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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制度分析 方法论 整体主义 个体主义
论文摘要:当代经济学出于对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论的反思,日益重视对制度及其经济绩效的研究。本文从方法论与史的角度考察不同时期制度分析的方法与内容,并设想将传统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融为一体,以促进制度分析的进一步发展。
一、古代先哲的制度思想萌芽
“制度”在中文中的基本内涵为:以法令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规则和以财产权让渡为内容的规定(张宇燕,1992)。如《礼记·礼运》日:“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至于制度的起源,孔子认为是上天授权圣王设立:“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苟子则从“礼”的角度,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论述人对自身利益的追逐导致冲突和产权规则的形成:“礼起于何也?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工,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是礼之所起也。”他也视制度为“先王”所定,与孔子一样,认识到制度产生于人的行为,为人而设。在制度结构中,古人以“礼”作为纲纪和核心,而以“法”和“德”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强力手段和道义手段,这一方面尤以苟子为代表。显然,这是把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结合起来考察制度的功能。制度思想的另一源泉是古希腊思想家。他们主要关心经济和组织的效率,色诺芬、柏拉图对组织、专业化与分工的论述,可以说是古典经济学的思想渊源。古罗马学者则把制度的视角集中到法律方面,其财产法和合同法后来成了西方世界民法体系的思想源泉,而现代公司制度则可以追溯到罗马法。
古代思想中的制度分析,一般是融人百科全书式的哲学思想,并且服务于其他理论分析;也就是说,制度分析并不占居主导地位。他们的分析大体上是一种经验与归纳式的,从整体出发,不太注重逻辑演绎。他们对制度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有深刻了解,但未能提出关于制度的系统理论。
二、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制度
思想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先对组织生产的规则——分工作了系统论述,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制度对财富生产的影响,同时从经济史的角度分析了某些制度的演化。在斯密的体系中,生产以分工为特征,分工起源于人类相互交换的倾向。分工与专业化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并且分工的演化会受市场制度的制约(或称“斯密定理”)。但这一思想为新古典主流经济学长期忽视,直到20世纪20年代扬格深化和发展了斯密的思想(AllynYoung,1928)。近年来的发展主要反映在内生增长理论和新兴古典经济学上,如杨一博兰德模型("fangandBorland,1991)和贝克尔一墨非模型(BeekerandMuyphy,1992)。这些理论重新发挥了斯密的分工制度思想,将人们对经济增长源泉的注意力再度引向制度,从而克服了主流经济学的某些缺陷。
在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体系中,既有对以“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为标志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分析,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古典经济学的一条副线(周小亮,1999);同时又有对社会法律制度的分析,后者实际上论证了前者的制度环境。在《国富论》中斯密试图证明一套特定的规则如何比另一套规则更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这属于比较制度分析。他所推崇的制度结构,是个人对经济资财拥有排他性私人权利的结构(埃格特森,1996)。这论证了一种贯穿整个古典经济学和经济自由主义的经济制度,而斯密从“经济人”的自利和无意识增进社会利益来论述这一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这种分析方法为后人所遵循并成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出发点。
在斯密的制度分析中,市场制度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它通过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自利之人实现自身需要并通过“是非的意识”促使整个社会不断地道德进步。
从现代经济学的基本人性假设——经济人看,制度背景寓于其中。斯密并未提出“经济人”这一概念,但他确实分析了其基本含义。然而,他分析的行为者,一方面是超历史的自利的个体,另一方面又具有资本家、工人、地主的阶级差异,是处于特定经济制度之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这同后来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应该是有本质的差别的。斯密还分析了资本主义起源的制度演化。这既可以看作制度演进理论的先驱,又可以看作新经济史理论的发端。在《国富论》上卷的第三编“论各国财富增长的不同途径”中,分析了城市与商业文明的起源,也就是欧洲由中世纪的农业社会向资本主义的工商社会的演化。
三、斯密继承者的两个发展方向
斯密之后,因为对价值创造及源泉的不同看法,经济学主要分成两大流派:以劳动价值论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否定劳动价值论而寻求斯密其他价值源泉解释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二者之间除了价值论上的分歧外,在经济分析方法上也有极大的区别,表现为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制度分析与非制度分析的分流。
西方主流经济学视制度为既定的外生变量,或假定制度不影响经济绩效,研究“黑板经济学”(科斯,1994),致力于模型化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局限于分析符合“帕累托效率”的完全竞争市场和设计一套能达到这种理想状态的竞争规则。传统的微观经济学虽然作出了许多重要的贡献,但它所面对的一直是一个无“磨擦力”从而是非现实的世界。不过,认为主流经济学完全不注意制度分析并不十分公平。在它的体系中,有对作为资源配置机制的计划与市场效率的比较分析,这相当于制度分析(青木昌彦等,1999)。但它的制度分析也仅仅到这一层次;它承认政治、法律、货币和其他制度的存在,但对它们的分析过于肤浅。
马克思继承了斯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思想,并充分注意到李嘉图思想中的利益冲突,对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尤其是经济制度作了深人彻底的剖析。制度被视为一系列总括多方面的规则,其核心是所有制,并分作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要理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明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必须采用抽象的历史的方法,结合利益冲突、文化习惯来考察资本主义制度。由此,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揭示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基本演变规律。由于方法论的整体主义,马克思分析的是宏观上的整体制度,而且是作为制度特殊的资本主义制度。但它确实从一个角度对资本主义制度作了成功的研究,而且在理论基础、关注对象和价值判断上皆不同于其他制度分析,最终成为经济学分析中争议最大影响也最大的一朵奇葩。
