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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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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集团公司规模不断壮大,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经营行为越来越复杂,它们或为互相渗透或互为控制。因此,集团的经营管理对财务管理控制的有效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作为集团财务控制有效性的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并纷纷地被许多大型企业集团采用。本文分析了该制度的必要性、意义,及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进行探讨。

【关键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是集团为了加强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监督和控制,强化集团内部控制管理,集团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其下属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代表集团所有者监督其子公司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一种制度,是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模式。

一、集团公司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必要性及意义

1.集团公司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必要性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贯彻执行的原则,这就形成了集团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这种关系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往往会致所有者权力缺位和经营者权利越位,造成监督机制失灵,企业投资管理混乱、资产不实、违法经营、偷逃税款等,使企业处于恶性循环、缺乏竞争力和生命力甚至陷入经营的困境。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实行,可以有效地弥补集团公司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缺陷,是规避、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它的实施能形成一种互相制约的机制,可以发挥相对独立的职能作用,加强了监督职能。集团公司推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是企业集团经济发展的产物,有利于强化集团财务监督,加强集团财务风险控制,有利于规范集团子公司行为,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

2. 集团公司推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意义

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是一种高效、科学的监督机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制衡性。意义在于:

(1)可以强化集团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高效贯彻集团企业的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管作用。集团公司通过实施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制,不仅能对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从时间和数量上进行监督,同时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这样集团公司就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子公司的全部财务信息动态,,强化了监督管理。

(2)保证集团下属公司的经营战略与集团的公司战略保持一致。在这种委派制的制度下,财务负责人可以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和全部财务收支过程,使集团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目标在子公司中得到较完全的贯彻和实现, 保证了经营战略目标的一致。

(3)可以增强集团和下属公司的财务信息沟通力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当前在集团公司中,一些子公司的虚假会计信息往往都是子公司经营管理人为了其经济目的,或企业的短期行为而不顾及集团利益而授意下属子公司编制而形成的,但通过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可以增强其工作独立性,子公司的财务开支及重大资金调配都必须经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审核、核实、批准后方可执行,它是被委派财务负责人与经营者之间的一道屏障,有效地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提高财务信息的沟通能力,提升会计信息。

(4)可提升委派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利于财务负责人成为多面手,对保护所有者的权益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职能发挥受限

集团企业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人事归集团公司管理,他既代表集团公司行使管理权同时,又是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其就具有双重人格,既要履行职责又要为子公司提供经营管理决策,在工作中往往会受到所在单位的影响和制约。委派财务负责人的双重身份、双向管理使其时常陷于两难的境地,影响了委派财务负责人工作的独立性,,弱化了监督职能,使得委派职能发挥受到限制。

2.被委派财务负责人缺少独立地位

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既是集团公司委派下来的监督者又是下属子公司的直接经营者,具有双重身份。实际工作中,当其个人利益,如考核、奖罚、福利待遇等与派入子公司的经济利益挂钩,或当集团利益与子公司利益出现冲突时,通常会陷入两难的境地,取舍于监督和执行的矛盾中,影响了其工作的公正性,难以发挥财务监督的独立性。

3.被委派财务负责人的综合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既拥有所有者赋予的代表其对企业进行财务方面监督与控制的职能,又有协助企业管理者参与经营管理的反映和服务的职能,因此,对委派财务负责人的综合职业素质要求应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但目前,一些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缺乏广博的知识结构、娴熟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水平单一;同时缺乏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配合能力;缺少严谨的工作作风、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及对企业、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因此,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得以有效实施、健康运行的关键。

4.频繁不合理的轮换,影响委派制优越性的发挥

合理的轮换制度可以使委派的财务负责人与经营团队的牵制关系加强,有利于提高整体财务团队的业务能力,防止内部舞弊行为,加强提升监督职能。但是频繁不合理的轮换,不利于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一定的延续性,同时也容易产生财务信息的外泄,在一定时期内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在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实施过程中在岗位轮换制上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负责人重视不够,意识比较淡薄;(2)人才储备不足,无法满足轮岗条件;(3)存在信用危机,在用人上任人为亲,而不是任人为能。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的措施

1.完善制度,让委派人有法可依

集团公司要本着“谁委派、谁管理”的原则,健全并规范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如:实施严格的财务负责人选拔制度、实行聘用制度、回避制度、报告制、离任审计制度等。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从根本上改善依法监督的环境,才能使委派人在制度的保护下,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

2.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监督与服务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既是互为前提、相辅相成也相互制约。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履行好职责。监督应优先于服务,服务应该是建立在遵守国家财税法规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基础上的服务。因此,委派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应不干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并对经营者的提供帮助与服务。不能强调监督而放弃服务,也不能强调服务而不顾监督。监督要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督。

3.建立健全监控制度

加强日常管理。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集团应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事案、业务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加强考核,集团公司对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考核应纳入集团本部考核体系中,,建立考核操作办法,按照本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考核程序执行。

实行报告制度。被委派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工作情况、工作进展、工作思路、工作安排及其职责履行情况,在报告方式及程序上以书面报告和口头汇报相结合,以确保被委派财务负责人职责旅行到位、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4.完善考核制度

建立积极有效的业绩考核机制,并通过奖罚制度来实现,能更好地调动被委派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不能胜任的财务负责人,给予调离岗位;对于工作出色的,相应给予一定的物质的、精神奖励,充分体现出竞争机制。

5.适当地实行岗位轮换

应制定符合本集团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岗位轮换管理办法,如:总则、实施轮换的办法、轮换纪律等;建立完整岗位工作流程;规范岗位轮换程序等以发挥岗位轮换制度的积极作用。

6.提高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综合能力

财务负责人要有扎实过硬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融会贯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效的沟通协调才能保障财务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是管理成功的关键;其次,要有高度敏锐性和前瞻性,这样才尽可能规避财务风险,为公司谋取最大的利益;最后,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同舟共济,才能做好财务工作,并把财务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徐海燕. 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思考[J]. 当代经济,2009(7).

[2]陈静. 推行集团企业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探析[J]. 商业经济,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