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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孝文化与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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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孝”是中国人最为重视的道德伦理规范,是中国伦理的基础。孝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精髓,集中展现了仁爱、责任、礼敬、勤劳、奉献等等核心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精神,几千年来,为家庭和谐的维系、政治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我国的农村社会的结构与环境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以此相应,现代农民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孝”观念日益淡薄,孝文化日益受到批判,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和谐。因此,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过程中,重新认识传统孝文化对于构建和谐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传统孝文化;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5-0115-02

传统孝文化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在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极大改变,孝道观念淡漠,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在当今农村“孝文化危机”的情况下,传统孝文化在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仍然有着积极的功效。

一、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嬗变

对于“孝”这一观念产生于何时,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大体上存在着三种看法:一种认为孝是父系氏族时代的产物。二种认为,孝起源于殷代。三种认为孝正式形成于周初,这一观点被大多数的学者肯定。三种观点虽不统一,但孝大兴于西周,并且与政治联系在一起却是毋庸置疑的。孝在西周的社会作用,主要是以维系宗法制。为适应历史形势,西周实行地域分封制,各诸侯国在经济、政治、军事上都具有相对独立性,统治集团内部权力趋于分散。为维护统治,西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宗法制,在血缘的基础上,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加强团结,使周天子以及奴隶主贵族的家庭财产不致分散,地位不致下降。孝的内容也由善事父母扩展到敬奉祖先,祭祀先祖便意味着“小宗”孝于“大宗”,诸侯孝于宗室。这样,“孝”便走出了家庭伦理的范围,使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扩大成为“小宗”对“大宗”的义务,父子关系便扩大为政治上的君臣关系,以“孝”为中介形成了家族与国家、伦理与政治的统一,即“家国同构”。

到春秋时期,井田制开始瓦解,西周分封制受到破坏,以嫡长子继承为基础的宗法制受到严重的冲击,“孝道”也被动摇,即孔子所说的礼崩乐坏。以儒家为主要代表,思想家们开始对传统孝文化进行新的改造。孔子在西周孝亲的基础上将孝和仁、悌相结合,提出:孝亲不仅是养亲,更为重要的是敬亲与爱亲。如何敬亲爱亲,孟子说:“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财货,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孝文化经儒家改后,随着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主流地位的确立,孝文化逐渐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至汉朝,统治者提倡“孝治天下”,以孝作为制国安邦的主要手段,孝被纲常化、神秘化,使孝不仅具有人伦特色,也具有政治特色。经过宋明理学家的进一步宣传与改造,孝道向极端化、绝对化发展,最后成为封建统治者统治、欺骗、愚弄民众的工具,从而使孝道成为精华与糟粕杂糅的复合体。

纵观孝文化历史流转发展,不难看出,中华民族具有十分浓烈的孝亲情怀,这种发自血缘本能的孝亲意识经过历代思想家的理论升华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宣扬,使“孝”从家庭伦理范围推演出来,逐渐转变为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传统孝文化在“家国同构”的古代社会中成为文化的根基。

二、传统孝文化的内涵

传统孝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深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其内涵深厚丰富,但归结起来,大致有三个主要内涵,即《孝经・开宗明义》所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事亲”基本要求为养亲、敬亲。所谓养亲即是赡养父母,这是孝的最基本要求,“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的养育之恩比天还高,因此赡养父母乃是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责任。如何养亲,传统孝文化中多有论述,如《吕氏春秋》中的五养:“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第,节饮食,养体之道也。树五色,施五采,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和煎调,养口之道也。和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除养亲之外,“事亲”还要求敬亲。所谓敬亲,即子女发自内心尊敬父母。赡养父母是孝的首要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比养更为重要的是敬,“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何敬亲,关键为“无违”。所谓“无违”即顺,要求子女对父母顺从,有三层含义:首先是顺礼,即子女严格奉行礼节侍奉父母;其次要顺志,即子女要把父母的志愿作为自己的志愿,帮父母完成心中所想;三是谏亲,当父母犯错时,子女应向父母谏言,父母如不采纳,子女仍然要顺从父母。

“事君”即为忠君。由于我国传统社会有着特殊的“家国同构”的政治格局,“国”是“家”的推衍,因此,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孝亲与忠君是相通的,忠君是孝亲的泛化,故“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君具体要求:其一,臣对君应绝对忠诚,做到“事君不贰”,对君不欺、不叛,没有二心;其二,臣事君要尽心竭力,奉献自己的一切,必要时可以牺牲生命,“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其三,事君不应出于私心,应持利君、利国、利社稷的公心。

