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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先生”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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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张爱玲的散文遗著《异乡记》,让我讶异。因为我印象中,张爱玲出身于贵族簪缨之家,又久居上海,写她熟悉的都市人生活自不在话下,没想她写乡村也这么到位,这么精准。如写乡村看戏,乡村结婚,乡村茶馆饭店,乡村汽车,乃至乡村如厕,那描绘之逼真,想象之丰富,让人叹服。如乡村杀猪的情景,被宰后的猪嚎叫着“最后咕噜一声,像是老年人的叹息,表示这班人是无理可喻的”;描述褪了毛的猪脸,从水桶里“整个地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小眼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之所以对这段杀猪的描写印象尤深,是因为那情景跟我儿时在家乡所见完全一样。那时谁家有婚庆大事,或者每年过年前几天,最忙的便是阿茅哥――他是村里唯一能杀猪的人。

阿茅哥杀猪水平堪称一流。别人杀猪通常要好几个人帮忙,他呢,除非是特大的猪,一般百多斤的,只消主人家帮他捉住,他便掳了猪往专用的杀猪架上一按,左膝摁住猪的前身,左手扳住猪的嘴,右手将镗猪刀往猪颈上一捅,就一刀封喉,猪的后腿还在踢踏,嘴里还在冒气泡,他已用手在血桶里搅拌了。接着又把猪往盛了开水的木桶里一摁,腾腾热气中,很快就褪了毛。然后再把大致光了身的猪放回架上,用刀往猪的蹄子上割一小口,将一根铁做的“捅猪杖”猪的皮和肉之间,横七竖八地捅几下,,再拿嘴往那口子里吹气,那白晃晃的猪身便神奇地鼓起来,这样再往皮上细刮,就干干净净了。然后将猪剖膛开肚,而那只猪头必是被割下另放着,像张爱玲描述的那样,“笑眯眯,极其舒服似的”。这一套程序完了,阿茅哥才歇下手,由着主人家整理拾掇,他却站一旁,叼上一根烟,美美地吮吸――那神情,那姿势,让我多年后读《庄子养生主》中“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总以杀猪的阿茅哥来代替解牛的庖丁的形象。

杀猪的阿茅哥不歧视猪,相反很尊重,竟把猪称作“猪先生”。他说“猪先生”也够对得起我们人啦!人喂它这么差的猪食,它却让人吃这么好吃的猪肉;你说它懒,馋,还不是为了长得快,让人早一点,多吃一点它的肉?它是为我们人而活,为人而死,这还不够吗?我们人啊,可不能吃它肉时觉得味道好,却又看不起它。

这一说便让我折服。虽仍有疑虑:你说猪好,为什么杀它时这么狠?这不是言行不一吗?但想到阿茅哥的另一个言行不一,即:他虽杀猪,也知道猪肉好吃,他自己却不吃,终生素食,这又让我心服。但我又至今未解:是因为他杀猪,才不吃肉的吗?就像有些包子店的伙计不吃包子,做臭豆腐的厌恶臭豆腐,甚至包括我,做了多年的文学编辑,却常常不爱看遍地的文学刊物甚至自己编的杂志一样,是一种“职业厌恶症”?但不管如何,我仍佩服阿茅哥,孔子喜欢吃鱼吃肉,又不忍见宰杀活物,“君子远庖厨”;屠夫阿茅哥不吃肉,似乎更“君子”。

但我对把猪冠以“先生”的雅号却很不以为然。这除了觉得别扭外,更因了我们村里好多人,包括阿茅哥都把我父亲叫“定先生”――我父亲是教书的,被称作先生那是情理之中,可让猪也享此殊荣,便近乎荒唐,更是亵渎了“先生”的雅义。于是便想:多半是阿茅哥杀猪杀得有点心亏,以此对“被害者”作点心理补偿,也算是自我解脱――直到前不久逛书店,看到儿童文学柜上有一本童话《“猪先生”的故事》,我才了然:莫非民间真有这种称法?

