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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方纲论杜诗“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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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翁方纲这一生仰慕杜诗,他认为杜诗是最能体现“理”的,与其他学者仿杜的学杜方法不同,他以杜诗中能够反映“文理”、“义理”两个方面的内容来阐发其“肌理说”的内涵,并逐渐形成自己的诗风。

[关键词]翁方纲;杜诗;“义理”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5 ― 0100 ― 02

清代是杜诗学的高潮期,崇杜、学杜、注杜、评杜的文人数不胜数,翁方纲就是其中之一,他为学注重考证,最突出的成就是提出了义理与文理合而为一的“肌理说”。翁方纲的“义理”体现了其对诗歌内容的重视,他认为杜诗继承六经,符合儒家规范的学问和思想,是对“理”最好的体现。

翁氏著有《诗附记》,《诗经》研究汉、宋兼采,考据、义理兼重。训诂多取汉学,义理、文义多取宋学。他推崇朱熹的《诗集序》,努力调和《诗序》与《诗集传》之间的冲突,翁方纲推重诗为“心之声”这一观念,肯定诗言情的一面。他曾说:“言者,心之声也。文辞之于言,又其精者。诗之于文辞,又其谐之声律者。然则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一衷诸理而已。”〔1〕翁氏这里说的“志”正如朱自清所指出的“怀抱”之义,作者所抒发的怀抱表现在文字上,又要受到“理”的限制,翁方纲这里所说的“理”仍可以义理与文理两面来理解,“心之声”要符合义理之要求,而具体的写作又要受文理法度之约束,可以说他所理解的“志”并不只是强调儒家的政教功用,而是理、事、情皆具的。

翁方纲以发展的眼光从杜诗的思想内容、叙事方法来看待杜诗之正变,杜甫“师古”的文学史观中亦有追步“风雅”的自觉要求。翁方纲曾指出《诗经》中的诗篇并非一成不变。翁方纲对风雅正变的看法,其实与叶燮较相似,叶燮在《原诗・内篇(上)》中说:“《风》《雅》已不能不由正而变,吾夫子也不能存正而删变也;则此后为风雅之流者,其不能伸正而离变也明矣。”〔2〕在政治由盛而衰的背景之下,体现于诗歌创作则会有“诗变”,要“不失其正”则体现在作品的讽谏规世的作用,这可说是“法自儒家有”在作品思想与内容方面所继承的内容,整部杜诗则始终贯彻着这一内容,体现着一种“谏诤”的姿态与“忧愤”的意识,这也正是杜甫“诗言志”之“志”的核心部分。从事物的发展历程来说,“变”本就是必然之理,所以叶燮以为诗歌之变亦是必然,正、变实为一个矛盾的整体,正中含变,变中含正,翁方纲也是以辨证的眼光来看待二者之关系的。

一、变而不失其正――讽谏精神的体现

翁方纲在杜甫的《槐叶冷陶》一诗后批注:“此所谓‘每饭不忘君’者也。”〔3〕因儒者之流,用世是务,故杜甫即便在颠沛流离之即,仍念念不忘君主,就杜甫而言,他的难能可贵处在于将不忘君主的深层内涵推为不忘天下苍生。通观杜诗,儒家的忠厚缠绵之情贯穿终始,由于深厚家学的影响,尤其受先祖杜预的影响非常深,杜甫从小便有一种崇高的用世之志。杜甫少壮时唐朝还处于盛世,此期唐人的作品都呈现出一种飞扬向上的气象,且人在青年时期都不免信心百倍、志气高昂,杜甫也如此,偶一受挫不会耿耿于怀。而安史之乱后,杜甫的儒家之“仁”则由自身之追求、忠君孝悌发展至“泛爱众”即爱天下百姓,至秦州以后诗,则推阔为爱万物,成都诗大力书写自然景物,此一时期他所写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鱼无不寄寓着他深厚而深挚的情感,这种情感是其人忠君爱民、心怀天下融入骨髓后的自然呈现,与早年壮游时期纯粹抒发山河之爱的欣赏所不同。命运总让杜甫经受流离失所的困厄,而他不选择逃避,即便有时会发发牢骚,却始终清醒地直面现实人生,其仁者胸怀更使他在困苦中对生民怀有深挚的热爱、体贴与同情,他的忠君忧民意识体现得更坚定而缠绵。杜甫之执着正如同屈原,这种往而不返精神,已经带上了悲壮的色彩,虽悲壮,却极震撼人心。反映在诗作中,则体现出一种伟大与崇高的阳刚之美,这也是杜甫的诗之所以能“切己、切时、切事,具有实地,而后渐能几于化”〔4〕的思想基础。

