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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图书馆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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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大学图书馆 准公共产品 公益性

【论文摘要】:文章从"图书馆服务"的两对特性,公共性与私有性,公益性与经营性之统一入手,探讨大学图书馆的公益性质,认为大学图书馆目前还没有条件对外开放,最后提出大学图书馆走向社会,成为社会智能公共食堂的六点必要措施。

大学图书馆是学术研究的坚强桥头堡,是高校科学研究的三大支柱(师资力量、图书馆、实验室)之一,它的建设情况是评价一个高等学校整体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从服务的对象来看,更主要的是广大师生,而且在经费提供上,大学图书馆把巨额的经济开销从学校财政里走帐,而不是转嫁给它的主要用户群。这是大学图书馆公益性最具体现的一个方面。但是,据此就定性大学图书馆是一个开放的公益性组织,就显得很不全面且不科学。不能仅仅从大学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对其定性,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它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有机整体,与出版、印刷等其他经济体有着紧密联系。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大学图书馆的性质进行讨论,可以针对关于大学图书馆是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的说法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1. 大学图书馆是公共性与私有性的统一

服务即产品。按服务的一般性质来分类,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三大类,大学图书馆的服务产品属于哪一类呢?

纯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非排他性指无法排除他人包括“搭便车”者从公共产品中获利,即对公共产品的供给不付任何费用的人同支付费用的人一样能够享有公共产品[1]。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是说每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任何其他人从该产品消费中获得的效用,各消费行为之间不具有对抗性。

保罗·萨缪尔森以路灯为例对纯公共产品作出了解释。路灯给路人提供照明,你路过时承接了照明服务,他路过亦然;今天亦然,明天还是如此。但谁也不能也不会说,自己将不会在那路过,而要求取消那儿的路灯[2]。这公共照明服务,无法建立起对路人收费的机制,困难在于收费的操作成本与效率不成正比。警察、军队、司法、政府行政管理等服务,都属于典型的纯公共产品。这类产品一般是由政府部门提供,其消耗只能通过向企业与居民收税,以财政支出的方式来支付。

与纯公共产品相对应的是私人产品,是指在使用和消费上具有个人排他性的产品。该类物品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只能为某一特定的主体所使用,如“一条裤子在某个时间只能为一个人穿着”,“一辆汽车不能同时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行驶”[3] 。这种排他性和消费上的竞争性,使其供给由市场决定,取得方式一般基于等价交换。

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还有一类产品称为准公共产品,这类产品消费时不是独占的,但也不是全社会人人都可共享的,因为人人共享势必造成拥挤或容量缺乏,这就是准公共产品的拥挤性特征。拥挤性是由公共产品的空间不可分割性带来的,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一定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将会减少全体消费者的效用,如博物馆、公园等。拥挤性直接孕育了购票制的出现,进入公园、电影院等需要付出个人的消费代价——门票。但其并不具有消费上的竞争性,即不同于消费一个苹果、一条裤子,某个人在消费则完全排斥了其他人消费的可能性,也就披上了部分公共产品的色彩。

那么,大学图书馆的服务是哪种性质的产品呢?我们知道,纯公共产品不能私有化,个人拥有军队、司法权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威胁;私有产品很难公共化,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准公共产品,在形式上可以向两个方向转化。当其转化为纯公共产品时,需要强大的综合国力支持,包括财政、技术、法律等。大学图书馆服务的资源是充裕的,足以支持相当数量的用户(校内师生)同时“消费”,当用户数量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时,边际成本不为正,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但它的资源又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全社会的需求,甚至不能满足社会的一部分读者的需求,在没有根本解决资源稀缺问题的情况下,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保护机制,使大学图书馆在向社会开放后能够平稳运作。由此可见,大学图书馆服务带有拥挤性特征。

大学图书馆服务既非纯粹的公共产品,亦非纯粹的私人产品,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准公共产品,这也正是问题的复杂之处。从效率角度分析,应按私人产品方式供给;从公平性角度考虑,则应按公共产品方式供给 [4] 。大学图书馆要转化为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走向社会,做到注重公平,兼顾效率,确实还存在着巨大的困难,面对社会巨大的用户群以及更庞大的潜在用户群体,大学图书馆除了资金、技术、设备、馆藏资源等硬性指标的物质稀缺,在经验、理念等软性因素上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那么这种印象中的“公共食堂”型的图书馆似乎只有在柏拉图的时代里出现了,但那时的公众仅仅是指贵族和一部分的非奴隶平民。

2. 大学图书馆是公益性与经营性的统一

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服务分成两类,即公益和经营。二者有着本质区别,公益主要追求的是社会效益,纯公益有国防、交警、气象测报等,由于其服务对象的非具体性,所以不可能具有经营性或者商业性;而经营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虽然在客观上对社会产生影响,但却主要地是为个别人或团体提供的利益,如商店、酒家、宾馆的服务[5]。

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给第62届国际图联大会讨论的宣言中提到:“图书馆是一种公共机构。”大学图书馆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四项:保存文化遗产,传递信息资源,弘扬人类文化,辅助教学科研,以求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从原则上讲,大学图书馆应该是公益性的。

