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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全球银团业务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之一。2003年银团融资金额高达1.9万亿美元。在金融创新推动下,银团贷款不仅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最具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核心业务之一,而且显示出与全球资本市场强烈的融合趋势,广泛用于收购兼并、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银行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从2001年开始率先在国内金融界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开展银团贷款业务。2003年,英国《新兴市场》杂志按照牵头银团贷款的额度,将工商银行在新兴市场上的银团贷款业务列为第七位;同年工商银行牵头组织的南海石化44亿美元银团贷款被《亚洲金融》评为年度最佳项目融资奖。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银行业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需要对信贷业务进行重新审视,构架新的业务结构、盈利模式和组织体系。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把握银团贷款业务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壮大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战略思路和工作思路,促进中国的银团贷款市场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
一、国内外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国际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状况
银团贷款是国际金融市场最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根据资本数据公司(Capital Data)提供的数据,全球银团贷款融资额从1995年的1.4万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的1.9万亿美元左右;按照地区划分:美国银团贷款市场占69%,欧洲约占22%,亚洲占5%,加拿大占4%;从借款人来看,78%的为非金融企业,20%为金融机构,2%为政府部门;按照承销量,2002年JP摩根、花旗集团、美洲银行、巴克莱银行以及德意志银行分列前五名。银团贷款在全球资本市场发行中一直占最大比例,根据汤姆森财务公司(Thomson Financial)统计,从1995年到2003年,银团贷款大大超过债券和股票融资。以2000年全球资本市场发行为例:银团贷款2.3万亿美元,约为公开市场债券(1.26万亿美元)的1.8倍,公开市场股票发行(7010亿美元)的3.3倍。
美国是全球最重要的银团贷款市场,银团贷款总发行额从1991年的2410亿美元发展到2003年9796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10%。在美国的银团贷款市场上,牵头行领导地位突出,2003年JP摩根、美洲银行、花旗集团等排名前五名的牵头行牵头包销额度共占当年银团贷款市场的70%。从行业分布看,银团贷款集中投向电信石化、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产业,其中:电信占24%,化工占10%,航空和公用设施占9%,制造业占9%,食品饮料、保健各占7%,其余占34%。银团贷款与资本市场结合紧密,主要用于结构融资、债务重组、兼并收购以及杠杆收购(包括过桥贷款),其中:结构融资占70%左右,与兼并收购和杠杆收购密切相关的银团贷款占30%左右。在经济周期上升期,银团贷款以新建的项目融资和结构融资为主;在经济周期调整期,银团贷款以收购兼并融资为主。
从国际银团贷款的发展看,大致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以支持基础设施为主的项目融资阶段(20世纪60年代-80年代中期)。早期的银团贷款是以发展中国家和欧洲国家的公路、电力、石化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项目融资为主。1968年银团贷款创立,当年银团贷款总额为20亿美元;1973年银团贷款迎来了第一个高峰,达到195亿美元;1981年银团贷款达1376亿美元,占国际资本市场长期贷款融资额的74%。从1982年到1986年,由于拉美国家债务危机、石油输出国银行存款大量减少、以及西方工业国家国内经济复苏对资金需求量增加等原因,国际银团贷款锐减,1985年下降到189亿美元,以基础设施为代表的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进入缓慢发展时期。
第二阶段,以并购杠杆交易推动银团贷款业务进入第二个发展高潮(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末)。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一系列杠杆融资活动的出现,美国国内的银团贷款市场异常火爆。1989年随着科尔伯格·克拉维斯·罗伯茨公司(Kohlberg Kravis Roberts,KKR)筹组的金额为250亿美元的RJR纳比斯克公司(RJR Nabisco)融资交易的完成,这类活动达到了顶峰。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在杠杆融资领域快速增长,特别是并购融资成了90年代末期市场的主流。由于高倍杠杆融资的复苏及高收益债券市场的重新开放,美国的并购融资活动特别活跃。1999年,沃达丰和美国电报电话公司都发起了创纪录的并购交易,其融资额分别为300亿欧元和300亿美元。
