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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人性论的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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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是人性理论显著发展的时期,所以关于先秦诸子的诸多辩论研究中,人性问题一直是争辩的主题之一。关于韩非人性论,学界有“性恶说”、“自利说”、“自然人性论”三种说法。笔者不揣浅陋,对此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文中难免有挂一漏万或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韩非的人性论包括经验人性论和本质人性论两个方面。所谓经验人性论――人性恶,指他关于人性的观念是基于其感官所感;而本质人性论――人性善,却是存在于其潜意识及内心深处。何以为证?

在韩非的著作中,关于“人人皆挟自为心”的人性自利的论断处处可寻,“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韩非子・饰邪》);“子父,至亲也,而或谯而怨者,皆挟相为,而用于为己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医善吮人之伤……利所加也”(《韩非子・备内》)等。很明显,他的人性自为的观念是立足于生活中各种具体可感的趋利行为而言的,具有很明显的经验主义色彩,所以笔者将其定名为经验人性论。而人性自利在道德归属方面还是属于人性恶的范畴。

当然,韩非此种认识也是有原因的,具体是:1.战国时期社会的全面转轨,经济变革、政治动乱、战争频繁、思想混乱、阶层变更等,社会成为一个“斗争的社会”;2.韩国国势孱弱,常年处于外忧内患之中,政局黑暗;3.作为弱国中的孤臣孽子,他背负着双重心理压力,而口吃更加重了他的自卑心理;4.早期先哲们的思想,特别是法家管子、申不害、慎到、商鞅等;儒家之荀子,甚至遣家思想,对他的思想都有影响;5.韩非的经验主义性格突出。

总之,韩非在一个斗争的社会中耳濡目染,又身处本国黑暗的政治氛围中,时刻面临着各种争权夺利的行为;同时又受到先哲们关于人性自利与人性恶的各种思想的熏陶;而自身的自卑心理又导致他趋向于寻找社会黑暗面;经验主义性格使他将所感之部分现象普遍化,使他不能站在更高的原则上对人性进行全面研究;这一切使他的性恶论的形成极其自然。

可是,正如前文所说,这些基本上都是受“当今争于气力”的外界刺激形成的。而同时支撑韩非理论体系还有另一个更为深层次的人性观,即存在于他潜意识中的本质人性论――人性善,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显现出来。

第一,韩非著述的动机。

面对韩国法制不明、权臣当道、用人不当、内政混乱、外事失措、国势削弱等一系列问题,“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想要进入权力核心变法不成,便退而著述。“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馀万言”(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按人性自利来说,韩非根本就不会去关注自身以外的这些社会现象,安安稳稳地享受人生。毕竟他是贵族,虽说没落,也不至于太差。可他批判现实,想要变革,强烈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感显而易见。不管他这么做是心怀天下还是为了维护阶级利益,都不是人性自利可以解释的。天下自不必说,哪怕只是本阶级,那也是一个集体。也即是说,韩非心中除了他自己外,还有他人。而且他在面对堂G公历数法家人物的悲惨命运,劝其“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切为先生无取焉”之时,却“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明知危险,却要一意孤行的坚持,不怕暗君乱主与重臣奸人,置生死于不顾,必欲奋斗到底才肯罢休。没有良知良德等善的人性作根基,韩非怎么可能使自己劳心劳德,使自己心力交瘁于解救乱世。一个本质自利的人,会有如此伟大的理想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第二,韩非的政治理想。

韩非在《大体》中描述自己的政治理想,“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可见,作为自利的“人”的一分子的韩非,却始终坚守着法家的理想,特别是对理想社会的追求:纯朴、安宁,不能不说这是韩非在证明人性自利的同时不自觉将他本人作为反例,证明人们有一种超功利追求,进而否定了他的人性论断。而此一种追求只有对能区分善恶的人,也即性善的人,才具有吸引力。

进一步说,韩非要实现他的政治理想,只有他自己个人性善是不可能的,必须依赖整个社会的人,至少也是大多数。若人性都是自利的,韩非应很清楚他的理想只是幻想;可他依然坚持,说明他的内心还是相信人性本善的。

第三,法的制定和实施。

韩非认为只有用严刑峻法才能使国家达到大治。那么我们就要反问自利的人何以能够制定使国家大治的法?心中唯我,制定的法不可避免的是符合自我利益,而想要使国家达到大治,法必须符合公众利益,必须依赖心怀他人的善良人类。

对于如何施法,韩非提出“君不仁,臣不忠”原则,即君主不以私行仁爱行赏罚,臣子不向君主私人尽忠,而是以法立功受赏。先说君主,如果君主只考虑他自身的利益,怎么可能做到“行制也天”,行使权力时像天一样光明正大?再说臣子,如果说向君主私人尽忠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为什么要遵法立功受赏?在一个自利的君主无法始终如一地坚持依法赏罚的情况下,自利的臣子决不会冒险去做一个使天下能大治的臣子。

总之,在韩非论述这些道理的时候,他自己已经不自觉地相信人性善了。因为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出一部成就霸王之业的法律,君王才有可能是明君,臣下才有可能是忠臣,天下才会大治。

第四,韩非对王权的维护。

韩非是王权的忠实维护者。他将无边的权力归于君王,却没想取而代之,已将他排除在本性自利的人之外。再退一步说,如果韩非这么做,仅是因为维护了王权,作为统治层的自己也获利的话,那么他在秦国的表现将这一命题。维护王权,意味着要与削弱王权的重臣对抗。根据《战国策・秦策五》记载,姚贾用金钱收买各国权要,以达瓦解敌方军事计划,牵制敌军力量的目的,这个做法与秦国当时的外交战略是一致的。可韩非却因一心要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凭着对里通外国以自重的奸臣的敏感,尖刻地批评姚贾。结果不仅招惹了权贵,而且也使秦王认识到他没有多少实际的政治才能,最终引来杀身之祸,客死他乡。只因他认为权臣扰乱国家,而王权的强大能使国家长治久安,因而一片赤诚地维护王权,这一切都出于他善良的本质,他希望天下太平。

第五,韩非关于人性的定论的过程。

韩非根据父子相怨、溺杀女婴、奸人当道等社会现象,得出人性自利的论断。但这个推断过程背后隐藏着韩非最为本质的人性。

假设韩非本性自利,也就是说属于恶的范畴,这样的人是不知何为善的,他从他的本性出发,做有利可图的事情,一切都顺乎自然。那么权臣们损害国家君王的利益维护自己的利益等现象就是理所当然的,可韩非却对这一切进行猛烈地抨击,毫不留情。所以这一假设不成立。若韩非的本质是无善无恶的自然人性论,就像白纸一张,怎么会知道世间有善恶之分,又怎会知道上述现象是恶劣的。这一命题仍为假。事实上,只有一个本质善良的人,心里才会有一个道德的标尺,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种种不公的社会现实面前表现出浓厚的忧患意识,并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去致力于改变它。韩非作为人性自利的倡导者,本身即反驳了他的人性论。

所以,我认为,在事实上,韩非思想的形成是人性善与人性恶共同作用的结果。他意识到了人性恶,但他自己却不自觉地遵循着人性善的原则。由于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他看到了人们趋利避害的欲望,形成了属于人性恶范畴的人性自利认识,因而制定法术势等方法来遏制人的这种趋向;但同时这一整套思想体系的形成,却是由于他潜在地相信人性善,能够严格以法行事,使国家长治久安,天下太平。正是出于善意而看到恶的现实,因为善的理想而不满于恶的现实,故尽力去恶而归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