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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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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理论界定

(一)财政效率及农业财政补贴效率理论财政效率是指公共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农业财政补贴效率表现为国家对农民和农业给予支持的财政资金配置与产出和效果间的对比情况,基本内涵涵盖了两个层次:一是指在同期农业产出总额中,财政对农业进行支持的资金额所占比例符合财政资金有效配置的客观比例性要求,即资金配置的合理性;二是指既定的支农资金与其他财政支持项目间的分配符合效率性原则,使既定的支农资金带来最大的效益和产出,即资金运用的有效性(辽宁省财政厅和东北大学联合课题组,2004;郭忠孝,2008[16])。从理论上说财政补贴效率至少应包括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以及由此带来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和谐发展的效率,即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王谦等,2008)[17]。因此,本文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主要为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

(二)财政补贴效率评价指标体系1.财政补贴经济效率评价指标体系。财政支农支出经济效率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具体表现为财政支农支出的规模效率、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郭忠孝,2008)。(1)农业财政补贴的规模效率。财政的规模效率是从总量上考量财政效率,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总量要能够满足政府履行支农职能的要求。(2)农业财政补贴的结构效率。这主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本地财政支农支出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合理的前提下,支农支出内部各构成要素占财政补贴总量的比例合理且符合社会共同需要的状态。简而言之,就是指政府应合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在各方面的投入比例,使政府的财政支农结构符合合理性原则。(3)农业财政补贴的资金使用效率。这体现为在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一定的情况下,每笔财政资金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原则要求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私人资金的使用一样,按照成本—效益原则选择项目和实施方案,使有限的资金有更多的产出,发挥更大的效益。2.财政补贴社会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宏观层次上的财政补贴社会效率表现为政府通过运用财政工具,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民收入提高的目标,而微观层次上的财政补贴社会效率表现为政府对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节以及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影响效应。农业保险政府财政补贴直接减少农民的保费支出,间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进而增加消费和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选用农业生产总值、人均家庭纯收入和人均消费水平来衡量这一层次上的补贴效率。3.财政补贴效率值计算。根据前面的分析,本文分别从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两个方面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效率进行分析。经济效率指标包括财政补贴的规模效率、财政补贴的结构效率以及资金使用效率,并分别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支出占当地财政补贴总额的比例来代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规模效率;用财政补贴占当地农林水事务支出的比例来代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结构效率;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占保费收入的比例代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使用效率。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社会效率用农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人均家庭纯收入和人均家庭消费额来表示,分别依据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指标值大小处理成5级得分形式的定序变量。由于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支出最直接体现出的是对要素资源的配置,实现财政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即带来经济效率,一方面减少了农民的保费支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财政提供的要素资源(补贴资金)对特定农作物进行保险,能够在灾害发生时,有效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收入,提高农民的生产及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带来社会效率,因此经济效率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的直接体现,作用程度较大,应赋予其较高权重,而其评价指标内部构成中的各指标作用程度应相当。相应来说,社会效率作用程度应略小,其评价指标构成中农业生产总值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衡量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社会效率;而人均家庭纯收入和人均消费水平则是从农民个人的角度来衡量社会效率的,因此赋予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上社会效率评价指标相同的权重;考虑到同一层次内部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应相同,因此根据各指标的作用程度赋予其相应的权重,并根据各指标得分值及相应权重进行计算加总得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综合效率值。

二、实证模型与数据模拟

(一)模型构建和样本分析关于农业保险政府财政补贴是否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补贴效率,学者们的观点并未统一(赵书新和王稳,2012;陈晓安和叶成徽,2012)。而关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额度及其最适规模的问题,学者们研究的则较少。由于中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及其较大的补贴力度,一方面直接降低农民个人的保费支出比例,减轻农民的缴费负担,且能够有效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收入,提高农民的生产及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另一方面财政对农业保险给予较大的财政支持,无疑增加了财政负担。而根据边际效率递减规律①,增加农业保险财政资金投入量起初会使该要素的边际产量增加,增加到一定量后,再增加投入量就会使边际产量递减。因此,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补贴应把握度的问题。根据上述的相关理论分析,本文可得到如下假说。假说1:由于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并不长,政府对其补贴的总量相对不足,根据边际效率递减规律,近几年财政投入资金的边际产出应是递增的,即政府财政补贴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假说2:随着中国农业保险的不断发展,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及补贴年份的增多,财政资金投入量不断积累,根据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最终会使边际产量达到最大值,此时的财政补贴额度即为最适规模,补贴效率最大,之后增加财政补贴则会使边际产出递减,补贴效率下降。因此,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一个最适规模,此时的补贴效率最大。假说3:农民的保费支出越多,一方面会减少农民的收入水平,降低其生活质量,减少财政补贴社会效率;另一方面较高的保费支出体现出农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意愿越强,得到的补贴力度越大,在损失发生时越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对农业的保障水平,增强其对农民的保障效果,同时增加财政补贴经济和社会效率。因此,农民的保险意识越强、保费支出额越高是否越有利于提高或影响农业保险补贴效率值以及具体的影响程度取决于两方面影响效应的大小,有待进一步验证。根据上文的理论界定分析,本文能够得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进一步,政府财政补贴是否影响农业保险补贴效率以及对补贴最适规模的探讨是本文的另一研究目标。本文假定农业保险补贴效率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政府财政的支持力度,反映政府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补贴效率的影响;二是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反映政府财政的支持能力;三是农民的自身情况,包括家庭保费支出额、人均纯收入水平以及农作物播种面积。因此,以计算出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Y为因变量,以政府财政补贴额X1表示政府财政的支持力度,以各地区的生产总值X2表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农民的保费支出额X3、家庭人均纯收入X4和农作物播种面积X5表示农民的自身情况,设定回归模型为其中,Y为农业生产总值;X1为农业生产的资本存量,用农村居民家庭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来表示;X2为农村劳动力数量,用农村人口数来表示;X3为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投资量,用财政对农林水事务的支出额来表示;X4为农业保险政府财政补贴量,用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总额来表示;ε为随机误差项;得出的系数βi(i=1,2,3,4)即为各投入要素的产出弹性。本文数据来源于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等31个省份的年度横截面相关数据;依据各指标数值的大小,进行相应赋值,并采用5级打分法的形式处理成定序变量,反映数值大小程度的得分取值是由5~1依次递减的。各指标的数值越大,表明农业保险补贴效率越高。根据统计结果,本文对财政补贴支出占当地财政补贴总额的比例大于3‰的赋值5分,1.5‰~3‰(不含下限含上限,下同)的赋值4分,0.8‰~1.5‰的赋值3分,0.5‰~0.8‰的赋值2分,小于0.5‰的则赋值1分;财政补贴占当地农林水事务支出的比例大于3%的赋值5分,2%~3%的赋值4分,1%~2%的赋值3分,0.5%~1%的赋值2分,小于0.5%的则赋值1分;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占当地保费收入的比例大于70%的赋值5分,60%~70%的赋值4分,50%~60%的赋值3分,40%~50%的赋值2分,小于40%的则赋值1分;农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大于14%的赋值5分,11.5%~14%的赋值4分,8%~11.5%的赋值3分,6%~8%的赋值2分,小于6%的则赋值1分;人均家庭纯收入在14000元以上的赋值5分,11000~14000元的赋值为4分,8000~11000元的赋值为3分,5000~8000元的赋值为2分,5000元以下则赋值为1分;人均家庭消费额在8000元以上的赋值5分,5200~8000元的赋值为4分,4600~5200元的赋值为3分,4300~4600元的赋值为2分,4300元以下则赋值为1分(表1)。