但国内众多图书馆的公益性却在各方面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

(1) 环境挑战。伴随着咨询业、情报业等信息产业的发展,给传统图书馆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目前相当数量的社会图书馆还停留在粗放式地“借借还还”阶段,远远不能满足广大用户对文献信息深层挖掘的需求。如针对企业提供项目研究背景资料,针对科研工作者提供详尽的最新成果统计等。

(2) 经费短缺。一方面政府的投资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图书馆运营需要更多的经费。书籍涨价、更新设备、系统维护、员工培训都给图书馆的公益造成强烈的冲击。

GATS签订后,服务市场逐渐向外资开放。图书馆提供有偿服务将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生存途径。

为了适应这种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大学图书馆的竞争力,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指出:“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要发挥学校的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的文献情报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这为大学图书馆经营性运营勾画了初步的蓝图,但是大学图书馆走向社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根据职业不同可将公共图书馆的主要用户群划分为五个群体:学生、企业职员、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干部、漂流族等。大学图书馆要向社会开放,成为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它的信息资源要经过针对性的整理,因为不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对其运用自如;其次,大学图书馆将为开放承担巨大的开支,而这笔费用即使由广大的读者分摊,对于个体来说,仍然价格不菲,必然会减少图书馆的用户,那么图书馆的单位成本会越来越高,形成恶性循环,从而不利于大学图书馆的持续发展,也不利于高校的正常教学。这将成为大学图书馆升级为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的瓶颈。

3. 大学图书馆走向社会的障碍

通过分析大学图书馆的一些性质,显示出目前状况下,大学图书馆还不可能成为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那么大学图书馆就可以安心高卧在高校校园内吗?

我国现有大学图书馆(公办)1794所,藏书约6.6亿册。但大多数大学图书馆的馆藏利用率极其低,平均只有40%左右,更有甚者还不到20%。也就是说大学图书馆里有4亿多册的书籍在睡觉,相当于全国公共图书馆的总藏书量[6]。这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提倡建立节约型和谐社会的今天,大学图书馆走向社会,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率是一个十分有必要进行的研究课题。

那么在大学图书馆需要采取哪些手段来克服面临的困难,并成功地使大学图书馆真正成为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私以为,以下五点是当务之急,必须处理好才能使大学图书馆物尽其用。

(1) 革新理念。长久以来的本位主义思想贯彻在高校之间,使得对外开放本身成为一种难以令大学图书馆产生兴趣的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学习美国,制定出一部《图书馆法》,实行“依法治馆”,以完善操作上的流程。另外还需广为宣传,一来是增强各大学图书馆之间的联系,其二是要让广大的社会民众参与进来。

(2) 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在信息爆炸的年代,要试图以一馆之力完成如此大业恐怕还是有些难度。所以各大学图书馆要“手拉手”的进行活动,尽量参加区域性的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各馆之间,相互竞争,提高服务质量;相互合作,提高资源利用率 [7] 。

(3) 推广数字资源。图书馆自建馆之日起就有个矛盾,即馆藏文献的有限性和用户读者的无限性。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互联网络的发展,逐渐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适当地提高数字文献资源的购入量,并更多的将借阅量大的传统文献资源转化为数字文献资源。既为读者提供了方便,也缓解了传统文献资源“供不应求”的状况。

(4) 延伸服务。打破空间限制,走出图书馆,比如举办讲座、“科普宣传月”、送书下乡等途径都是充分利用大学图书馆的有限资源创造更高更好的效用,体现了大学图书馆的社会责任。

(5) 区别对待。对于外来读者必须有个类似于本校读者章程的文件,关于借阅的纪律、费用等方面给于严格的规定,这样既保护了外来读者的利益,也维护了本校读者的利益,而且给图书馆带来了一些管理收入。

(6)政府财政支持。这一点至关重要。大学图书馆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决定了它的非盈利性,一旦开放了社会这个更大的用户群体,各方面的开支将急剧增长,于是财政支持成为大学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命脉。

大学图书馆走向社会的道路尽管充满着荆棘,但也还是有很多的前辈,如深圳大学图书馆、武汉医学院图书馆对此进行的有益尝试[8]。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解决这些实际困难,大学图书馆必然可以真正成为社会的智能公共食堂。

参考文献

[1] 陆永. 论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社会治安[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2][4][5] 张铁明. 浅论教育服务产品的特性[J]. 教育科学,1998,(3).

[3] 陈晓春. 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性质与成因研究[J].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

[6][7][8] 周过忠.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之我见[J]. 重庆图情研究,2006, (1).

[9] 余彩霞. 公益,何去何从——对图书馆公益生存之路的考察[J]. 图书馆界, 2003,(4).

[10] 颜小燕. 创新服务 构建和谐——论高校图书馆的外借服务[J]. 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学报, 2006,(2).

[11] 邵锐. 浅谈如何构建公共图书馆的和谐环境[J].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