四、当代西方向主流挑战的两个异端:新老制度主义
当代制度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新老制度主义者的对立,尽管这种对立已引起了有关学者的不安和力图协调它们(参考卢瑟福的一系列著作);学者们目前的研究尚在对比二者异同阶段。另一个问题有人也提出来了,即国内的研究对老制度主义重视不够,而且有所误解(张林,2001)。
(一)老制度主义
老制度主义传统可以追溯到以凡勃伦、康芒斯、米切尔为代表的美国制度主义。新近的发展既来自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等的新制度学派,又同费斯特、格罗锡、图尔等的主张一致。它有两大研究纲领:一是凡勃伦一阿里斯纲领,强调商业或金钱经济与实业经济的基本二分法(卢瑟福,1999),更一般地表达成思想和行为的制度方式与技术方式二分法或礼仪方式与工具方式二分法(瓦勒.1982;芒克斯,1988);二是康芒斯一塞缪尔斯一施密德纲领,它关注法律、产权和组织,它们的演变及其对法律和经济权力、经济交易和收人分配的影响(卢瑟福,1999)。后一研究纲领更接近于新制度主义。
对于老制度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被明确地集中到制度上,相应地采用制度、结构和演进的整体分析方法,并结合哲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方法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变化及存在的问题。
老制度主义对经济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不懈的追求与坚持,影响了西方经济理论甚至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相比于主流经济学的数学化模型,确实是独辟蹊径,别开生面,有其重要的学术价值
(二)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强大的挑战
现代新制度经济学,一般认为发轫于科斯对企业性质所作的开拓性研究,主要代表为科斯、诺思、威廉姆森、布坎南等,包括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法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等。按其内核整理,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契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二是交易费用经济学,三是制度演化理论
从基本方法上,可分两个发展方向:一是向主流经济学靠拢,包括契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它们用正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当作稀缺资源的制度,因而不过是“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科斯,1994),方法论方面并无任何创新,只是扩展了传统经济学的适用范围,这又依赖于对其基本假设的批判与修正:在现实经济世界中充满了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是不完全的,人是有限理性和无知的;这就需要制度来规范、引导人的行为并协助人实现其利益目标。这是一个正交易成本的经济,由此引人交易成本分析方式,使制度研究能够在经验实证层面进行,因而能接近科学地研究问题(周业安,2001)。由于这一方向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定、最大化公理和边际分析的运用,它已同主流经济学有效融合而成为新古典框架内的制度选择模型。
二是向社会学、管理学靠拢,包括交易费用经济学和制度演化理论。在交易费用对经济的解释中,尽管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一些根本问题也随着研究的深人而凸显出来,主要是在于交易费用概念本身的界定和无节制的使用上。这使它已经得到了罪有应得的坏名声(费雪,1977)。积极的态度不是抛弃而是发展它。在威廉姆森的一系列研究中,机会主义倾向和契约人的概念更进一步受到强调,而理性与非理性、正式规则与传统习惯等得到调和。由于正统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相对静态性,迪屈奇试图把它动态化,充分重视了权力和组织演进的动态特征(迪屈奇,1999)。也是由于传统制度分析的静态缺陷,更多学者强调对制度演化进行动态分析,以超越新古典的制度框架和交易成本理论,例如过渡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所作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博弈论方法已在制度的动态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分析制度演进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就。
五、结语:对制度分析方法的反思
制度分析的总体特征是把制度作为考察对象,但在具体考察方式及结论上又各具特色,由此而形成了各种流派。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从整体还是个体、宏观还是微观研究制度,都暴露出各自的缺陷。
一方面,继承正统分析方法的流派以理性人假定为出发点,采用最大化框架和边际方法分析最优制度选择,实际上是从人类个体行为出发来解释和说明制度问题;然而制度如果被当作一系列规范和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那么它只能是集体选择的结果,从而被深深地打上集体的烙印,单纯考虑个体是无法认识到制度的本质的。另一方面,如果从整体结构的思路去研究制度,由于制度形成的逻辑起点在于个体,如何从个体过渡到整体就成为一个问题,换言之,就是制度宏观分析缺乏一个微观基础。
通常,老制度主义者自称是方法论的整体主义者,新制度经济学则被限定在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上。根据卢瑟福(1999)的归纳,方法论整体主义方法是指:①社会整体大于部分之和;②社会整体制约其部分的行为与功能;③个人行为只能由整体来解释。方法论个体主义则指:①目标和利益源于个人;②社会制度的变迁形成于个体行为;③一切制度只能通过个人行为加以合理解释。
其中①与②只是事实陈述,③则代表了研究纲领,所以争议更多地集中于③上。这也是新老制度主义分歧所在。我们以为,追本溯源,制度最初形成于人的需要,即制度是人类行为产物;然而每个人一生下来就面临既定的制度环境,并受其制约与影响,在相对价格的变化(或收益与成本比较)作用下参与新的规则形成或维护旧的制度,这又是众多个体决策相互影响的过程(进化博弈论正是据此研究)。
现在的问题是,研究的出发点究竟是个体还是整体。我们认为应视研究的问题和经济学家掌握的分析工具而定。由于新古典方法给我们提供了精致的模型、严密的逻辑和优美的形式化语言,事实上这种方法更为实用。一种可以考虑的思路就是新古典的制度研究方法:利用禀赋、偏好和技术三个变量来说明第四个变量——制度,诺思和托马斯的工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1973)。
其实,新老制度主义研究方法的对立既不符合实际也无必要,在两派内部都存在(尽管有程度的差异)承认或采用对方方法的情况。这说明存在一个“方法论上的中间地带,既承认社会整体大于个人的简单加总,承认社会环境影响和制约个人的行为,同时又坚持社会科学中的‘充分’解释应该详细说明个人行为产生该社会现象的机制”(卢瑟福,1999,P44)。看来,要真正克服制度分析的分歧与不足,只有将二者综合起来,进行一次“制度主义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