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治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治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第一章总则

一、为推动我县民用爆炸物品闭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涉爆单位和涉爆从业人员管理,杜绝爆破安全事故,防止民用爆炸物品流失,预防涉爆刑事犯罪,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煤矿、非煤矿山爆破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公通【】145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市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所指的封闭管理是指对本县民用爆炸物品的申报、购买、储存、运输配送、使用、作业、清退入库以及对过期、失效、变质爆炸物品的销毁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本细则所指的民用爆炸物品是指民用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非电导爆管、导爆索、爆破剂等起爆器材。

四、县公安局负责对本县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严把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库管员资格审查关,严厉查处、打击涉爆犯罪活动和非法作业行为。

五、县万兴衡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县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理工作,并对本县范围内的安全员、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等涉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六、爆破公司对本县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实行统一申报购买,统一运输配送,统一储存保管,统一爆破作业,统一清退回收,统一归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

七、爆破公司是本县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理行业管理机构,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设办公室、财务室、安全监管部、工程技术部、配送服务队、爆破服务队等6个内设机构。

八、爆破公司在公安机关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组建本县的民爆服务队(点)、设立爆破作业队。各民爆服务队(点)和爆破作业队均由爆破公司统一冠名。

(一)爆破公司下设旺华萤石、远景钨业、宏威煤矿等3个民爆服务队。各民爆服务队的组建必须分别由其驻在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县公安机关核准并确认许可后,再与爆破公司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理协议书、责任状并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后由爆破公司统一组建,统一冠名为:县万兴衡爆破有限公司旺华萤石民爆服务队(远景钨业民爆服务队、宏威煤矿民爆服务队),其队长分别由各自驻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对本县范围内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较大且相对固定(年使用炸药量均在50吨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按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增设为民爆服务队。

(二)爆破公司下设5个民爆服务点。各民爆服务点的组建必须分别由其驻在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县公安机关核准并确认许可后,再与爆破公司签订封闭管理协议书、责任状并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和安全技术服务费后由爆破公司统一组建,统一冠名为:县万兴衡爆破有限公司向阳民爆服务点(花桥民爆服务点、铁丝塘民爆服务点、松江民爆服务点、谭子山民爆服务点),各民爆服务点的经理分别由各自驻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五个民爆服务点的设立地点和服务区域分别为:

民爆服务点设立在镇。服务区域为:等7个乡镇。

爆服务点设立在镇。服务区域为:等3个乡镇。

民爆服务点设立在镇。服务区域为:等4个乡镇。

民爆服务点设立在镇。服务区域为:等5个乡镇。

民爆服务点设立在镇。服务区域为:等8个乡镇。

(三)爆破公司可对我县境内已取得合法生产资质,需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爆破作业的采石场、页岩砖厂、非煤矿山等法人企业单位设立爆破作业队。需要成立爆破作业队的企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经县公安机关核准并确认许可后,再与爆破公司签订爆破作业协议书、安全责任状、安全承诺书并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技术服务费后由爆破公司统一设立,统一冠名为:县万兴衡爆破有限公司爆破作业队,其队长分别由其驻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三章管理模式

九、爆破公司负责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细则》的要求对本县民用爆炸物品的申报、购买、储存、运输配送、使用、作业、清退入库以及对过期、失效、变质爆炸物品的销毁等环节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封闭化、安全化、规范化。

十、爆破公司负责指导各民爆服务队(点)和爆破作业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的入库、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书面帐表登记制度,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录入应用制度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十一、爆破公司负责与本县的安全员、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及各民爆服务队(点)、爆破作业队的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员必须按规定向爆破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

十二、各民爆服务队(点)和爆破作业队必须分别配备1-3名安全员。安全员由爆破公司统一聘任、管理、派驻。

十三、爆破公司负责对本县的安全员、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等涉爆从业人员和各民爆服务队(点)、爆破作业队的法定代表人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十四、安全员、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等涉爆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年审。年检年审一律由各自的驻在企业填写《爆破作业人员年检年审表》,报由爆破公司签具意见统一送公安机关办理年检年审。

十五、本县范围内所有的从业爆破员必须“三证”(即结业证、资格证、上岗证)齐全,人证相符,方可上岗。

十六、本县所有的从业爆破员均由聘用单位考察推荐并签具意见,爆破公司组织培训、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的爆破员颁发结业证,报公安机关核发爆破员作业资格证。爆破员持“两证”(结业证、资格证)与爆破公司签订安全责任状和相关协议,建立档案,配发上岗证。

十七、本县所有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聘用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县民用爆破物品封闭管理暂行规定》(政办发【】1号)执行,不得聘用未纳入爆破公司统一管理的爆破员,严禁聘用“三证”不全、人证不符的爆破员上岗。

十八、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转让、转借、买卖、私藏,不得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不得私自承接爆破业务,一经发现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九、爆破公司统一与本县范围内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爆破作业服务合同,承接爆破服务业务,统一对本服务区域的各民爆服务队(点)、爆破作业队进行调配。爆破公司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爆破服务业务。