(二)数据模拟与结果分析在确定了各指标的得分值以后,还需要根据各指标影响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程度的大小赋予其相应的权重,赋予作用显著的指标较大的权重,否则赋予的权重应较小。为了保证权重设计的客观性,本文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评价指标权重设计采用的是传统的德尔菲法①和层次分析法②(农业保险综合效率评价各分项指标及相应权重如表2所示)。根据各指标得分值及相应权重进行计算加总得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综合效率得分,进一步将综合效率得分处理成100分的数值形式,并以此作为因变量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Y的取值。本文进而运用最小二乘法(OLS)对模型(1)进行回归,得到模型的回归效果不显著,X3、Χ5不能通过t检验。因此,剔除不显著的变量X3、Χ5对其重新进行回归,并进行异方差性检验,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本文进一步运用最小二乘法(OLS)对模型(2)进行回归,发现回归方程存在异方差性,因此改用加权最小二乘法(WLS)对模型(2)进行回归(表4)。在式(3)中,括号内的数值为t值,可见每一变量均至少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从模型最终结果看,模型的回归效果一般,政府财政补贴额和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对财政补贴效率值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地区生产总值对财政补贴效率值则具有抑制作用;而农民的保费支出额以及农作物播种面积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见其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没有显著影响或影响效果极小。从模型的最终结果还可看出,近几年政府财政补贴额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影响的力度较大,其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的边际倾向为0.0268,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政府财政补贴额每增加一个单位,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将平均增加0.0268个单位。政府财政补贴额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值具有促进作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财政补贴力度较大,能直接增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经济效率。进一步,较高的财政补贴额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农民的保费支出,间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进而增加了消费和投资,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农民的参保意愿,吸引农民积极参保,从而有效缓解了受灾地区农民的损失程度,解决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增强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社会效率,也验证了假说1。而农民的保费支出额对补贴效率值没有显著影响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给予了农业保险较大比例的保费补贴,农民的保费支出占总保费的比例较小;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民保费支出两方面影响效应的大小相当,其作用效果相互抵消,总体上对补贴效率值没有显著影响,实现了对假说3的验证。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原则可知,由于财政每提供一单位公共服务都必须使用一单位社会资源,即财政补贴的边际成本为1,因此,理论上决定最优财政补贴规模的条件为MPG=1,即一单位财政投入恰能得到一单位的农业产出。该条件表明当财政补贴增加1单位同时使农业产出增加1单位,此时的财政补贴规模是最优的,补贴效率最大;若农业产出的增加大于l单位(MPG>l),则表明财政补贴不足;反之,产出的增加若小于1单位(MPG<1),则表明补贴过度。

从(4)式中可以看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产出弹性为0.0825,表明财政补贴对农业产出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财政补贴每增加1%,农业产出平均增加0.0825%。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产出弹性。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构建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构造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指标来评价和衡量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效率,并对农业保险补贴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模拟分析;并进一步构建生产函数模型,得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产出弹性。基于实证模拟的结果及分析表明,农民的保费支出以及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对农业保险效率值没有显著的影响,而政府财政补贴额是影响农业保险补贴效率的重要因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产出弹性为0.0825,即各地区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额占当地农业产出的比率为8.25%时,财政补贴效率最大。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相关细节,增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使补贴规模达到地区农业生产总值的8.25%,具体可在国家规定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的经济与农业发展,结合不同险种及保费支出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同时,应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与农业发展实际,加强农业保险保障效果,如适当考虑地理特点以及历史灾害发生频率,提供适合本地区特色和农业发展现状的补贴,从而防范农业灾害发生对农民家庭收入水平产生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补贴效率。

作者:郑军朱甜甜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