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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为何会出个“聂隐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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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孝贤导演的《刺客聂隐娘》近日上映引发热议。电影取材于小说《聂隐娘》,最早收录于宋初小说总集《太平广记》,作者是晚唐文人裴。故事的主角聂隐娘是一名技艺高超的“刺客”――这是一种古老的职业,其使命是通过暗中终结他人的生命来达到某种政治或个人目的。本文就聊一聊聂隐娘与其背后的时代故事。

刺客文化:“士为知己者死” 有关刺客的可靠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刺杀行为在政治或军事斗争中时有发生,《左传》中就有不少记载。当时,派遣刺客似乎已经是军事上的常规手段,《孙子兵法》就曾写道:“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其中“人之所欲杀”指的就是刺杀对方军中的关键人物,这里讲的是如何利用间谍获取信息,做好刺杀的前期准备。

从行动方式来看,刺客似乎是一种不怎么光明正大的职业,但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这种职业却时常受到人们的赞扬和向往,这一切都要感谢司马迁。他在编写《史记》时特意收集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先秦刺客的故事,专门设立《刺客列传》,在事实中加入不少文学性的细节,将五人都描写成正面角色,赞扬他们“士为知己者死”的义勇行为。这样的赞颂使得“刺客”自此披上了一层名为“侠客”的鲜亮外衣。

刺客的故事之所以深受人们喜爱,还在于其中蕴藏着反权威的精神。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平等的权力差序,上位者生杀予夺、无所不能,下位者俯首听命、任其摆布,而刺客的行动却能越过权威和社会规制。

中国历史中,乱世时刺客总是大有作为,但一到治世,皇帝们便会努力压制行刺的活动。三国时期可算是刺客们的天堂,孙策、柯比能、张飞、费t等重要人物都是死于刺客之手,刘备、曹操也都经历过刺客的攻击。到了曹魏末期,司马昭专权以后,手下一位叫路遗的骑士自告奋勇,要去蜀汉行刺,而司马昭认为自己迟早要称帝,不应做出指派刺客这样的事,便驳回了路遗的请求。他的选择也代表了一位以天下共主为目标的人对刺客应有的态度。

中唐时期:“刺客满京师” 统一王朝控制刺客的最重要方式,是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但到了聂隐娘生活的中唐时代,局势极为不稳。安史之乱之后,战火中的北方百姓纷纷背井离乡,逃往南方,以田地为基础的户籍制度也随之宣告崩溃。唐代宗大历年间,朝廷以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废除了以土地控制户籍的做法,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流民,他们便是中唐刺客的群众基础。

聂隐娘的故事虽是虚构的,但文学作品多少能反映出社会现实。按唐初的制度,官府每年都要进行人口登记,每隔三年就要将此前的记录制成册子,以便核对。隐瞒、缓报人口,都是重罪,掠夺人口为奴婢的,更是能被判处到绞刑。但聂隐娘被女尼掠夺五年之久,官府既没有对这样的人口异动进行任何追查,也没有去追究女尼的拐卖之罪,可见此时政府的人身控制能力已经到了极弱的地步。

同时,此事没有得到重视也与女尼的策略有关。在唐代的户籍管理制度中,偏重对劳动能力较强的男丁的管理,聂隐娘的师父掳掠了三个弟子,都是女孩,也许与唐代对女性户口的控制较松有关。

聂隐娘走上刺客之路,还与她家庭所处的地域有关。安史之乱后,各地节度使拥兵自重,渐渐与皇权分庭抗礼。其中位于河朔地区的藩镇,主帅均为安史叛军出身,出于局势和利益的考虑才归降朝廷,他们与中央皇权的关系最为疏离。

河北位处燕赵之地,是荆轲、豫让、毛遂等著名刺客的故乡,本身就有根深蒂固的游侠文化。河北藩镇不受唐朝皇庭控制,也没有天下共主“刑于四海,以德服远”的需求,再加上文化使然,便也开始蓄养流民,培育自己的刺客集团。聂隐娘父亲所仕奉的“魏帅”,便是河北藩镇的代表,唐德宗、唐宪宗时期担任魏博节度使的田季安。田季安的祖父,魏博的第一代藩镇田承嗣,就曾经指派刺客,暗杀了不听自己号令的卫州刺史薛雄,吞并了薛雄控制的相州和卫州。由此可见,田季安蓄养精精儿、空空儿、聂隐娘这样的刺客,正是保持了祖父传下的习俗。

当时的情况,史书曾用一句话概括,“奸人遍四海,刺客满京师”。

替人行刺:是为了交换尊重 刺客与刺客的指使者,看似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发生刺客违背指挥,自作主张放过刺杀目标的情况。这类反转通常发生在刺客在蹲点观察时,他们被目标无意之间表露出的行动、语言或者生活方式感动,觉得自己接受的命令违背了更高尚的道德伦理,因而良心发现,自动终止了刺杀行动。

电影《刺客聂隐娘》自然是浓墨重彩地刻画了这种戏剧性的反转,事实上类似事件在史书中也很常见。

唐太宗前期的太子李承乾,曾因行为不端多次被老师于志宁揭发,恼羞成怒,派遣自己蓄养的职业刺客前去刺杀于志宁。此时于志宁的母亲刚刚去世,本该回乡守孝,但被太宗强行留在太子身边。刺客到达于志宁家中时,发现他并没有住在舒适的寝室,而是用茅草搭了一座守孝的小屋,在小屋中作息。刺客被于志宁的孝心感动,最后没有忍心杀害他,直接放弃了任务。

大多数刺客虽以接受别人资助为生,但在他们的观念中,自己替人行刺,并不是为了交换金钱,而是为了交换别人对自己的尊重。按司马迁的说法,这种以刺杀报答尊重的行为,就叫“志”,刺客成功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立意较然,不欺其志”。以金钱为目的的刺杀行动,遵从的是出资者的要求;以“志”为目的的刺杀行动,遵从的却是刺客自己内心的判断。能够自己决断自己的行为,是无比自由愉快的事。

在小说《聂隐娘》中,当刘昌裔接纳聂隐娘,询问她的需求时,聂隐娘要求的只是“每日二百文”的资助,后来刘纵赠送聂隐娘缯彩,聂隐娘又“一无所受”,就是不想让这些赠物阻碍自己对人生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