说杀猪的情景我常见,只是童年时,后来便少见了。阿茅哥也很少一显身手。幸亏他是业余屠夫,正业是农民,和大家一样干活,虽委屈了他的一手绝活,尚无大碍。

这是何故?是人们不养猪了吗?确实,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饥饿期,人和猪争食,吃糠吃野菜,谁还养猪?“五谷丰登”和“六畜兴旺”既是并列句式,又是递进,更是因果。一旦形势好转,人们便又养猪了。到六十年代中后期起,各级当局更大力提倡,当然目的不尽相同:生产队和大队这些基层“当局”,提倡多养猪,主要是为多积肥。上面呢,公社,县里,是为了能收购到更多的猪。于是层层定任务,比如每个大队(村)得养多少猪,再分派到生产队多少,最后落实到各家,通常一年要养两头,超额更好,更光荣。既然是任务,养了猪就得卖给国家――所谓“国家”,也就是镇上(公社)收购站。你还别说,那时候连最基层的乡村也很时兴列宁一部名著的题目:“国家”和“革命”一种田为革命,养猪为革命,挖河塘修水库为革命;为国家多卖“余粮”(其实多数情况下不是“余粮”,是农民的口粮),为国家多卖油菜籽……你更别说,一旦冠上“革命”和“国家”,万事便显得神圣、崇高,让人敬畏,甚至让人自豪,即使作出贡献或牺牲,也心甘情愿。至于“国家”从农民手里收去的这些猪,如何分配、处置,人们就不清楚了,也不想知道,那是“国家”的“大事”。人们只知道养了猪得卖给国家,自己不能宰杀。是故从五十年代末直到我离开故乡的七十年代末,整整二十年间,我们村很少杀猪。只有1969年秋天,队里搞了次会餐,说是欢庆解放20周年,杀一头猪。这样,我童年常见的,也如张爱玲妙笔绘写的乡间杀猪的情景,竟是很少见到。

如此说来,又是硬任务,又不能自己宰杀,乡人养猪的积极性不就没了?非也。汉字的“家”便是屋里有猪,只要不是,农民养猪本就有一种天然的自觉性。即使没硬任务,为了生计,通常也会养猪。那时收入微薄,靠给队里干活挣工分,到年终决算,扣除分来的粮食啦实物啦的折价,到手的最多也才百来元钱,少的几十元,甚至有超支的。那时又无有别的赚钱门路,即便养几只鸡,去街上卖几个鸡蛋,也像见不得人似的,怕被说成是“资本主义尾巴”。唯独养猪,是理直气壮而且是受到鼓励的。尽管从养猪经济学算,付出的成本,猪仔,饲料,喂养伺候它近一年,才卖几十元钱,赚不了多少,但毕竟是几十元大洋。所以人们都很重视自己猪圈里那位“先生”,说那猪圈是“银行”,一家子盐油酱醋甚至全年的开销,全“存”在那里。不但关心自家的,甚至关注别人家的猪,也互相参观,互相比较,当然也互相羡慕:谁家老婆手气好,喂出的猪长得快,“老婆是人家的好,猪也是人家的肥”。就像大家都知道一村人的亲戚朋友社会关系,谁家的舅在张家村当书记,谁家的姨在镇上供销社站柜台,谁家的猪长得快慢肥瘦,全在大家心里。至于哪天谁家的猪卖了,个好价,4角6分5,甚至4角7分9,更是轰动全村,如同眼下哪家孩子考上北大、清华,很让人羡煞。

活猪的毛价,分好多档,最低的每斤3角2分,挨次上去是3角3分2,3角4分4,3角6分1,3角7分9,3角9分2,4角零3厘,4角1分7……直到4角7分9――有没有再高,恕我不知道了,反正我们村创出的最高猪价就是这个――真是活见鬼:我天生对数字的记忆愚钝,哪怕和很熟的亲友通话,也得按电话号码本拨号,还常常拨错,却对40年前的这一组猪价数字竟能脱口而出,绝对不差毫厘。若问何故?答:盖因当年村里人对这些数字的议论太多了,至于我呢,不怕见笑,如孔夫子说的“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也有过几次卖猪的经历,对卖猪时的估价印象至深,所以那组数字至今仍烂熟于心。

