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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博物馆经营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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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博物馆既是一种公益性文化资源,又是一种可经营性商品,是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但目前国内的博物馆经营方式绝大多数都是公有制经营模式为主,仍未摆脱以往计划经济经营方式的樊篱,成为博物馆业发展的体制。本文拟对博物馆经营的社会力量参与可行性进行探讨,以期得出博物馆在经营方式改革上的结论。

关键词:博物馆;社会团体;参与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06)0156-03

博物馆具有收藏历史文物、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教育的功能,还是一种高品位的特色旅游吸引物。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竞相开发博物馆旅游,有些城市的博物馆,甚至成为该城市的一种文化与精神的象征,如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巴黎的卢浮宫,列宁格勒的城市博物馆,等等,已经成为到这些城市的旅游者必游之地。西方人有句俗语:去哪个城市旅行,先要去那个城市的博物馆。可见博物馆的形象价值与广博的市场。

博物馆不仅具有社会教育的公益性效益,还是一种能够创造出更高经济价值的资源。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应与社会环境相适应,在不危害文物安全、不改变其主要职能的原则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增加其文化附加值,对博物馆事业发展会产生良好的作用。作为一种可替代性极差的旅游资源。博物馆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越来越得到广泛的游客参与体验,其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因此,对博物馆经营方式的研究是大有裨益的。

一、我国博物馆业的现状

中国博物馆业建国以来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在数量、门类、经营质量等方面都获得了较大的提高,从建国时的32家,到1978年的349家,再到2005年超过2000家,是建国时的60倍。在门类上,有文史、军事、体育、艺术、科技、生活等等,还有名目众多的私人博物馆,囊括了如今博物馆的所有类型。我国博物馆馆藏文物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极高的文化品位和极丰富的文化底蕴,作为旅游资源,无疑是一种高水平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同时拥有大批专业人才的博物馆却处于束手无策,连自身生计都难以维持的尴尬境地;甚至在大部分游客心目中,博物馆被视为“鸡肋”,一方面认同其价值与品位,另一方面却又“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魏小安指出,中国博物馆业发展有以下几个缺点:一是行业增长慢,二是规模小,三是游客数与馆藏量不能协调,四是相对支出多,五是收入少。可见博物馆的经营发展既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能适应当代旅游市场的发展需求,已经到了穷极思变的发展边缘。

二、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经营的可行性论证

1、社会力量参与经营的优势

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经营在国外已非常普遍,欧美许多博物馆都靠大型财团、社会组织单位甚至是社区等的经济扶持,为博物馆注入了新鲜血液,既形成了博物馆多样化经营的有力支持,又为游客提供了高水平、高效率、更公益化的产品服务。在国内,部分大中城市也逐渐依靠一些社会团体力量,比如上海、北京等城市,就出现了民营者捐赠和参与经营博物馆的先例。

(1)博物馆作为一种旅游资源,是一种公共精神产品,但也是一种可经营性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按其价值和使用价值进行等价交换的时候,产品就成为商品。博物馆早已不是一种纯粹的上层建筑,其社会行使职能已经从完全的社会教育功能开始发生转变,经济效益是博物馆巨大的潜效益。博物馆在展览给游客的过程中,通过门票或其他各种形式进行商品交换,因此,其旅游产品具有市场化运作的商品属性。当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经营后,经营者必须承担较大的自负盈亏的风险,这必然会刺激经营者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断完善经营体系,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分析市场和目标人群、扩大媒体宣传、建立有效网络,甚至对博物馆制定发展规划,这对加快博物馆的市场化进程将会提供极大的帮助。

(2)国家政策的允许与鼓励。在《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人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中,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以下领域: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同时又提出非公有资本“不得进入国有文物博物馆”的限制性条件。这说明,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许可的范围内,国内大多数博物馆还是可以引进非公有制资本的投资的。

(3)博物馆具有很大的市场。当今社会,不论在旅游、经济、休闲娱乐等行业,崇尚具有文化底蕴的精神生活越来越受到物质生活大大过剩的消费者的青睐。而从国外博物馆的市场发展规律看,我国博物馆业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是我国博物馆业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机遇。作为一种旅游吸引物,博物馆资源的可替代性较差,对旅游市场具有普适性,因此具有较强的可经营性。博物馆经营的社会性参与,实现管理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将有助于博物馆在营销、管理、市场化运作等方面手段的提高,对博物馆本身的经营状况的改善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4)缓解国内财政支出压力。博物馆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国家每年都要为扶持和发展博物馆事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改革开放20几年来,博物馆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目前国内有2200多座博物馆,这些博物馆在丰富人们精神生活,满足社会教育功能的同时,也造成了国家财政支出的巨大压力。而博物馆开展的一些所谓的“经营创收”活动(比如举办专类馆藏文物展、加强与当地居民的互动合作等等),只是小型的“副业”,难以从根本上补充国家财政拨款造成的空缺。而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经营,将会有效改善博物馆经营资金缺乏的不利局面,在推动和促进博物馆事业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5)博物馆目前的惨淡经营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目前博物馆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和游客的门票,其中门票收入有相当大一部分还要上缴文物部门。而馆藏文物的保养与维护,设施的运转维修以及编制人员的工资发放等,需要一笔较大的费用,上述两项收入犹如杯水车薪,在一般情况下,很难应付博物馆的经营与管理,这就使得目前国内仍有约2/3的博物馆的运转与经营捉襟见肘。在博物馆经营方式上,大量博物馆的经营体制存在“衙门作风”,还是那种卖方市场的陈旧论调,仍未从计划经济形式转变过来,对经营者的积极性和游客的参与性都提出了挑战,这与博物馆的市场化是背道而驰的。国内博物馆经营比较混乱,一方面是由于资金不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技术落后。引进民间资本后,不仅能扭转现有资金运转困难的不利局面,经营者在经营亏损压力下将会采用高端先进技术管理和经营博物馆,对目前博物馆的经营状况会有质的改变。这样,既减少了博物馆对政府的依赖,又能为博物馆的经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6)博物馆的发展趋势需要市场化与社会力量的参与。上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旅游业的兴起,博物馆逐渐凸现出 其自身的价值,越来越多的旅游者青睐博物馆旅游,这必然使博物馆业完成之前由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到向社会开放的角色转换,而市场化的激烈需求必然迫使博物馆深度经营,研究如何创新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这样看来,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经营是一种良好的转换途径。美国作为世界上博物馆业最先进的国家,无论是大都会国家博物馆,还是小型私立博物馆,馆在建设、收藏、展览、活动等方面都依赖私人或社会团体、企业的捐赠,或者直接由不同的私人部门经营,并运用企业化经营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在英国,就连大英博物馆,国家政府的投资也只占其经费来源的不到70%。博物馆再不是“养在深闺”靠政府救济维持部门,随着国内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经营,使博物馆的发展走上市场化道路,是使博物馆业快速腾飞的一剂良方。