所谓“立身”即是承志立身,光宗耀祖。如何承志立身,光宗耀祖?首先要承志,《中庸》指出:“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尽孝不仅在父母生前侍奉顺从,若父母去世,子女应当继承他们的遗志,去完成他们没有完成的功业。“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继承父母遗志,替父亲达成未竟的心愿,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不容忽视之“孝”。其次要光耀门楣,曾子把“孝”分为三个层次:“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曾子所说的“不辱”即是要“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也就是“荣亲”。子女如果能在社会上扬名并且成就一番事业,从而备受尊敬,这样可以使父母乃至整个家族都感到荣耀,继而使父母和家族的名声得到彰显,这不仅是子女自身价值的实现,也是对孝的最高要求,即“立身行道,扬名传后世,孝之终也。”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注重对子孙后代德行的培养,从而使他们报效祖国,建功立业,这是父辈对子女最高期许,也是子女所努力达到的孝的最高目标。

三、传统孝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自古以来即为农业大国,农业在中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把中国农业文明史与中国的文明史相提并论并不为过。因此,农村社会成为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与传统文化的主要传承与发展载体。而传统农村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缘、地缘、业缘”为基础构筑的社会关系,因此,亲情、乡情、友情是中国人不可缺乏的心理依托。因此农村社会关系网络中,传统的孝文化起着特殊的纽带作用。现阶段中国社会处于转型阶段,农村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孝文化作为农村文化的根基,其发展遇到前所未有挑战。

(一)现阶段农村孝文化的现状

1.孝观念淡化。由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从过去的小农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现代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使得家庭结构由传统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家庭成员的独立意识日趋增强,过去农村家庭以父子关系为中心逐渐向夫妻关系偏移,因此,农村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与传统社会相比,发生巨大的变化。一些传统的观念已不适合当今农村社会的发展,例如传宗接代,父母在不远游、养儿防老等观念与现代农村人产生分歧。同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涌出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使得一部分农村青年的伦理道德意识不强,传统孝道推崇的尊老养老观念在当代农村青年中日渐淡化。因此,在婚后小家庭经济独立发展情况下,使年青一代在情感上与父母日渐疏远,而更多关注他们自己和下一代。

2.孝文化教育缺失。由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孝的历史价值缺乏公正客观的认识,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将孝文化排除在外,甚至很长时间将孝作为批判、抨击的对象,因此,在现代教育的范围内,忽视了对孝文化的教育培养。同时,现代农村家庭也忽视孝的教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当今社会父母对子女最大的希望,农村父母概莫能外,因此,现代农村父母也非常重视对子女知识技能的培养,而忽视对子女的道德教育。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以及父辈所经历的动荡与不安,让今天的农村父母对子女无比地关爱,无私地奉献一切。久而久之,养成子女自私的性格,对父母要求变为:父母能给予我们一切,也必须给予我们想要的一切。子辈人只懂索取,不懂付出,更没有感恩之情。

3.孝文化实践弱化。随着城镇经济发展,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几个月、半年甚至一两年才回家探望父母,农村空巢家庭大量出现,父母自己单独生活,得不到或很少得到子女的照顾。相反,不少老年父母还要替外出务工的子女照料孙辈。同时,农村孝亲也缺乏精神上的孝敬慰藉。随着社会变迁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和年轻人之间思想观念上的差距拉大,父辈与子辈的情感交流变得更加困难。部分子女除提供物质供养外,对父母缺乏基本的体贴关爱。甚至,少部分子女拒绝赡养老人,认为年老的父母是自己致富路上的绊脚石,使已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生活无着落。

综上所述,当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状况和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使建设农村新型孝文化刻不容缓。

(二)传统孝文化的重要性

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但是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传统文化的历史背景,必须在中国传统文化积淀深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从对中国传统孝文化的考察可知,孝文化在对农村社会和家庭关系的维系与稳定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和作用,维系着农村社会亲情和乡情的伦理秩序,从而也维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孝的这种功能与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农村家庭和谐离不开传统孝文化。虽然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现阶段,我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为广大的农村提供高标准的物质生产与生活保障,因此,农村养老仍然依靠家庭。家庭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追求目标,发挥传统孝文化中“善事父母”合理内核,有利于调整农村代际伦理,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从实践途径来论,可以社区文基础单位,以丰富的形式宣传传统孝文化的内涵,彰显传统孝文化的伦理价值与意义,积极倡导养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农村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其次,传统孝文化有助于培养新型农民。新型农民不仅能掌握一定劳动经验、生产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并且具备一定的市场意识、市场竞争能力,具有接收信息以及反馈信息的能力,同时还具有与现阶段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风貌。这种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必须依靠的高素质人才。传统孝文化通过“孝”社会伦理及政治伦理功能,将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与赡养推广出去,形成“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的意识,从而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表现出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即传统孝文化所说的“仁爱之心”。这种仁爱之心,有利于树立“以人为本”的现念,对培养新型农民、塑造高素质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若想发挥传统孝文化的积极社会功能,还需要通过现念对传统孝文化加以新诠释与改造,赋予传统孝文化以现代意义,从而避免传统孝文化中的一些消极因素的不良影响,为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观念引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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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10-26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代际伦理视域下的黑龙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11E13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郭荣君(1981-),女,黑龙江富锦人,讲师,从事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王春林(1962-),男,黑龙江绥化人,教授,从事科技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梁秋(1981-),女,黑龙江海伦人,讲师,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