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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民族器乐有着各自不同的演绎功能,熟悉、欣赏、鉴别各类民族器乐是学习民族器乐者的必修课程。
关键词:民族器乐 演绎功能
《毛诗大序》中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在此谈到的“咏歌”乃人声也,也就是说当用歌声咏唱也不足以表达心中的愉悦时,就会加上舞蹈。其实,这时还会加上铿锵作响的各种器物,这种最早伴歌声而奏响的器物,就叫器乐。
早时的器乐总是伴着歌者的各种需求,由着歌者的各种情绪、动态而奏响,随着人们对音乐表现功能的放大和需求,便产生了器乐单独奏响的场面。如原始的庄严祭祀、丰收的欢庆场合、民间的红白喜事等。这种由各种器乐联合表现的音乐表演,是音乐内涵得以最佳表现的最好形式。因此,器乐在音乐内涵的表现功能上,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地域一方声”,这是一句针对民歌产生的“民谚”,就是说多姿多彩的民歌产生于不同的山水,不同的地貌,不同的风俗,不同的境遇。其实,中国民族器乐的产生也同样遵循着这个朴实的规律。
笔者是一位从事多年民族器乐教学的教师,也是一位从事民族器乐演奏的职业演奏员,在教学中往往会发现,学生们对自己所学习的器乐从器乐本身的性能到如何正确演奏都做得很好,有好学者甚至对自己所学的器乐从器乐产生到经典曲目都能熟知,但是,对于其它民族的器乐却一无所知,有的甚至不知道有类似的乐器,这是学习音乐的一大缺感,会阻碍自己的发挥、发展。因此,笔者就民族器乐类常见的几件乐器,简单介绍它们的音色特点,并浅析它们的演绎功能。
竹笛:
竹笛是中国民族乐队中最重要的器乐之一,最早产生于我国少数民族――羌族,带有强烈的民族特色,通过人口气流冲击竹管而发声,音色极其生动、亮丽、清脆。竹笛过多的表现的是村野的、清晨的,有时甚至是孩童的。最早的民间竹笛制作简单,寻一根(节)竹子按音律规范戳上几个孔,在其中的一个孔上贴上笛膜,就可简易制作成。由于制作简单,再加上易学成曲,因而在山野村外处处可闻。竹笛音量较大且音色尖锐,穿透力强,很受民众喜爱。在我国文学诗词中,因闻竹笛之声而引起的他乡怀旧、触景生情的诗作屡见不鲜。如王之涣的《出塞》:“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李白的《春夜洛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杜甫的《吹笛》:“吹笛秋山风月清,谁家巧作断肠声……”这些都以笛声而引发诗人情怀,以不同的格调凝成了中华文学史上著名的诗篇,因而竹笛在中国音乐的器乐发展史上,有着其它器乐不可替代的表现功能。
在现当代,当竹笛融进民族器乐的乐队中时,它的音色却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那种孤独的撩拨功能荡然无存,在众多器乐的烘托中,竹笛的音色以积极的、领先的、明亮的气势蓬勃而出。如著名竹笛演奏曲《扬鞭催马送粮忙》、《牧民新歌》等,此时,竹笛已由一位山野小郎变成了一位时尚的军旅少帅,精神充沛,勇往直前,再难寻旧时的忧郁情调。总之,无论在任何历史时期,这只奇特的小竹管都以特殊的功能,展现着自身的魅力,引领着人们的听觉。
二胡:
古称胡琴,这种乐器最早来自西域(也称胡地),因为是由两根弦(内外)以五度定音,拉奏发声,由此得名二胡。
二胡的特点在于其器乐的音色很接近人声,对于人的情感表达有着一种人文的亲和力,胡琴的弓子上的弓毛与二弦的摩擦拉奏而产生的旋律,款款而叙,娓娓道来的音韵,展现的是一幅幅生动的叙事场景。二胡的演奏既能表现深沉悲凄的意境,又能表现气势壮观的场合,二胡与竹笛不同,竹笛是由长时间的独奏而最后进入乐队,而二胡在我国音乐史上曾一度仅用于器乐齐奏或戏曲伴奏,至上世纪二十年代,鉴于二胡本身器乐的改革、加工,作曲家们为其创作了一些独奏曲,再加上演奏者演奏技术的提高,二胡最终以独奏的表现形式走上了音乐的舞台。
