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纠风工作落实通知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妨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惩防结合、纠建并举,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有效地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纪委十五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近期召开的全市纠风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今年纠风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区纠风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年的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纠风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和治本抓源头工作,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源头治理迈出新步伐,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开展纠风专项治理
1、继续治理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乱收费。在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严禁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取借读费等其他任何歧视性收费;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二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本着“深化改革、有进有退、加强防范、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对中小学改制学校进行清理整顿,严禁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办重点校、重点班。四是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对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和学校活动。
2、坚决纠正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在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改进医药采购方式。积极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严禁医疗机构采取其他形式进行“二次采购”;严禁医药代表和药品经销商以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向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行贿。二是落实医药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实时监控医疗器械价格,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继续推行放射学检查诊断结果和检验结果相互认可的“一单通”制度,扩展“单病种”和“医药费用包干”等项制度在医疗机构实施的覆盖面,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五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广泛开展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
3、认真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20***]10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十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7号)精神,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清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项目审核,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制定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在全区开展“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执法(服务)岗位大家评活动”,重点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抽查评议。从许可中心及有关行政部门随机抽取服务对象,组织监督员、评议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到企业走访征求意见。二是开展明查暗访。由评议员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事窗口和两级劳动保障大厅岗位工作人员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评议。三是发挥社区和企业监督评议岗的作用。组织监督评议岗立足于本企业、本社区,对行政执法部门、劳动保障中心、行业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队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评议。四是充分利用《曝光台》,加强对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从而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营造清风正气良好环境。
配合市纠风办集中开展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公安交管支队、质量技术监督检定、卫生监督(防疫)所(站)和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
围绕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从政行为的监督力度,重点组织好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作用,在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方面下功夫。拟在6月份召开“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现场推动会。推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改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纠风投诉受理机制,规范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和标准;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组织和领导的责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参与“行风坐标”节目
要积极参与市纠风办和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的《行风坐标》节目。在区政务网开通“纠风直通车”板块,搭建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平台,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
(三)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要在三个方面取得实质性新进展:一是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普遍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看自查自纠的六个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看是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看本单位查找出的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看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抓得不紧不实的,责令“补课”,防止走过场。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三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切实管用、近期能见到实效的制度,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强化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引导、约束和监管。
(四)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1、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协同财政部门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监管,制定完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2、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加大政府采购专项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治理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对进驻行政许可中心的部门加强监管。配合中心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各窗口行政效能综合考评。
4、加强对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督。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对大宗交易项目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改制企业产权交易的审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在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探索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网上政务公开系统。
二、工作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纠风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纠风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直接协调,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对纠风部门的基础建设,完善区纠风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纪检监察组织是纠风工作的责任部门。加强对纠风干部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组织、推动、协调和依法纠风的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纠风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要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政务(办事)公开、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各牵头部门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推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区物价局负责抓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清理、企业减负和教育收费及医药价格监控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牵头抓好全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区建委负责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全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和全区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区环保局负责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工作;区工商局重点治理违法医药广告和打击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区经贸委负责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民政局和工商局负责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脱钩和规范工作;区政府办和信息办负责政务(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区纠风办负责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的协调推动工作,并负责全区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市纠风办抓好涉及本地区的其他工作。
(三)坚持防查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要树立超前工作的意识,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出现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以及可能诱发不正之风的问题,强化成风前的防控措施,做到分析在前、措施在前、工作在前,防止成风。坚持以查案促纠风,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各种收费;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等,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曝光。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加强工作考核。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制度、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构建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