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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行政执法中完善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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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监督制度在西方源于古雅典城邦和古罗马对权力的制约,在中国则始于古代御史监察制度。监督制度既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和关键环节,更是国家防腐的重要机制。因此本文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出发,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阐述的同时提出几点合理性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

关键词: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概述

1.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权的核心,是一种真正的和实质性的行政权力。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条件,在各种可能采取的措施中进行选择的权力。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权限,也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2.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首先,在社会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事务的范围有逐渐扩大之势。显然,法律不可能对社会中的所有事物规定得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因此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较为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其次,在现代社会,各类行政事务往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立法者在立法时一般只规定基本的原则,而具体的规则通常交由专门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处理。最后,现代法治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执法,不允许违背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时要兼顾协调法治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使其不发生更为激烈的冲突。

二、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控制

1.内部控制

第一,严格执法。严格执法主要是对行政主体自身的要求,要求其在守法的前提下深入贯彻行政执法的理念,做到不违法,不越权执法,不违法行政。具体来说要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中,常有执法人员以怕麻烦、怕影响行政效率或以为行政相对人法律知识不多、不太懂程序而任意简化法定程序的现象。

第二,理性执法。理性执法是指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不得掺杂个人主观意愿和个人感情理性处理行政事务。一是处理好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的问题,二是理性地、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第三,落实责任。现阶段行政主体的现象普遍出现,而执法机制缺失责任承担的部分。为了使行政执法过程中减少问题的出现,维护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落实责任是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一是行政主体要坚决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思想作风,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行政主体要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2.外部控制

(1)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立法控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应加强行政立法,要从实体和程序上双重规制自由裁量权的运作,对自由裁量权施加法律控制。首先,进行合理控制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提高立法者立法的质量,增强法律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尽可能缩减自由裁量权的辐射范围。其次,目前我国的行政程序还不统一,很多领域缺乏程序的规范,加上行政主体不重视行政程序,因此应加速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最后,立法要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权责统一,责任明确,力求从源头上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恣意、专断,避免行政立法的部门保护主义,以更好地适应行政管理的高效和畅通,同时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检查和行政复议制度。

(2)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司法审查。第一,对行政主体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要掌握一定力度。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地位相对来说要高于行政相对人。因此,除了遵循宪法和法律的一般原则外,还要求行政行为做到公开、公平。第二,审查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是否背离法律的立法精神和目的,是否有的情况。在审查时应尽量控制,在最大程度上保留行政主体的决策。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行政主体是出于非法目的以及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行政主体在行使权力时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有此类情况,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或改变。

3.加强社会监督

目前,我国仍缺乏较为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参与较少,这也是导致近些年来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强群众监督,就要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拓宽群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渠道。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

参考文献:

[1]司久贵.行政自由裁量权若干问题探讨[J].行政法学研究,1998(02).

[2]游振辉.试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J].中国法学,1990(05).

[3]毛光烈.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J].法制与社会,2010(14).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