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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断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这不止与其在生产力领域和生产关系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有关,而且离不开其本身科学和严谨的分析。《资本论》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规律及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无产阶级必然胜利的历史趋势。由于<<资本论>>是马克思在批判的继承前人的成果之上,通过自己对大量素材的搜集和利用,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得出来的,所以它的研究成果对指导我们的今后的实践有重要的意义,并且其研究方法也对我们今后分析问题、论述问题提供了指南。
关键字 资本论 价值规律 商品 劳动力商品
马克思的著作《资本论》面世已有一百多年了。这一百年来,有众多的西方经济学家对马克思学说提出了质疑,也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考验;一百多年的历史变迁使得人们对马克思理论是否还能说明当前问题而感到怀疑。这些,都逼迫我们必须从头来考虑马克思理论中过时的部分是什么,还继续说明现实问题的是那些。只有对马克思当时的理论做出扬弃,才可以说是掌握了马克思理论。因为马克思认为关于社会问题的真理是发展的。
在国外经济学界,《资本论》被公认为是一部引起争议最多的著作几乎所有国外的大经济学家,都没有忽略《资本论》的存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回避了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和冲突,《资本论》中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论等学说,却揭示了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和冲突,触到主要凭借财产所有权生活的人的痛处,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两个理论会在经济学家当中引起那么多的争议的原因。本文主要是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一些探讨。
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起点和理论基础。早在19世纪,就有站在马克思对立面的资本主义学者提出:《资本论》的逻辑是如此严密,以至于只要承认他的劳动价值论,就不得不承认他对资本主义最终历史命运所做出的结论。由于马克思在其主要著作中从来没有对其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做过明确的概括,而且我国政治经济学的各种教科书也从未有过具体说明,因此,我首先明确一下这个问题,在限定的范围内来讨论这个问题。如果连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都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统一的认识,也就根本谈不上对它的深化认识和研究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品二因素学说;(2)劳动二重性学说;(3)劳动和劳动时间学说;(4)价值形成学说;(5)价值规律学说;(6)价值变形学说;(7)劳动力商品学说。这里主要是分析价值的形成和社会财富的分配。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结构可以概括为两个前提(A和B)和一个结论(C)。A:“商品”规定为用来交换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B:“价值”定义为一切商品的共同属性或共同尺度;C:抽象人类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从前提A和B出发必然导出结论C,其意义主要在于说明创造价值实体的只能是抽象劳动,对两个前提的任何背离则往往陷入非劳动价值论。简明地说,两个前提A和B是结论C的充分必要条件。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个前提是否正确呢?我们对马克思的理解是否正确呢?到底什么才算商品和价值如何定义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在困惑着经济学家。根据传统的说法:商品是实物形态的,而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是我们却发现,这中理论和现实有极大的矛盾。如果商品必须是实物形态的,那么我们就解释不了众多的第三产业者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如何解释资本、土地、管理以及科学技术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也是一个艰难的话题。一般的看法认为,分配的方式应该是按劳分配的。所以价值的形成决定了分配。但是现实中,我们所见到的却不是这么简单。凭借财产所有权参与分配的现实使很多人对价值的形成产生了迷茫。于是就陷入了一个困惑——价值的形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只有人的劳动创造出价值?还是生产中的各要素都对价值的形成做出了贡献,都创造了价值?这是这个时代的一个重大问题。
马克思所出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刚刚占统治地位,发育尚未完全的时期。100多年前他所看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还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脑力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比重较小。哪个时期的劳动主要是直接的生产性质的劳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虽论述了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肯定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都创造价值。但是其理论认为社会服务行业不创造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现实相适应,重在研究和论述了物质生产劳动。但在知识经济时期,随着科技的进一步迅猛发展,原有的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这生产力的三大要素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新的生产力因素如科技、管理、信息、知识等在原有因素的基础上孕育和成长起来,作用不断增强,从而使原有因素(自然资源、劳动、资本等)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第三产业在社会中的作用非常弱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记。
如果说马克思关于价值的唯一源泉是活劳动这一命题继续有效的话,那么,价值源泉的活劳动必须扩展,才能符合现实世界。可以这样认为,商品不再单指具有实物形态的、可以直接接触到的物体,而是进行定义的拓宽。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从事第三产业的人毕竟是少数,其工作时间在社会总量中所占比例也极小。作为理论分析,任何一个模型忽略次要因素是必须的。但是在当代这些因素已经变成主要因素了,我们不能忽略不计。经济学毕竟是研究社会问题的,必须符合社会实际。只有承认大多数人的工作是存在价值的才可能解释我们的时代为什么会发展。在马克思这里,价值反映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与生产资料是没有关系的。但这并不是说劳动的具体过程与生产资料没有关系。只有把价值看作一种引入符号才可以理解为什么价值的度量是劳动时间——其实严密的逻辑判断应该是:劳动时间的度量尺是抽象的价值。对整个人类发展的问题当然是应该探讨社会总财富,也就是说探讨物质和精神领域的总和。而对社会公正和秩序的探讨其出发点应该是人类劳动的总和。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他们有时她们部分重合而使我们难以分辨,但毕竟是可以分辨的。对价值问题进行思考的实质是剖析人类社会内在的公正、秩序和内部运行规律。
分配领域的问题是伴随价值产生问题而出的,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是个现实主义者。理想的社会状态应该是每个人的生活消费额度由其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是劳动的度量——价值来决定的,而生产资料天然公有;甚至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这个概念。毫无疑问的是,人类还远没有达到这个高度。马克思的观点是:应该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出发来对分配方式进行定位,不同的分配方式是由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之所以是一种按劳动力价值和按资本分配的关系,当然是由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的。
参考文献:
① 卡尔·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版翻译),中央党史出版社;
② 北京大学经济系《资本论》教学组 《资本论释义》,北京大学出版社;
③ 董瑞华、傅尔基 《经济学与方法论》;
④ 徐茂魁、杨达伟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疑难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