翁方纲认为杜甫的《奉先咏怀》《羌村》与《北征》互为表里,《奉先咏怀》作于天宝十四年,正值安禄山造反,诗当作于往奉先探望妻子的路途当中,所以杜甫应当还不知道安禄山反事,但诗作中已经透露出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了。《羌村》三首虽然写的是杜甫回到家时的所见所感,但由一家之不幸可推至天下家家户户之不幸,诗中所记录的人、事都是平凡的,但作品的思想、感情都是层层推进的,诗作呈现出的是家事、国事、天下事,杜甫的很多作品都有这种由此及彼,感情吞吐反复的深厚力量。《北征》则反映在战乱频仍的时局中,杜甫所见所感无不关系国事,忧心国事,希望己之谏诤能有补于国君,是恋君,更是为整个国家而担忧。以上三首诗都并非创作于盛时,但却如实地记录下了当时背景下诗人自己以及生民的生活现状,且作品中都流露着浓厚的忠君意识,这种意识并非单指对君主之忠心耿耿,更主要的则是心系天下之情怀以及匡扶时政的寄托与期待,可以说是“变之正”的典范。

翁方纲是肯定杜诗中诗教“温柔敦厚”、“主文谲谏”之旨的,要反映时事,却不可直指君主,不可违礼,体现在文字上要“其词婉而雅,其意微而有礼”〔5〕,在表现手法上则追求不可直说,这也正是“舂容唱叹”的体现。杜甫的“三吏”“三别”作于乾元二年,自东都归华州途中,时属关辅饥馑,遂以七月弃官西去,度陇,赴秦州。《新安吏》有杜甫的自注,故而有点兵事,翁方纲认为这首诗的后半部分为劝告、安慰私家骨肉之意,既然点兵一事不可避免,与其让孩子不情不愿地上路,还不如让他们不要担心,劝告他们战事一定会顺利,军官对士兵也很照顾,以宽慰的方法来鼓励他们,同时也是安慰自己,更期盼着孩子的安全归来。正是百姓的这种“捐躯赴国难”的自觉意识读来才更让人不忍,这样的诗作如果能被君主看到,规谏的效果应该非常大吧!

上面几首作品都是五言古诗,若按照文体的正变、尊卑观念来说,则古体尤其五古是处于正而尊之一面的,但翁方纲也并不以近体诗为卑,形式始终是为思想、情感的体现而服务的,只要“变而不失其正”,近体诗仍能作为继承“风雅之正”的语言载体。杜甫的五律《暮秋将归秦,留别湖南幕府亲友》当作于大历五年秋,这年冬,杜甫卒于谭岳间,旅殡岳阳,在生命的尽头,杜甫仍不免对于自己的怀才不遇难以释怀,他如实写下了自己当时的情况,抒发了当时的感想,而读者对于作品的接受本就会产生不同的理解,难免有人认为杜甫在发怨,但笔者以为诗中虽有“悯”字,但并非要其亲友怜悯,当是自伤不遇,虽有着对环境的直叙,但因为叙、议、情的融合,尤其抒情的融入,在情感的表达方面仍能以含蓄蕴藉来约束。

如果说上述作品是杜甫作于深处动荡之时局、环境或在朝任职之时,作这些充满讽谏精神、忧国意识的作品还正是理所应当,那么他在成都,生活相对安逸一些的时候,仍不乏这样的作品,就更可见其人“忠厚缠绵”之情了,翁方纲在评《题桃树》诗中,以为杜甫仅仅从盛时桃树的与人共享,衰时自顾不暇而遮蔽桃树这种日常琐事,婉曲地道出今昔之别,使读者从侧面见出身处乱时人人、家家各自为计之状,可见杜甫其人之性情、品格,心眼之中正是万物一体。

