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几点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几点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保障住房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体系。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论文从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入手,通过对保障房建设现状、政府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等多种因素的分析,从研究的理论角度,就有利于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建设问题,提出几点探讨意见。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运作模式;宏观经济调控

住房问题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加快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民生问题。长期以来,国家为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制度。各级政府为了尽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但是,住房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体制、地方政府财力、需求群体、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贯彻的力度有大有小,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

1、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严重短缺

目前,我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增值收益,财政资金所占比例非常少,因此,导致所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量十分有限,跟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缺口。

2、保障范围存在问题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人群一般仅限于城市户籍人口,这对于正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的我国,带来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在我国每年大约有1000万左右的农民工正涌入城市生活,尤其是一些较发达的城市,而在这些人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他们多数住在工地、棚户区、以及地下室等恶劣的环境下,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大部分地方政府并未把他们的住房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农民工为城市作出了贡献,但却没得到城市应有的庇护。

3、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存在问题

大部分地方政府,仍以售房为主,当然地方政府会对购房者进行补贴,一般房屋产权归购房者或购房者和地方政府共同所有,当发生再交易时,则实行内循环机制,对保障群体实行严格准入限制,从而保障这项制度能够有序进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诸多问题,它的管理费用较高,并且一些开发商违规操作,在某些情况下,主管部门失职,未能正确监督分配过程等现象,使得这项政策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因此,给它的实施带来了较大的社会压力。

二、当前保障性住房政策困惑与不足

1、现代保障性住房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一般来说,保障性住房的广义性主要是指在现代文明社会,政府都有责任来保证每一个居民的基本居住权。要保证每一个居民的基本居住权,各个国家所采取的方式不同。有计划分配的方式,也有市场运作的方式,更有计划与市场两者综合使用的方式。

但中国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要保证每一个居民的基本居住权,同样也得通过市场方式来解决。比如把住房市场规定为一个消费者的市场,而不是赚钱炒作的工具。同时,对于个住房的消费市场来说,政府还得在信贷、税收等方面优惠帮助居民进入市场。比如,对消费性住房购买的税收优惠、信贷优惠、利率补贴等。至于收入特别低或无收入者,政府则要提供给他们的基本居住条件。这就是保障性住房的广义方面。

至于保障住房的狭义方面,就是指对社会上最低收入者或无收入者,如何通过政府建立廉租房等方式来保证他们的住房问题。比如香港,尽管其人口只有700万,经济发达及政府财政稳健,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占比重过高,香港政府花了60-70年时间,所建造的公屋居民都不好(一般的香港居民居住条件远远比不上深圳居民了),甚至当前还有近20万人处于十分恶劣的居住条件下。如果一个国家人口过多、政府财政力量有限等希望在短期内来解决居民的基本条件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狭义的保障性住房范围不可过大的原因所在。

2、当前大造保障性住房对宏观经济调控与稳定房价的工具性考虑。

大造保障性住房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可解决更多的中低收入民众住房问题,而且可以填补商品房调整可能造成对GDP增长及关联行业需求所造成的影响与冲击。因为,就当前中国住房市场来说,遏制住房投机投资,挤出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中央决策层的共识。但中央也肯定看到,当房地产泡沫全面挤出时,不仅会影响房地产的投资与销售,而且会影响房地产关联产业并导致这些行业产能过剩。而大造保障性住房不仅对遏制高房价有作用,而且可以消化挤出房地产泡沫之后过剩产能。正因为大造保障性住房具有这样的工具性,也必然把生产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层层计划分解生产,而不针对各地情况灵活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也容易造成一些地方生产保障性住房无效性。

3、当前国内保障性住房体系与引进的发展模式有关。

在当前高房价下,85%的绝大多数居民无支付能力进入商品住房市场,政府就希望建造更多的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中低收入民众的住房问题,甚至有人提出所谓的住房“双轨制”。但实际上,这是香港与新加坡的住房市场发展模式(应该看到香港住房模式是牺牲绝大多数人的住房福利条件为代价的)。也就是说,香港与新加坡模式是中国大力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学习思路。但是,我们想过没有,香港与新加坡让这个模式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整整花了六七十年,而中国如此这样一个大国可以在一二十年可解决吗(两地人口分别为700万与300万,我们14亿)?如果中国要达到这个宏观目标,中国财政有没有这种能力。如果财政没有能力,资金又是从何而来?还有,在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的中国,保障性住房建立是按人口分布进行还是有哪种合理的标准?如果以人口来划分,那么这种保障性住房对经济落后的三四线城市意义有多大?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弄清楚而来大造保障性住房,其结果是可想而知了。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几点探讨意见

1、当前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既不是广义的界定,也不是狭义上的安排,而是狭义上的过度扩展。由于建造保障性住房涉及到土地征收、财政资金拨付、住房生产程序、保障性住房分配及住房服务体系确立等问题,如果保障性住房的意义不清楚,那么在保障性住房运作过程中就会遇到许多无法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2、对于当前的保障性住房建造,不是建造了多少的问题,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建造好的保障性住房是不是进入广大中低收入民众手中;也不是建造多少保障在民众手中问题,而是广大民众基本居民条件是不是改善了的问题。如果建造的保障性住房质量不好,住房建造好之后,整个居住环境的服务体系没有跟上,比如交通、教育、医医疗卫生、生活基本设施等是否确立,那么建造最多的保障性住房都意义不大。

3、当前国内住房保障体系,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在理论上与法律安排上准备不足,目前这种住房保障体系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很多,如果这些条例规则安排不改善,不仅无法让许多中低收入民众分享到保障性住房成果,也无法达到保障性住房的工具性目的,反之会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