且说对猪价的评估,除了肥瘦影响出肉率之外,另一重要因素,看猪肚里有多少“虚货”。由于猪食的成本低于猪价,人们总将出卖的猪喂得越饱越好,以加重分量。为引诱猪的食欲,恨不得把最后一顿猪餐做成珍馐佳肴,甚至有加上味精的。这就如同眼下股市中庄家的诱多陷阱,引诱你散户进去了,再狠狠杀跌――我怀疑汉字中的“杀猪”一词庶源于此?――“猪先生”也浑然不知,还受宠若定地享受这意外的盛筵,直到饕餮十几斤甚至几十斤后,便被主人绑了四脚装上手拉车,飞也似的往镇上赶去――很难形容这“赶”的速度,因为生怕路上拉屎拉尿,白喂了那些美餐,做主人的总是急急如律令,仿佛车上躺的不是猪,而是拉一位伤员去医院急救似的。赶到镇上收购站,卖猪的人很多,得排队,人队加猪队,于是主人便心急火燎,生怕过磅前“猪先生”又要大解小解,直到过磅后称出重量,才放心――反倒希望它多排出一些,以利评估员估价时猪肚子能瘪下一点。

我母亲对此行径很不屑。并非她思想超前,那时就有“动物伦理”观念。她只觉得如此弄虚作假从情感上来说对不起自家的猪。理智上呢,她听人说,特别是听阿茅哥说,猪肚里有多少“虚货”很难瞒得过收购站的评估员,而我家的猪本来就长得壮,完全可能而且应该卖个好价,不定喂得太饱反弄巧成拙,浪费了猪食,又影响猪价。所以头一年,我家不像别人家那样给出栏的猪临时恶吃,只比平时稍微吃好一点罢了。我也深以母亲这一明智的决定为然。而且拉着猪去镇上的路上很觉得几分自我崇高。但失望的是,那天卖出的猪价比我们原来的心理价位竟低了两档。这很让我气不过:看来人家不正常,我们正常还是吃亏。于是第二年再卖猪时,我就向母亲提议我们要接受教训,得随俗。母亲终于同意了。但与其说是被我说服,还不如说是她完成了自己的情感转换:从原来的认为让猪最后恶吃一顿是对不起猪,变成:养了一年了,临走,给它吃好一点多吃一点也合情合理。

但这一次,我拉着手拉车去镇上的路上,并没像别人那样是怕饱食后的“猪先生”拉屎拉尿减了分量,便跑得飞快,我却走得很慢――并非我跑不快,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拉上一百多斤的手拉车那是小菜一碟,我是另有顾虑。如果说别人急赶着如同抢救伤员,我却像是拉了个随时都要发生意外的重伤员,生怕跑快了车子颠簸让猪受不了。我还真听说过由于猪吃得太饱而半路噎死的事。于是我尽量稳稳地走,不时还扭头看看车上的猪,见它不响,便停住,按它一把,见它唔哼起来,才放心前进,五里路程,如是者不下十几次,才顺利到达收购站。

收购站有三个工作人员。过秤员兼开单子,叫出一声多少斤;第二个便拿着特制的剪刀往猪身上剪毛,剪出几个数字,猪的斤量,价位级别,那数字跟眼下电脑上的数字一样,笔划是直的,弯不了。那价位是由第三个人即评估员喊出来的。如果把收购站卖猪时的场景当作一场戏,再按当年样板戏“三突出”的要求,那评估员注定是主角,而且是“主要人物中的英雄人物”。因为他报出的价位至关重要。那人又胖又高,浓眉大眼,往过秤后的猪瞟上一眼,再拿手往猪肚下一兜一摸――便是卖猪人最紧张的时刻,通常总是赔着笑脸,一副恭敬状,很有点像赵本山小品中小人物在权贵面前的谄笑。也有递烟过去的,但对方一律不接,一副铁面无私拒绝贿赂的样子,而且旁若无人,眼中只有猪。还没待卖主说些什么,他已报出价位,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容不得讨价还价,过秤员已把单子递给你,让你去结账收钱。

即使卖猪“为国家”,也能得到“国家”的奖励。猪钱之外,还有别的票证,八十斤糠票(也就是饲料票),三斤肉票,六尺布票,此外还有一张票很特殊:猪头票。凭此票可到肉店里去买一个猪头,两角一分一斤。当时肉价是六角八分,还得凭肉票。这猪头票便显得珍贵,如果转卖给别人,起码值三元钱。但通常人们都不舍得兑成钱,说:一年到头,好不容易养了一头猪,再省俭,吃只猪头总应该吧。

