本体论概念排斥在归纳法的讨论之外,采用了联想主义的心理学方法来解决他自己提出的“归纳问题”。在他看来,相似的事例屡见不鲜后,人心就受了习惯的影响,当看到一件事情后,就期待它的恒常的伴随事物,而且相信这样的伴随事物一定会出现。因为“习惯就是人生的最大的指导”,所以根据经验来的一切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这里休漠把因果联系归结为人们的心理习惯,他对归纳法的心理学解释是:人们为什么会自然而然地在心理上认为,未来要发生的事情和以前发生的类似的事情结果会是一样的?由于习惯和习俗。他认为习惯是人生的最大指导,它可以使过去的经验有益于我们,并且使我们期待将来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即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而是产生于人们的心理习惯,归纳的过程实际上仅是一个“心理联想”的过程。科学知识是通过科学家们的“心理联想”产生的。

波普尔是通过休谟接触到归纳的问题的。波普尔觉得休谟指出归纳在逻辑上不能成立,是完全对的。他声称没有什么正确的逻辑论证容许我们确认“那些我们不曾经验过的事例类似我们经验过的事例”。放弃归纳理论逻辑理由有一个简单的例子:无论找到多少只白天鹅也不能证实“所有天鹅都是白的”这个论断,因为只要找到一只黑天鹅就可以驳倒这个论断。

但在就为什么人们会相信归纳推理的问题上,波普尔则不同意休谟用习俗或习惯给归纳作心理学的解释的观点。因为它原来是作为一种心理学理论而不是作为一种哲学理论提出的。它企图对一件心理学事实提出一个因果性解释,说这件事实是出于(即经常联带着)习俗或习惯――也就是说在肯定规则性或经常与各种事件相联带的陈述中。也就是说我们信仰规律的习惯是多次重复的结果――是反复观察某种事件经常联结另一种事件的结果。波普尔认为,“相似的重复”之所以起作用,是因为我们把它们当作是相似的,把它们解释为重复。“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事物不可能完全相同,只能是类似。因此“它们只是从某种角度看来才是重复”。对波普尔起一种重复效应的事情,对一只蜘蛛可以不引起这种效应。他还说:“这意味着一定先有一种见解―诸如一个期望、预期、假定或者兴趣的体系,才会产生重复感。”于是波普尔提出自己的结论:“我们不是被动地等待重复把规则性印在或强加在我们头脑里,而是主动地企图把规则性强加给世界。我们企图在世界中发现相似性,并用我们发明的规律来解释世界。我们不等待前提就跳到结论。这个结论如果被观察证明是错的,以后就得放弃。”这就是波普尔著名的“偿试和错误”学说(又称”猜想和反驳”学说)。“偿试和错误”是一种理念的试误,是把物则”加在观察的对象身上。波普尔认为,纯粹的观察,不带一点理论指导的观察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认为,归纳推理无论从心理学、方法论和逻辑学来看其模式都存在问题。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人们总是倾向于找到自己支持自身信仰的证据,忽略和自己信仰相违背的证据;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如果没有有待观察的东西的理论,我们的观察无从收集,无的放矢。归纳不是心理事实,不是日常生活事实,更不是科学程序。

波普尔认为人们都是用全称命题来表述科学理论,而经验的对象却是个别的。个别的事例无论重复多少次,也无法证实一个全称命题。例如虽然我们看到的乌鸦都是黑色的,但也不能得出“天下乌鸦一般黑”这样一个全称命题,因为无论我们看到多少乌鸦,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能证明全部乌鸦都是黑色的,因此这种普遍有效的科学知识是不能用归纳法从个别事例或单称陈述中获得的,所以在逻辑上归纳法是无效的。

但由归纳法得出的理论或命题如果没有必然的可靠性,又如何解释归纳法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呢?为此,卡尔纳谱提出了逻辑概率问题,即理论的可靠性取决于相关经验事实出现的概率。波普尔不同意这种观点:首先,过去重复发生的事情,既不能证明将来的必然重复,也不能保证将来的或然重复;其次,从次数上来看,无论过去重复多少次,这个数目总是一个有限数,而将来发生的次数是无限的,有限数与无限数之比接近为零,即其概率永远接近于零。但在心理上人们依然自然而然地相信和运用归纳法,波普尔认为主要是因为人们根据反复出现的经验容易在心理上形成一种信念;而一种信念的可靠性则取决于经验反复出现的程度。科学发现的阶段心理的作用固然大,但是还是离不开逻辑分析的。

从休谟到波普尔都试图从心理学的角度对归纳逻辑可靠性的问题做出解释,无论是“习惯就是人的最大知道”还是“不是经验的重复产生心理的信念,而是心理的信念产生经验的重复”,其实从认知的角度看,归纳推理的困境与人类理性的困境相通:理性是人类实践成功的依靠,但理性却不能保证人实践的成功,归纳推理也是如此。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存在于两个方面:合乎科学要把握的世界本质;合乎人认知能力的本质。世界是一个有其内在结构和层次的复杂系统,有内在的秩序、模式和规律性,而科学的任务就在于找出世界中的模式性。而从认知主体的角度来看,人的认识不仅会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也会受到认知能力、背景知识等主观条件的限制,在仅获得有限的、不完全已知条件的情况下,要根据已知推向未知,从局部推向整体,就需要借助归纳法这一概括事物模式性的简便方法。人认知能力的有限,与世界的无限复杂性相比是微不足道的。这决定了人不可能直接获取世界本质的完整答案。但人的认识仍然有可能通过阶段性目标的满足,并将其扩展至未来,使认识一步步扩展,与世界的本质不断接近。归纳推理反映了认识主体能力的有限性与认识客体深度、广度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反映了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和演绎推理一样,归纳推理依然是我们认识世界很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