第三阶段,以资产证券化和贷款交易二级市场为主的金融创新促进银团贷款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二十世纪90年代末,银行业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银行希望更灵活地管理自己的贷款投资组合。这种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导致了银团贷款二级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美国、欧洲和亚洲分别成立了正式的机构银团及贷款转让协会(Loan Syndications and Trading Association,LSTA)、贷款市场协会(Loan Market Association,LMA)和亚太贷款市场协会(Asia Pacific Loan Market Association,APLMA),以提供操作程序和格式规范的贷款文本。贷款协议中都规定了可转让条款,其目的是要借款人同意贷款的转让从而使贷款银行获得更大的自由度。同时机构投资者将银团贷款作为一种资产买进并持有,增加了银团贷款二级市场的贷款交易。正常贷款交易量急剧上升,由1991年的近40亿美元上升到了1999年的580亿美元。机构投资者引进资产证券化、风险评级和随行就市定价等技术,使银团贷款向透明度高、流动性强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根据贷款定价公司(Loan Pricing Corporation,LPC)的统计,2003年亚太区金融市场的银团贷款额为439亿美元,其中香港银团贷款融资总额为199亿美元。2003年,在亚洲银团贷款承销排行榜上,排名前五名的分别为汇丰、渣打、花旗、中国银行(香港)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成为亚洲银团贷款市场成长最快的银行,其在亚洲银团贷款承销排行榜的排名由1999年的第36名跃居2003年的第5名。
(二)国内银团贷款的发展状况
国内银团贷款(不包括香港、台湾地区)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银行从1983年开始办理此项业务,最初采取中行担保向海外借入银团贷款转贷给国内企业的形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大亚湾核电站”项目。境内银团贷款以外币为主,人民币银团贷款业务发展相对缓慢,据估算,目前银团贷款在每年银行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不足1%。中国工商银行第一笔本外币银团贷款是1991年上海分行牵头组织的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项目银团贷款。截至2003年底,中国工商银行共牵头和参与了南海石化、东深供水、上海BP、扬子巴斯夫、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国移动等476个银团贷款,共涉及银团贷款融资金额22726.61亿元人民币,其中工商银行承贷金额1181.84亿元人民币,目前余额约328.56亿元人民币。
总体来看,国内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银团贷款发展所需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目前国内银团贷款发展缓慢,关键在于理念的滞后和市场环境不成熟。银团贷款是国际金融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市场化程度要求高,而我国金融市场中银团贷款仍属一种新兴贷款形式,相对于外资银行和企业来讲,中资银行和国内企业对此种贷款形式的认可程度不高。
二是银行分散贷款风险的观念不强。目前我国企业活动链条的不确定性急剧增加,且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贷款风险加剧,尽管客户普遍具有借款愿望,但能够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有效信贷需求相对不足,优质客户、优质项目少,银行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同业竞争激烈。因此,商业银行一旦寻找到贷款机会,首先考虑自己能不能消化全部贷款需求,追求独家承贷或高份额贷款,而不是通过银团方式分散和规避风险。
三是银团贷款的制度建设滞后。1997年10月,人民银行出台了《银团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银团贷款如何评审、银团贷款承销方式、银团贷款成员行的利益分配等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暂行办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化,且要求“除利息外,银团贷款成员行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使得牵头行无法通过收费来弥补组织银团所付出的成本及包销贷款所承担的风险,也与国际银行业的惯例和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不一致,严重影响了银行参与银团贷款的积极性。
二、发展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国内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采用双边贷款方式,即银行与借款人进行单独谈判,银行独立进行尽职调查、审批贷款,并签订一对一的借款合同。双边贷款的优势在于各银行可以保持较强的独立性和灵活性,进行独立评审与判断。但目前国内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多家银行的双边贷款即成为多头授信,使一些集团性企业获得的授信远超过其承债能力,导致银行风险。此外,借款人还利用各家银行的过度竞争,迫使银行简化必要的审批手续,压低贷款利率,加长还本付息期限,放松抵押担保条件等,实际上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而借款人也必须分别与各家银行反复谈判,接受多次评估、审查,因而筹资时间长、交易成本高。