但拿着这张票,去肉店领猪头时,却颇有讲究:猪头有大小之分,大的“野狐狸”猪头皱纹多,出肉多;个头小的,就像狗头,或羊头,剔不出多少肉。大小相比差一倍不在话下。虽也论斤计价,但这“含肉量”也就是“含金量”,内在价值就大不一样了。

镇上肉店卖肉的经常是一位三四十岁的女人,似有几分姿色,不像一般卖肉的或厨师通常都显胖,她却苗条,脸也削瘦着,一双纤手握一把板斧,很令人生出佳人舞斧的怜惜心。据说她当年也风光过,期间,浙江知青支援宁夏,她是镇上第一个报名,敲锣打鼓大红花地“西去”,在那里挖了三年煤,终因体弱有病,几经困难又“东回”了,又几经转折,进了肉店。她站在柜台前,通常总是绷着脸,也不跟人搭话。逢到有人凭票领猪头时,通常顾客要求挑大一点的,她却毫不通融,纤手从里面的筐里拎出一只便过秤,决不看你一眼。于是,买到大猪头的便喜滋滋地付款;买到小的便拉下脸,很倒霉的样子,来到外面后骂骂咧咧,说这猪头跟那女人脸上的肉一样薄。

那天卖猪后我领到一只中等的猪头回家,受到母亲的表扬,一来为那只喂得很饱的瘦猪卖了个好价,二来也因为带回一个中等猪头――不是太瘦,也不像凹凸不平的“野狐狸”,母亲嫌那种猪头虽大,拔毛麻烦。

――现在的人们也许会奇怪当年怎么这么喜欢吃猪头肉。那还需要解释吗?只消问一句:你经过那个年代吗?没经过,就莫学“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再试想:猪头要凭票,还不珍贵吗?也有除了这种卖了猪后才能得到的猪头票,每逢过年前几天,肉店因为杀猪多了,便额外出售不需要肉票的猪头,每天20只,卖光为止。于是便有好多人半夜去排队,甚至有排通宵的。我也曾受母亲之嘱,去排过一次,穿着棉大衣,坐在那肉店门口。排满20个人,大家便联合起来自动做了20张写上号码的纸条。这效果就不错,省得争来争去的。

和凭着猪头票领猪头一样,那20只限购猪头的“含肉量”问题仍复存在。待到早上开店,仍是那个瘦女人。我是十几号,排在和我同去的一位同村老汉后面。前面几个人都哕哕嗦嗦地说着,反正要求挑大的猪头,还互相推挤着。那女人仍是面无表情,拎起一只就一只。我因为排了一夜队,疲惫得很,心里更烦,便在后面说:什么大小,都无所谓,还是瘦的清爽,大的皱纹多,难看死。这一说,那卖肉的女人竟抬头看了我一眼。等到正式轮到我时,她在筐子里挑了一会儿,拎出一只又清爽又平直的大猪头,一称,十六斤重。

回家路上,我那同村老汉很是羡慕我,他那猪头才八斤重。他不无妒意地说:你真灵光,人小不简单。我谦虚地说,什么灵光,谁知道她有毛病啊,我说小的好,她偏给我个大的。

至今,早已是打死我也不会吃猪头肉,甚至很少吃肉,但想起这些便觉得一阵苦涩。几年前曾回了次老家,家乡全变了,镇上的街道变了,那些收购站、肉店、供销社,全都没了踪迹。倒是偶然碰到几个熟人,几十年没见,竟一眼就能认出来。但那天在街角看到一个老婆婆,傻傻地望着街头。我觉得怎么有点面熟,胖胖的,但又想不起来。直到离开,才突然想起,这不就是当年那个卖肉的女人吗?想来她应该是七十多岁了。老了,也胖了,所以认不出了。

但村里好多人已去世了,包括那个把猪叫做“猪先生”的业余屠夫阿茅哥,也早已作古。

想着,禁不住唏嘘一叹,如艾略特那样。也像张爱玲所言:“三十多年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了”――但三十多年前的记忆却浮上心来,那么清晰,那么明亮。

那么,“三十多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还会延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