二、风雅之正即史法――诗史内涵的贯彻

《风》、《雅》之正,即是史法。〔6〕这说明了翁方纲对诗法与史法之关联的肯定,史法,初指史家之书法,随着其内涵的不断扩充,则渐渐与书法、史笔相通。在会通化成之文化意识方面,宋人将“诗史”以体用来看待,其体为诗,其用为史。诗以言志咏怀,史则叙事资鉴。故其特色有二,一则充满史之反思与致用精神,一则具备史之取材与笔法。清人喜用“诗史”理论阅读杜诗,而多数人对“诗史”概念的解读即以“知人论世”为主。陈沆以“比兴”来理解“诗史”,将其视为“诗史”概念的内涵,根据张晖的梳理,“比兴”与“诗史”的关联体现在:诗歌要做到“思无邪”,不谬于圣人,即符合诗教传统;诗歌创作中为尊者讳等委婉曲折的方面。强调“情”又强调“事”。翁氏肯定杜诗为“诗史”,整部《翁批杜诗》中常见其评杜诗得《春秋》之意,具史迁笔法。在进行讨论之前,可先看几条翁方纲在《翁批杜诗》中对杜诗用史法的批评,讨论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能够反思致用;二是如实记录实事而面面俱到;三是运用《史记》的叙事手法。概言之,史法内涵的贯彻仍主要体现在思想内容与创作手法方面,前两点归入思想内容的讨论,而翁方纲论诗还强调对实境的反映,对实境、实物的反映也是对生民生活现状的呈现,亦当属于史所记录的内容。

“风雅之正”所反映的内容以经世致用为主,能如实展现广大生民的现实生活画卷,并能将深刻的讽谏精神内具其中。如龚鹏程作为有着深刻自省意识的宋人而言,作诗取法杜甫,很大程度上也就肯定了杜甫自身的这种自省意识,反思、自省也是对待忧患的一种态度。杜甫除了对社会重大历史时间有所记录之外,更书写了不同时代背景下生民的生活场景,行到一处,便对一处之景、一处之风俗有所记载。同一时期的诗作当贯穿起来,才能完整地看出诗人此一时期的生活境况、思想状态,整部诗集才能完整地展现诗人的一生,呈现出诗作多样的艺术风格。翁方纲曾说,古今诗人只有杜甫的诗集可以进行编年。其意盖指诗人经历着岁月的蹉跎,在时代变迁中经历种种磨砺,其思想也是不断变化、深化的,其艺术造诣经由青年至老年,亦得以不断锤炼,最终得以形成自己的作品风格,这在所有诗人都是必经的一段路程。正如历代诸家所公认的,杜之秦州以后诗,皆为臻至化境之作。又因对诗作讽谏精神的强调,加之经世致用之目的,对反思致用的要求实已暗含其中。结合翁方纲所理解的“风雅之正”来看,“诗史”正具有《春秋》褒贬劝慰的资世之意,能够有补于君主,具反思致用的精神内核,以“一字褒贬”、“推见至隐”、毕陈时事来委婉显晦地达到劝慰、资世的作用。《春秋》在宋代最称显学,而以《春秋》书法论诗,更是宋代诗学会通化成的一项重要融通。

在书写现实政治之外,翁方纲还强调杜诗中对实景的如实刻画,陈贻{也指出杜甫的《发秦州》至《凤凰台》十二首诗及《发同谷县》至《成都府》十二首都是其纪行诗中的佳作,之所以能获得诸家好评,很大程度上正得力于蜀中山水之奇特,在此基础上结合以杜甫之诗艺并发之以诗人的感悟,方能成之。描述现实事、物,呈现实境,杜诗常用白描的手法,读者能透过作品的细节来体会作者的心理感受。不过,翁氏以为对实景的追求是要具有时代动态感的,也不能违背“心之声”的本质。杜诗中所摄入的自然,并非山川虫鱼之摹写,亦不仅仅是个人的情怀志意,而体现着整个动荡时代背景下生民的生存状态与内心呐喊。

翁方纲推崇学人之诗,他自己在创作实践中也如此贯彻,将务实考证的治学态度融入对杜诗的批评之中。翁氏拈出“杜法”,以“肌理”说进行具体的批评应用,其“理”是无所不包的,从义理之理来说,他认为杜诗根柢六经,内容涵盖万有。在文理之理方面,杜甫在不违背义理之理的层面上,极尽能事地学习前贤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诗艺上构建一座辉煌的殿堂。

〔参 考 文 献〕

〔1〕(清)翁方纲.复初斋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26-27.

〔2〕(清)叶燮.原诗〔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9):4.

〔3〕(清)翁方纲.翁批杜诗〔M〕.台湾:里仁书局,2011:619.

〔4〕(清)翁方纲.复初斋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7-9.

〔5〕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6:457.

〔6〕(清)翁方纲.翁批杜诗〔M〕.台湾:里仁书局,2011:279.〔责任编辑:谭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