银团贷款是指获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多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采用同一贷款协议,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其它授信。与传统的双边贷款相比,银团贷款具有以下特点:1、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使用同一贷款协议。2、牵头行将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资料编辑形成信息备忘录,供其他成员行决策参考,同时聘请律师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此基础上,银团各成员行进行独立的判断和评审,做出贷款决策。3、贷款法律文件签署后,由行统一负责合同的执行和贷款管理。4、各成员行按照银团协议约定的出资份额提供贷款资金,并按比例回收贷款本息。如果某成员行不按约定发放贷款,其他成员行不负有替其出资的责任。概括来讲,发展银团贷款业务具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信用风险的识别。多双眼睛优于一双眼睛的判断。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多家银行参与风险评估要比一家效果好很多。在银团组建过程中,安排行要考虑所有参贷银行的信贷标准,在贷款评审时更加谨慎、更加全面;参贷行一方面参考安排行的推介意见以及包销额度,另一方面要在安排行、律师行提供的信息备忘录和法律意见书基础上进行独立审查,增强了整个银团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
2、有利于信贷资产的风险分散。一般来讲,贷款集中度与贷款风险水平是相关的,贷款集中程度越高,贷款风险越大。为避免因信贷集中带来“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风险,《商业银行法》规定,“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比率不得超过10%。”巴塞尔协议对各商业银行信贷集中也有明确的要求。目前在国外,通过银团贷款分销、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不仅有效地分散信贷集中带来的风险,而且通过投资组合,可以有效地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将各种不同风险收益配比的资产按照权重组合起来,规避由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获取不低于市场平均收益率的投资回报。
3、有利于避免银行内部的道德风险。双边贷款模式给银行内部员工的败德行为提供了某种程度的便利,在资源分配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个别银行人员,更容易采用非法的手段,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人情贷款,影响信贷独立决策,左右信贷评审。在金融犯罪案件中,内外勾结类案件造成的损失最大。采用银团贷款,利用多家银行参与,多边审查,可以减少贷款决策中单家银行和个别人独断的机会,降低银行内外勾结、内外合谋、内外牵连的可能性。这种内嵌在业务流程中的多边制衡、多边监督机制,可有效地约束信贷业务中银行内部员工的败德行为。
4、有利于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转变盈利模式。按照国际惯例,银团贷款一般可收取相当于筹资额1-2%的银团安排费,这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笔不菲的中间业务收入。外资银行对银团费用给予高度重视,在牵头组织中长期银团贷款时,在充分考虑收益的时间价值和信贷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甚至采取以较低的贷款利率来换取高水平的银团手续费收入策略。在外资行牵头的境内银团贷款中,外资银行赚走了没有风险的手续费收入,国内银行往往以追求贷款占比与贷款规模为目标,一般只获得了以承担信用风险为代价的低利率水平的利差收益。近年来,国内银行逐步认识到银团手续费收入的重要性,开始转变观念,要求收费,银团手续费收入在中间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有所提高。2003年,工商银行银团安排费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占中间业务收入的1%左右。大力发展银团贷款,争取合理的手续费收入,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改变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5、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度、遏制客户信贷欺诈行为。有些上市公司运用兼并、重组、贸易、资产置换等关联交易手段,规避税负、转移利润或支付,隐蔽信息、调节利润,从而达到金融欺诈目的,出现如蓝田股份等案例。单个银行由于信息缺失,容易作出错误的信贷决策。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不具有信息披露义务,其关联交易更加隐蔽,更容易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掩盖投资风险,影响银行对企业前景的正确判断和作出科学的信贷决策,也加大了贷后管理的难度。银团贷款往往由于几家甚至十几家银行共同参与,便于掌握关联企业的开户情况、资金流向、盈利水平等信息。通过“同伴监督”,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度,对于防范客户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实施的信贷欺诈具有积极作用。
6、有利于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国际经验,利率市场化最关键的是贷款定价市场化,而科学的贷款定价体系应当包括:贷款利息、前端费用、行费和承诺费等因素。在银团贷款定价过程中,费率与利率的确定过程是透明的,是银团与客户沟通的结果,是由市场决定的,容易得到客户认可。在利率市场化的国家中,有些客户常常筹组金额较小的一笔银团贷款业务,通过与多家银团成员银行沟通,从而确定自己在市场上的融资成本,银团贷款业务由此起到价格指示作用。其次,银行在费率与利率的定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客户的风险水平,可以形成优质低价、劣质高价的客户选择机制。从而使贷款重组正常化、规范化,进而形成贷款市场对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进退机制。再次,费率与利率的结构设计可以有效地遏制银团外银行的恶意置换,防止优质贷款被其他银行以低利率方式置换。因此,通过银团贷款,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我国贷款市场定价体系,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