二十、各民爆服务队、爆破作业队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范围只局限于其驻在企业所辖区域,否则视为非法使用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二十一、各民爆服务点只负责在其核定区域内对“零星用户”(包括村民建房、打井、露天挖孔、修建乡村公路等)和没有专用储存仓库的用户(包括砖厂、采石场等)实施爆破作业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服务;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在其核定区域内对总用炸药量低于500公斤的常规爆破项目实施爆破作业。

二十二、各民爆服务点在爆破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可以对流动用户、重点工程及跨区域的爆破工程项目提供援助或接受爆破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作业。

第四章职责及服务范围

二十三、爆破公司

(一)负责按照省公安厅许可的爆破作业资质等级,在许可范围内承接爆破工程项目。

(二)负责本县范围内爆破工程作业项目的承接和爆破工程作业合同的签订。负责对本县境内的流动用户、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和技术含量高、作业等级高及环境复杂的爆破工程项目统一施工作业。

(三)对本县的流动用户、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公司需要指定相关爆

破服务队(点)和爆破作业队提供援助或交由作业的,由爆破公司与其签订单项合同。

二十四、民爆服务队

(一)负责对其驻在企业生产需要的爆破工程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服务。不得对外从业服务。

(二)负责其驻在企业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的申报、储存、运输、作业、清退、回收等工作。

(三)负责其驻在企业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作业、清退、回收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二十五、民爆服务点

(一)负责对其核定区域内“零星用户”和没有专用储存仓库的用户及在条件允许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对总用炸药量低于500公斤的常规爆破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服务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配送服务。

(二)负责对爆破公司统一调配的流动用户、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及跨区域的爆破工程项目提供援助或接受爆破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作业;不得擅自跨区域进行爆破作业和提供储存、运输配送及其他服务。

(三)负责其核定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的申报、储存、运输配送、爆破作业、清退、回收等工作。

(四)负责其核定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配送、爆破作业、清退、回收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二十六、爆破作业队

(一)负责其驻在企业的爆破作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清退、回收工作。

(二)协助其驻在企业管理好民用爆炸物品,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不流失、不被盗。

(三)负责其驻在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清退、回收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二十七、各民爆服务队(点)和爆破作业队驻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经营风险和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其驻在企业承担。

第五章工作流程

二十八、民爆服务队

(一)申购:民爆服务队购买民用爆炸物品以其驻在企业申请,爆破公司签章,到县公安机关办理购买审批手续后,由爆破公司凭两证统一到县奕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购买。购买款由其驻在企业自行承担。

(二)配送:统一由爆破公司运输配送。爆破公司按其已购买的品种、数量为其提供配送服务,在收到用户提货单和收取用户应向爆破公司足额交纳的配送费和服务费后,将其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配送到该用户的储存仓库并办好交接手续。

(三)使用:其聘用的爆破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凭爆破员IC卡出库,由安全员、爆破员同时到其仓库领取民用爆炸物品,并详细核对签字。安全员和库管员分别按登记制度详细登记签字。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用保管箱。

(四)清退:严格执行爆破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清退回收制度,安全员和库管员按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二十九、民爆服务点

(一)申请:负责为其辖区内“零星用户”和没有专用储存仓库的用户及总用炸药量在500公斤以下的场点代为申购民用爆炸物品。民爆服务点将用户的申请报告和爆破作业合同及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资料报爆破公司审核后在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单上签字盖章,再到县公安机关办理购买审批手续。

(二)勘查设计:常规小型爆破工程,由驻在民爆服务点指派安全员和爆破员到工地实地勘查,做出爆破施工方案,经爆破公司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审核签字后,报县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后办理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相关手续;大型爆破工程由爆破公司报请县公安机关实地堪查,由爆破工程师做出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再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相关手续。

(三)购买:按照工程量的实际需要或估算数量,用户或民爆服务点向爆破公司交足民用爆炸物品购买款和相关服务费,由爆破公司统一购买,工程完工后再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配送:由爆破公司统一运输配送至民爆服务点的仓库。由库管员查验品种、数量,按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并由安全员、库管员签字认可。

(五)作业: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设计方案实施爆破作业。安全员、爆破员要认真清理爆破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爆破公司。

(六)清退:严格执行爆破公司制定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清退回收制度。对未用完的剩余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现场清退,用户、押运员、安全员、爆破员四方查验无误后,用户签字认可,及时回收。安全员、库管员查验无误按要求分别规范入库,双方做好登记,签字认可。

三十、爆破作业队

(一)作业: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设计方案实施爆破作业。安全员、爆破员要认真清理爆破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爆破公司。

(二)清退:严格执行爆破公司制定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清退回收制度。对当日未用完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现场清退,并按规定办好相关手续。

第六章服务收费

三十一、《本细则》所指的爆破作业和封闭管理服务均为有偿服务,其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相关定额规定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三十二、对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理规定和爆破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者,由爆破公司对其分别予以奖励。其具体奖励办法由爆破公司另行制订。

三十三、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封闭管理规定和爆破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者,由爆破公司对其实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相关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十四、本《细则》适用本县所有涉爆从业单位和个人。其解释权授予县万兴衡爆破有限公司。

三十五、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