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我们国家更加注重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当前严峻的形势,也被作为我国的治国方针。

二、法制现代化的含义

法制现代化作为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条件,主要说明的是法律在现代的社会中是如何存在的,如何转变的,而其本质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体系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体现了其社会的一般规律和自身的特殊规律。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具有多方面概念的名词,主要有以下涵义:(1)对独立性与整体依存性的统一。(2)是形式与价值现代化的统一。(3)是传统与现代法制的对立和统一。(4)是社会发展的变迁与法律规范体系变革的统一。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在于他给社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要想使中国社会走向法制,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协调好,要看清他们之间的问题所在,才能在传统法律文化向现代转型中得到良好的应用,并为法制建设奠定基础。

三、正确认识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过辉煌的历史,但毕竟起源于古代的自然经济和小农生产,所以其肯定有有利于和有害于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因素,然而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时,对阻碍法制建设的部分应坚决摒弃,对有益于发展的部分要合理的利用。

(一)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不能割裂历史传统

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是构建新的法律体系,树立法治观念,它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共同点有(1)人类物质生产的历史延续性;(2)法的相对独立性;(3)法的文明成果的共同性;(4)法对历史发展对事实的证明。所以在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重视传统法律文化对当代人们的影响力,不可以忽视它产生的价值。正如学者公丕祥所指出的“一个民族,如果缺少了世代相传的民族文化对它的支持和认同,那么就算这个民族外表上再强大,他的内心也是脆弱不稳定的”。所以说,每个现代人的生活、习惯等等依然受传统的法律影响。

(二)法制建设必须充分利用传统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些因素确实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在中国的土地上构建中国的法治现代化,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国的现实国情,是实现法制现代化的给定条件,因而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建立应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一方面,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遗产。另一方面,要对旧的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改造。让中国传统文化和本土资源能够在现代化建设中派上用场。所以说,要是想让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就必须让其与现如今的时代协调一致,可以加入新的看法和内容,才能让其顺利的发展。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中具有消极影响的成分予以摒弃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有优秀的成分,也有消极的成分,我们可以将优秀的成分加以利用,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有消极影响的那部分,要予以批评或删除,才能更好的继承和利用传统法律文化。

四、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方式

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就是在不断舍弃本国落后的传统法律文化,吸收、借鉴本民族和其他国家法律文化的精华,使本国法律文化得以丰富、完善逐步走向现代化的过程。

(一)以构建与法治国家相匹配的现代化的法律文化为目标

我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写入,还作为我国的治国方针,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使正在进行的现代化法律文化建设与构建法治国家相匹配,首要条件就是提高人民群众对法的认识,这对实现我国法制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从法律制度和思想观念两方面着手,增强法律意识的核心地位

通常法律文化被分为两种:显性法律文化和隐形法律文化,若想推动法律文化向好的地方发展,必须将这二者的制度性和观念性结合起来,所以我们应从法律制度和思想观念两方面着手,国家的立法、司法等制度完善了,公民也就了解守法和用法的意识。

(三)正确处理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关系

首先,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别是很显着的,西方国家为人类创造先进的法律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其次,传统的法律文化有精华也有糟粕,若想使传统法律文化向现代转化就必须认真区别,吸取精华,剔除糟粕。所以对于发展缓慢的中国,可以借鉴西方法律文化的方法,使其适合我国的国情,这样才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才能使法律文化现代化。

(四)以农村基层法律文化的构建为重点

在中国十多亿人口中,80%左右是农民,所以首要的重点就是改善农民的法律工作,首先,要在农村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对法律有种观念,了解法制建设的好处。其次,政府应该加强他们自己的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律作风。最后,不断改善对农村基层的建设,使农民有自己的民主决定权。使落后的农村法律文化进一步发展,进而提高全社会法律文化的发展。

五、结论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不仅是一种制度文化,也是一种观念文化,它形成,发展,完善于自身独特的文化哲学土壤中。传统法律文化在历史社会中,具有其本身的合理性。但是伴随着中国社会历史条件的变迁,特别是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法律文化在当代法制现代化建设中已经显露出许多的不适应性,法制现代化对于现在中国社会来说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是非常关键的决定,它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多,怎么才能正确处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之间的关系,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所以,对与传统法律文化我们要进行认真的反思,扬长避短,对其阻碍法制建设的消极因素要坚决删除,对其促进法制建设的积极因素要良好利用,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