7、有利于提高信贷资产流动性。随着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储蓄分流的日益扩大,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短期化特征更为明显,而商业银行资金运用趋向长期化,使得商业银行面临资金来源短缺和期限结构不匹配的矛盾,保持和增强流动性的压力正逐步显现。通过银团贷款的分销,可以降低存贷比、套取现金、腾出一部分信贷规模用于发放新的贷款,从而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银团贷款操作比较规范,使用标准化的合同文本,并在融资协议中都明确约定贷款份额可以在银行间自由转让,这大大方便了信贷资产在各金融机构间的流转。因此,通过银团贷款的分销,商业银行可以快速回笼资金,改善和增强流动性,并迅速形成中国信贷流通市场。
8、有利于信贷市场专业化分工协作。差异化是取得竞争优势的基础,而中国银行业近年来的服务趋向同质化。这是商业银行过度竞争的根源之一,因为同质化后唯一的竞争手段就是价格竞争。商业银行如果选择自己熟悉的客户、专注的行业牵头组织银团,并向其他银行推介业务,有利于彼此共享信息资源和信贷资源,共担信贷风险,从而促进银行明确市场定位,实施市场细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相对稳定的行业分工和银团组织中的角色分工,形成市场品牌,遏制目前的同质化趋势,避免过度竞争。
9、有利于金融市场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由于中国近年来的高储蓄率、资本市场发展滞后、有效贷款需求相对不足等因素,造成中国信贷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商业银行竞争重点项目和优质企业时,互相压价或降低融资条件的恶性竞争时有发生,不利于防范风险。而银团贷款业务从受理、承诺、融资、服务到收回的全过程中,多家银行要相互沟通,达成统一意见,形成统一的利率、期限等贷款条件,必然要加强相互合作,这样就可以防止各商业银行争夺项目时恶性竞争。银团贷款业务有利于促进银行间关系从单纯的竞争走向竞合,有利于防止相互压价竞争或者降低融资条件损害银行业利益,防范信贷风险,改善金融秩序。
10、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确立中国国内银行在国内银团贷款市场中的领导地位。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更为激烈的金融环境,参与国际银团贷款项目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了解国际惯例,熟悉国外法律,掌握信贷业务的国际规则,为迎接外资银行参与国内竞争做好准备,为走出去参与国际项目创造条件,为建立国际化的专业化队伍奠定基础。发展银团贷款业务有利于确立中国国内银行在国内银团贷款市场的领导地位,并逐步跻身国际银团贷款市场领导者行列。由于银团贷款受市场关注程度较高,担任重要项目安排行角色,一些国内领先银行可以在同业中树立起市场领导者地位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国际著名商业银行都积极争当银团贷款的牵头行,通过银团牵头行的身份树立和培育无形品牌和商誉,提高高端市场控制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三、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对策和政策建议
银团贷款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增长密切相关。1991-2003年中国宏观经济数据显示,中国国民经济的增长最重要的推动力来自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又相当程度地依赖于国内金融机构资金的注入,特别是银行信贷资金的注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将在相当一个时期保持高位运行的态势。2003年,中国金融市场融资增量中,债券市场(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约增加4700亿元,股票市场(包括可转债)筹资1358亿元,而全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为2.99万亿元,占三项合计的83%。从中长期贷款银团贷款银团贷款转让市场,将与个人按揭贷款证券化一起,从两个方面推动中国最大的金融市场———信贷交易市场的形成,建立起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连接的纽带。国际商业银行的批发贷款中有较大比重是银团贷款组合,中国工商银行(亚洲)近40%的贷款采用银团贷款方式。中国银行业若每年新增贷款有10%是银团贷款,将达到3000亿元的规模。若全部贷款余额中有10%为银团贷款,将达到1.7万亿元的银团贷款市场,因此中国银团贷款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坚实的发展基础。为此,提出以下发展对策和政策建议。
(一)银团贷款业务发展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经营理念。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化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要在短期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整体上市,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必须在认识上有重大突破和飞跃。银团贷款作为国际金融市场普遍采用的多边贷款方式,无论从分散贷款风险、加强对借款人的制约,还是规范操作等方面都明显优于其他贷款方式。国内银团贷款发展缓慢的关键在于理念的滞后。为了优化资产质量和收益结构,切实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各家银行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树立正确的风险观、竞争观和收益观,要学会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积极争取市场竞争中的共赢局面,并充分认识到再优质的贷款也存在劣变的可能,面对优质信贷市场也要有所取舍,自觉地把开展银团贷款业务作为防范信贷风险、改善经营结构的重要手段,予以高度重视。