2、劣势

但毕竟博物馆有别与一般性旅游景区,对博物馆经营权的转让与现有比较流行的一般风景区的经营权完全出让的做法不同,前者要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还会有来自体制、经营特点、社会性等方面的弊端,因此应当慎重考虑。

首先,从文物保护角度来看,部分藏有贵重文物的博物馆将经营权出让,有很大的风险。目前国家刚刚打开博物馆经营权出让的门槛,许多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出台或未完善,使得早期的博物馆民营化市场将会出现不小的风险;有可能会出现民营者私自展出博物馆藏品、损坏博物馆贵重文物甚至监守自盗的现象,给博物馆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从另一方面讲,民营力量的这种自身的弊端限制了与博物馆所有者的合作。其次,博物馆民营化会减少其社会公益性。社会力量的参与将会导致博物馆经营向完全的市场化方向发展,诸如提高门票、增加额外收费项目以及可能存在的不切实际的产品宣传促销等,都将使博物馆的公益性受损。再次,博物馆的民营化将会给约束和监督机制带来体制上的不便。博物馆和一般性景区有同质性,但自身的特点也很明显,作为一项旅游资源的同时还承担着文物收藏、知识传递、科学研究的综合职能,由于无法对博物馆的开发强度做定量的限制,因此极容易因为民营者的个人利益的扩张产生过度开发的后果,其结果不仅可能造成博物馆文物的损失,更会使博物馆的精神形象遭到破坏,并且难以再生,比一般风景区遭到过度开发的后果更为严重。

3、可行性推论

综上所述,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是具有理论可行性的。但实际运行中,常常会受到体制、社会影响、自身缺陷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对于博物馆的经营权转让,我们无法像一般景区那样,只从经济和生态两方面着手考虑,应当综合其社会影响因素入手,对能否转让的问题考虑更加审慎与细致。除了国有文物博物馆由于国家规定的禁入制度外,对于其他类别博物馆,也要根据博物馆的藏品级别、其社会公益性作用等因素来确定。一般说来,对于一般性博物馆而言,社会力量参与经营是可行的。其中,对民营团体的选择、对其参与经营方式的选择以及对其行使权利的清晰界定、合作期间馆藏文物的保护保养分职工作,将是博物馆要考虑的重点。

三、参与方式

对于博物馆的社会力量参与方式选择,我们可以从国内许多旅游景区流行的出让方式得到有益的启示。目前国内许多旅游景区已经开始了民营或社会团体的介入,而且在短短的6年时间内,由于国企的股份制改革,以及国加入WTO之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逐渐向成熟化发展,先后出现了国营、民营甚至合资与外资企业进入景区经营管理层的经营模式,如四川碧峰峡50年期限的经营权完全转让,还有国企参与经营的“海螺沟模式”,以及素有旅游企业华侨城之称的“曲阜模式”,等等。以目前我国的国情与博物馆现状以及我国博物馆仍显出的脆弱性来看,笔者认为可以进行如下经营方式的参与尝试。

1、接受社会的捐赠

这种方式的好处就是能够在不改变博物馆自身体制的条件下得到发展的资金,对博物馆的经营与保护风险基本上没有什么挑战。但缺点也显而易见,在目前国内博物馆普遍经营不利的情况下,只有少数发达地区已经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模式的博物馆采用此法,当属可行。而目前国内对博物馆捐赠者的优惠政策偏少,则让一些民营者缺乏足够的信心。

2、所有者逐步出让经营权

鉴于民营企业与社会团体自身的局限性,博物馆所有者在合作过程中对经营权逐步出让。民营者在博物馆的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负面效应,政府部门应当对此进行宏观调控,以加强对博物馆经营的监控职能,既要对民营者给予足够的经营权利,又要防止博物馆的的形象和文物的损失。

3、分区经营方式

根据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基本类型、重要程度以及保存状况,对博物馆进行分区经营,一般可以分为重点保护区、协调保护区和经营开发区。对重点保护区内的文物,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仅用于科研与社会教育,对协调保护区的文物,可以适当分时分地有条件的进行经营,经营开发区则让经营者能够充分的行使权利。博物馆所有者与经营者按照既定的比例分配利益。

四、结语

博物馆具有文化教育产品与旅游产品的双重属性,在社会公益性得到大众性满足的同时,其旅游产品属性也在逐步凸显。博物馆经营的社会力量参与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总体来说,是符合我国博物馆经营状况的。同时,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力监督下,审慎的吸引外部资金,引入先进经营与管理方式,为博物馆的经营发展找到一条合适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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