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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教学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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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大学教育教学管理中行政、学术与教育是主要的管理事务与权力形态,在现代大学治理中,如何构建行政、学术与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权力结构,具有现实的教育教学管理意义,主要从大学教育教学管理中行政、学术与教育的三维平衡谱系描述切入,阐释行政、学术与教育的平衡关系,提出了相关的优化意见。

关键词:教育教学;学术与行政;大学教育;大学治理

一、大学教育教学管理中行政、学术与教育的三维平衡谱系

大学教育教学管理有效开展的实现,需要大学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中所涉及行政、学术与教育的权力体系协调平衡与活动环节的有机衔接,当前这个议题突出的语境就是基于治理理念与模式,在去行政化推动下,行政与学术的权力关系改革,在我们聚焦于学术与行政的同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权益范畴,教育及其所产生的教育权力,也许会说,教育不就是学术吗,它的权益不是涵盖在学术权益中吗?其实不然,教育与学术有交集,但是独立的权益体系,从活动性质考察,学术使人探求客观世界与社会的规律性科研活动,寻求的是真理,具有客观性吗,而教育是育人活动,它涉及科研、教学、学生工作、思想工作、后勤服务等,既有教书育人、也有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与实践与人,教育是与育人内容、环节相关的方方面面相关,学术活动是其重要交集面;从组织性质考察,行政是大学作为科层制行政组织的性质表现,学术是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的性质反映,教育则是大学作为高等教育机构的组织性质体现;从权力主体范畴来看,行政主要是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如各职能处室工作人员,学术则主要是教学科研人员,以教师为主体,教育则是全员性,包括行政、教师,还有教辅、工勤人员以及非学术化的学生工作人员等;在代表性权力组织,行政主要是党政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学术主要是学术委员会,教育则涉及董事会、教职工代表大学、教学委员会等;从关系角度来看,教育是核心、学术是基础、行政是保障,教育为本、学术为体、行政为用。因此,大学治理的有效实现,就需要处理好行政、学术与教育的权力关系,实现均衡治理局面。

二、大学教育教学管理治理平衡的基点:行政与学术的协同治理

去行政化不是取消行政,而是改变行政权力泛化的局面,使行政回归于管理服务的本位,强调学术与学术权力,不是突出学术的唯一性,而是从现代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出发,承认学术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二者并非对立存在,而是建立大学学术共同体与教育专业机构的组织特性上,应该是一种协作性共同治理关系。学术共同体是大学的本质属性,因此学术权力作为学术共同体的本源性权力来源,在大学权力体系中属于的基础性权力,学术权力的基础是民主程序上的专业性共识,对于学术事务的决策是由具有学术职称等级差别的学术人员,以民主评议、投票、研讨辩论等集体表决的得以实现,当民主形式不完善时,就会出现评议表决不公平,学术权威独大,程序繁复效率低下的种种问题。现代大学已经从单一的学术共同体,发展为集学术组织、教育机构、文化场域与准公益组织于一体的复合型组织机构形态,组织化、机构化与场域化互构性较强,单一的学术权力不能全覆盖,学术权力的运行应有边界,特别是权力来源于分工,在大学内部分工结构上,是围绕学术、教育、教学,形成教学岗、教辅岗与行政岗的分工,并且分工之间是专业合作与职业协同的关系,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结构化的分工体系,一方面大学中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日益专业化、职业化与岗位化,教师兼职或专职行政管理的岗位空间与素养要求已经不可嫩让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混同存在;另一方面,现代大学是一个复杂紧密的组织机构,当组织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行政管理的效率就成为至关重要的治理标准,因此专业化、职业化与科层化的行政管理体系就具有支撑轴动作用;行政权力主要解决除学术事务之外的其他事务,包括大量的行政事务以及复杂的社会关系,诸如争取社会资源、制定发展规划、管理内部事务等。[1]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作为大学内部的两种权力类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是合作、协同与相互监督的关系,二者都是满足大学基本功能实现与发展的工具性权力安排,权力的根本功能目标是一致的;并且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具体权力功能上还具有区别性协同关系,是独立存在不可相互替代的额,大学教学、科研的基本属性与功能的保持发展,需要学术权力正当性的存在的同时,也需要行政权力的合理支持,行政作用在于大学非教学性行政事务性活动的开展,保障教学科研活动的有序、效率与可持续的开展,形成权力互补、职能互动与功能互嵌的有机整体,发挥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与教育权力的协同互促效用。

三、大学教育教学管理治理平衡的动力;学术与教育的互动

学术具有自己独立的领域,教育也有自身独特的范畴,二者既相互区别,又有交集互动空间,学术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与内容之一,教育又是学术的实践范畴与方式之一,大学的精神包含学术精神与育人理念,因此学术与教育的关系是互动的。这互动突出的表现就是教学与学术的互动,通过合作交流、反思评价、理性思考等途径对教学活动在继承、发现、综合及应用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高超能力与所做出的创新性成果。[2]在理念层面一个大学的学术能够影响教育活动,如北大的学术自由与独立的理念,兼容并蓄,严谨治学的精神,使得北大的教育具有了以人为本、严谨开放的特点,反之一个大学的教育理念也应影响着教师学术活动的伦理判读与行为选择;在主体互动层面,教师是学术者,也是育人者,教师的学术活动受教育活动制度与机制的影响,这点在地方大学尤为明显,在我国大学分类管理的去趋势下,地方大学许多是教学型大学,未来还将出现技术型大学,教育的权重对于教师个体也将超出学术研究,这是教育大众化的必然趋势,这就需要教学相长,学术与教育的互动发展;在大学内部教育与学术的互动,行政消退,学术为尊,教育淡化,教学边缘,在去行政,为学术正名的同时,更要维护教育的中心地位;在组织制度互动中,将学术制度与大学内部的教育教学制度有机衔接,如有的大学在学术委员会中增加学生代表,实践教学、学生教育等要通过机制衔接,接受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学术委员会也应对教务委员会等开放知情、表达与监督权项。

四、大学教育教学管理治理平衡的实现:制度化衔接——以教育教学质量监督为例

首先,要从自身大学类型定位,根据研究型、教学型与应用型大学的不同办学理念、教育模式与教学特点,形成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考核程序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而结合该校的教学教务与教辅管理等职能部门的职能分工、组织架构与教学流程,构建具有自身特点的教育教学质量内部监督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本校学科、专业与教育资源的保有性,发展性与可持续性考察,构建总体标准一致,学科区分、专业特色与教育发展相统一的,二级细化性质量标准,以增强可执行性,发挥以评促建,质量发展的效用,高等学校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整个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的本科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实行全面系统监控,并以教学质量为监控重点,最终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3]其次,进行科学细化分工,形成教育教学质量监督评估职能性管理部门,惯常这一职能部门往往是由教务部门承担,或是教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的办事组织形态,这都不能适应当前大学质量监督发展的趋势,大学内外质量监督常态化、质量评估的促建功能更为突出,所以发展规划按与质量监督处这样的职能处室就成为现在的制度选择,这样能做到标准体系化、职能化、业务流程化、分工协作化,同时加强质量监督制度与学校其它教学制度、人事制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则链接与机制互补,形成激励约束作用机制,促进教育教学的有效发展,保障大学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形成学术、教学与管理的质量统筹下的平衡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务均,龚怡祖.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包容机制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2,13.

[2]王贵林.教学学术:教学型大学教师发展的基本选择[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2,3.

[3]于国伟.高等学校构建本科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与监控体系的思考[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5).

作者:王立娟 单位:鞍山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