2、大力发展项目融资银团及财务顾问,开拓优质增量贷款市场。为稳步开拓优质信贷市场,项目融资银团要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客户的中长期贷款:一是现金流稳定、具有长期良好综合回报的、对国计民生至关重要的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领域公司集团和基础设施项目;二是世界500强及标准普尔评级A级、穆迪评级A3以上的跨国公司及其在华控股公司;三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培育一批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秀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为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严把新增信贷质量关,不仅要考虑新增银团贷款的投向,保持贷款在行业和客户的合理分配,而且要把握贷款总的投量,按照本行的资本金实力、风险拨备和贷款管理水平,科学计算贷款投入总量和同业占比。对贷款期限较长、融资金额较大的集团客户和项目融资,原则上应采取包销和分销结合方式,整体留贷比例不能过高。要注重银团的前端服务,为优质客户设计结构化融资方案,提供票据贴现、项目融资、企业债券、信托计划等复合选择权方案,提高银团贷款业务的技术含量和智力附加值,并以此作为竞争优质高端市场的重要手段,避免利率恶性竞争,同时增加非利差收益,提高核心客户的综合贡献度。
3、利用间接银团盘活存量贷款,实施贷款分散策略。目前应引起重视的贷款组合有:一是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中长期项目贷款,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和利率风险;二是贷款过多、占比过多的部分优质客户贷款;三是部分经营正常,但因缺乏资本金,依靠贷款展期维持周转的企业贷款;四是在某些行业和地区占比过高的贷款。对于这些贷款组合,应前瞻性地建立起贷款分散策略和通畅的退出通道。为此,国内银行要借鉴国外银团贷款二级市场的分销、回购和资产证券化等技术,建立规范、灵活、透明和标准的信贷二级市场,积极推行间接银团贷款,运用拆分、回购、信托化、证券化等多种手段实现银行信贷资产的快速、高效流动,分散和转移信贷风险。
4、探索利用重组并购银团激活不良贷款,创新处置新模式。要充分发挥银团贷款的工具和杠杆作用,主动参与国企改革和企业单个的债务重组,寻求以最少的银团贷款增量资金,最大限度地激活银行存量不良资产的新途径。特别是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变化,为国企批量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股权转让与收购提供服务,实现信贷资源由劣质资产向优质资产的转化。重点尝试通过债务重组、股权收购和企业兼并银团,使用新增融资激活原负债主体,放大处置不良资产存量的能力,将企业改制、债务重组和项目融资三个链条紧密衔接,形成快速、批量处置不良资产的工作通道。
5、建立专业化的银团人才队伍。银团贷款业务的业务创新、市场开拓、风险管理和制度建设,最终都要具体落实和细化至具体的人,因此,建立一支专门化的银团人才队伍势在必行。一是对银团贷款业务实行从业资格制,按照银团贷款业务岗位的要求,设计、开发培训内容和考试科目,建立岗位上岗资格认证和岗位等级认证;二是按照一个流程一个制度、一个岗位一套操作规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银团贷款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用缜密的制度控制每个具体人员的每项业务和每个操作环节;三是建立项目主牵头人制,按照市场原则对重大银团贷款业务进行招投标,将业绩考核和分配激励组合捆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逐渐培育一支稳定的银团职业化队伍。
(二)发展银团贷款业务的政策建议
为促进银团贷款业务发展,建议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1、修改相关金融法规。我国适用于银团贷款的法规主要是《贷款通则》和《银团贷款暂行办法》。这两个法规制定之初对银团贷款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银团贷款暂行办法》是在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银行监督行政色彩相对较浓的条件下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限制了当前银团贷款市场的发展。因此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银团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删除不符合国际惯例和不适宜银团贷款市场发展的条款。
2、建立银团贷款统计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制度。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需要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撑。目前,国内没有专门的机构对银团贷款进行分类统计和归纳分析,不利于监管部门对业务的监管和客户对贷款银行的选择,也不利于商业银行主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因此,建议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国内金融机构建立银团统计和信息披露系统,对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包销量、二级市场的分销量,银团贷款的利率水平、费率水平、贷款年限、担保条件以及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进行统计并公开披露。
3、研究并制定银团新规章制度。目前银团贷款在国内的发展日新月异,主要有两个趋势,一是与境内外银行合作,按照国际惯例组织的跨国银团越来越多;二是与资本市场结合,银团二级市场向银团信托化和证券化方向发展。为保证银团贷款市场的健康、平稳和有序发展,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对跨国银团涉及的司法管辖问题和银团证券化的立法问题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