近代,根据二胡的特殊音色,作曲家创作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如表现悲怆情绪的《二泉映月》、《江河水》;表现叙事情调的《豫北叙事曲》、《当红军哥哥回来了》、《赶集》;表现博大情怀的《长城随想曲》、《三门峡畅想曲》,以及表现奔腾激昂的《赛马》等等 。二胡是一件奇特的器乐,能表现反差极大的音乐情绪。而在民乐队中,二胡往往是以智者的身份端坐在音乐舞台之上,游刃有余地穿梭于各种旋律之中。因此,二胡除了本身的独奏功能外,更是民乐队中的顶梁柱、主心骨。
为什么二胡能受到听众如此的青睐,笔者以为,那是因为二胡的音色最大限度的符合中国听众对民族音乐的审美要求。
琵琶与古筝:
琵琶与古筝都属于弹拨类器乐,其共同的特点都是靠指尖弹拨琴弦震动木制的共鸣箱而发出音响。如果说竹笛是山野清晨的莺啼鸟鸣,二胡是梧桐小院的月下呜咽,那么琵琶就是灯红酒绿的杯觥交错,筝则是豪华舞会中的领舞姣娘。
琵琶与筝都是灵动的、华丽的,有时甚至是宫廷的。在杜甫的诗作《琵琶行》中,杜工部通过一位琵琶女的精彩表演,从弹奏技术到曲谱演绎,从演奏员的风姿到由此而折射的世态炎凉都阐述得深刻透彻,以至“一曲琵琶行千载,至今再无琵琶歌”。由此可见,琵琶器乐具有无与伦比的音乐灵性和特殊魅力。琵琶的演奏特色机敏,有时除了“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律动,还会有“钿头云篦击节碎”的疯狂,因而除了有“低眉信手续续弹”的《昭君怨》,还会有“铁骑突出刀枪鸣”的《十面埋伏》。在民乐队中,有琵琶的存在,乐曲会充满动感并活力四射,犹如一个精灵时时跳动在音乐行列之中。
然而同是弹拨乐的古筝则不同,古筝与琵琶相比无论是音色,还是音乐表现力都要更显大气,更显张力。当然,首先由于器乐的制作不一样。古筝也是一种中国古老的民族乐器,在战国时就已广泛流传。在中国音乐史中,古筝早已以自身特殊的音律在秦声楚韵中张扬其风采,施展其魅力了。
古筝的弹奏除了弹、按、捂、揉等技巧外,还有一大特殊演奏技巧,就是在十三根(或十六根)按音律定好音的筝面的弦上,双手交替或即兴划拉,看似随意,实际很有规律,此刻产生的音响,会马上给人的听觉一种“未成曲调先有情” 的震撼,有时“波光粼粼”,有时“碧波荡漾”,有时“狂风大作”……正因为有这种特殊的演奏功能,才会出现众多情调不一、风格迥然的古筝曲目,如远古的《高山流水》、《夕阳箫鼓》;现当代的《浏阳河》、《茉莉芬芳》、《枫桥夜泊》……还有表现铿锵作响的《战台风》、《幻想曲》……在中国古诗词赞美筝的杰出诗句中白居易七言最为绝妙:“江州日去听筝夜,白发新生不愿闻,如今格是头成雪,弹到天明亦任君”,担心听筝的忧怨之声会头生白发,这种境界当然有着诗人极大的艺术夸张成分,但是至少说明筝的表现力对人心灵的冲击力和震撼是其他乐器不能比拟的。
筝在乐队中永远是一个领舞者,动静太大,所以筝在民乐队中有时只能充当特殊音响的制造者,在旋律流动时,筝往往只起着击节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民族器乐中,各种器乐都有自身的特点,无论是弦乐、竹管类吹奏乐、弹拨乐等都以独特的演绎功能诠释着音乐,而在诠释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的音乐色彩,使我们所演绎的音乐,所欣赏的音乐更具形象化。因此,作为一个民族器乐的教师,在教授专业器乐的同时,还应引导学生关注其它类器乐的特性,除注意聆听其它类器乐的演奏外,还需要学着欣赏辩别其它类器乐的音色、特点等,除了在乐队中能更好的融合演奏外,还能提高自身的音乐素质。触类旁通是艺术家提高自身艺术修养的有效规律,否则,再好的个人技巧也只能成为一个匠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