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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国家社科基金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2004年)。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样本来自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项目数据库中体育学学科立项数据,借助Excel软件,对2004-2013年体育学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人工筛选,统计有关少数民族体育领域的立项数据,最终得到有效样本为81项。本文以81个有效样本为分析对象,从项目数量、项目类型、项目地区、项目主持人所属系统、立项机构和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六个方面分析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状况,以此梳理出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学术轨迹和发展脉络,并试图揭示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趋势。
2研究状况分析
2.1项目数量和类型分析从项目数量和类型角度对少数民族体育研究进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从研究规模和发展速度两个方面了解该领域研究状况。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少数民族体育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视角在不断拓宽。我们发现:(1)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立项增加比例缓慢,而体育学科立项数增幅比较明显,特别是2009年到2010年增幅最快;(2)2008-2009年,随着体育学科立项数由65项减到63项,少数民族体育立项数由8项减到5项,说明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3)少数民族体育立项所占体育学科立项数比例在2005年达到最高,为15.9%,在2009年达到最低,仅为7.9%。总体看来:历年来少数民族体育立项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加的现象,而这与体育学科在国家社科基金中所占比例较低有关。从立项类型来看,少数民族体育立项项目类型主要为一般项目,10年间一般项目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35项,占少数民族体育立项总数(81项)的43.2%,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1)一般项目是少数民族体育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主要类型;(2)其次是西部项目,共资助项目25项,占立项总数(81项)的30.9%,而这与国家社科基金设立西部项目的宗旨有关,一方面说明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重要区域,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对西部地区科研工作的重视;(3)第三是青年项目,10年来共获得19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占立项总数(81项)的23.5%,所占比例不是很高,说明青年科研力量还不是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主体,在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应该重视和加大对青年科研力量的培养力度;(4)所占比例最低的是重点项目,10年间仅获得2项资助,考虑到重点项目是以重大的政治社会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对象,所以重点项目所占比例其实并不低,这说明我国是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同时也从侧面说明国家对少数民族体育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重视。
2.2项目地区分析从表2得知:少数民族体育研究呈现地区集中分布特征。从全国看,少数民族体育立项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同时少数民族数量多的省(市、自治区)所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多。其次是少数民族体育立项地区分布呈现阶梯性特征,新疆和湖南以获得13项和12项占据第一梯队;云南、青海、四川、重庆和广西分别以立项5项以上占据第二梯队;甘肃、贵州、吉林、内蒙古、、湖北、北京、江西和辽宁则以立项低于5项位居第三梯队。由此可见:少数民族体育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在地区分布上呈现集中性、阶梯性双重特征。(1)吉首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和石河子大学这三所少数民族体育研究领域的“重镇”位于湖南和新疆;(2)将西南5省从西部地区单独列出来,这是因为这5个省(市、自治区)在少数民族体育研究中的关键作用有关,如果将西南5个省纳入西部地区,那么西部地区获得立项数就达到48项,占总数(81项)的59.3%,平均每年获得的项目数为4.8项,这是因为西部地区在进行少数民族体育研究时比其他地区更具备地理上的便利条件;(3)东部地区10年间仅获得2项,所占比例仅为2.5%,西部地区虽然拥有少数民族体育研究地域上的便利优势,但是如何利用东部地区优越的学术资源和科研机构服务西部地区进行科研,这就成为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2.3项目主持人所属系统分析分析2004-2013年期间获得少数民族体育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情况发现,项目主持人所属系统主要有4类:综合性院校、师范院校、民族院校和体育院校。以吉首大学、石河子大学和青海大学为代表的综合性院校10年间共主持过34项,占总数(81项)的41.9%;以新疆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为代表的师范院校10年间共主持过32项,占总数的39.5%;以云南民族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为代表的民族院校10年间共主持过10项,占总数的12.3%;以成都体育学院为代表的体育院校10年间主持过5项,占总数的6.3%。由此可见,在少数民族体育研究领域,综合性院校和师范院校承担着超过80%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他们是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主力军。但是民族院校获得的立项比例仅为12.3%,如何更大程度地发挥民族院校在少数民族体育研究尤其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领域的作用,则成为民族院校应该面对的问题。
2.4立项机构分析对立项机构进行统计,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少数民族体育研究领域的“重镇”所在。2004-2013期间共有39所院校承担81项少数民族体育国家社科基金,平均每所院校承担2.1项,其中获得1项基金项目的院校有24所(见表3)。结合获得的立项数分析,吉首大学所在的湖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获得的立项数和机构最多,说明这两个省(自治区)在少数民族体育研究领域具备较强的实力。对吉首大学获得立项最多的原因分析可知:吉首大学拥有全国惟一一个国家民族体育重点研究基地,同时在其获得的11项立项项目中,有2项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而且均由白晋湘教授主持。这给其他院校尤其是民族院校一个很好的启示:要充分发展本校的特色研究专业,充分发挥优秀学术带头人的影响力,形成特色研究领域,从而形成学术特色研究的集群效应。
2.5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分析分析81项少数民族体育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后,我们发现:立项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主要有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集)3大类。插图是项目预期成果形式统计情况:(1)2004-2013年期间,以专著形式立项的项目数达到31项,占总数(81项)的38.3%;以研究报告形式立项的项目数达到26项,占总数(81项)的32.1%;以论文(集)形式立项的项目数达到24项,占总数(81项)的29.6%;(2)在81项立项中,以专著形式立项的项目数最多,表明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体育仍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论薄弱,理论大片空白[8];(3)在81项立项中,以研究报告形式立项的项目数达到32.1%,说明少数民族体育研究很大一部分是基于对策性和政策性研究,这一类项目的研究周期较短,所以缺乏对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持续性关注;(4)除了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集),没有以电脑软件和数据库等形式立项的项目,说明少数民族体育研究成果形式还很单一,应该加强对少数民族体育的多样化研究。
3总结和展望
第一、一般项目是少数民族体育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主要类型,但青年项目所占的比例不是很高,青年科研力量还没有成长为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主力军,应该重视和加强对青年科研力量的扶持力度。第二、建议东部地区应利用其优越的学术资源和科研机构,加大对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支持力度,实现公共体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第三、在少数民族体育研究领域,综合性院校和师范院校承担着超过80%的基金项目,但是民族院校获得的立项比例仅为12.3%。建议在以后更大程度地发挥民族院校在少数民族体育研究尤其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领域的作用。第四、目前少数民族体育研究领域呈现“零散化”特征,尚未形成“同一个科学专业领域的工作者组成的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Community)”。建议应该加强不同研究机构之间的对话和交流,尽快完成研究队伍的集群化过程。第五、少数民族体育研究很大一部分是基于对策性和政策性研究,理论的品位有待提高。最后成果形式单一,建议将少数民族体育纳入到体育学中,以现代体育的理念,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构建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体育研究的基础理论;同时对少数民族体育展开跨学科对话,这是少数民族体育研究走多元化发展道路的应有之义。
作者:金根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