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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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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张爱玲在其谈“吃”的文章中写到。“相府老太太”乃李鸿章长子李经芳嫡妻,四川总督刘秉璋之女。刘家世居安徽肥西三河,发迹之前,过的也是平常人家日子。写《儒林外史》的吴敬梓却是安徽全椒县人,后移居江苏南京,书中饮食,确实如张爱玲所说,“近代江南华中最常见的菜”,对得上老太太的口味。

《儒林外史》中的吃,一个好在三教九流,各个阶层吃食都有写到,各自符合人物身份。二来写得平白简易,虽无烹饪方法的铺陈,又少花哨菜名,易被忽略在情节里,但若留意得到,便格外显出妥贴与亲切。本都是生活中常见的食材与吃法,再高端,也有迹可寻,让读者想象力能抓到实处。

周进中举前教私塾,教几个蠢牛般学生,饭食只是老菜叶和热水。沾光蹭得一顿饭,对着一桌鸡鸭鱼肉不动筷子,死要面子,跟人说自己吃的是长斋。被轻薄少年嘲笑,念个坊间口诀道:“呆!秀才,吃长斋,胡须满腮,经书不揭开,纸笔自己安排,明年不请我自来。”

周进后来当了官,钦点广东学道,考场上同病相怜,提携了个面黄肌瘦、花白胡须的老门生叫范进。范进去参加乡试,老娘和老婆在家足足饿了三天。一回家,老娘就叫他抱个下蛋的母鸡拿到集市上卖了,换点粥来喝。头回里,刚中了生员回家,老丈人胡屠户拎着猪大肠和一瓶酒来道贺,先奉送了一顿臭骂:现世宝穷鬼,可怜女儿自从进了你家门,这几十年,不知猪油可曾吃过两三回?胡家女儿长得一双镶红边的眼睛,一窝子黄头发,这时便赶紧把大肠拿到边上煮了。

这水煮大肠的方法,菜谱上是有的,用在此处,却明显只是因陋就简。一间东倒西歪屋,水汽腾腾中,听着老丈人的教训,大肠气味,鼓荡而来,那种不洁与不堪感。但身处其间的人,却是顾不得了,照样醉饱。

待得乡试放榜,范进高中了举人,迈入士绅之门,正式做了人上人。一时间不用自己张罗,银钱、房舍、一应家私,都有人送上门来,还有自投身子来做佣仆的。这回胡屠户来道贺,就隆重得多,换上了七八斤肉,四五千钱了,正赶上范进欢喜得疯了,只好壮起胆子,用油乎乎的杀猪手,冲文曲星下凡的女婿脸上一巴掌,煽得醒转过来。

范进家老娘却欢喜得中风死了。居丧的范举人,和张乡绅一同去打秋风,吃得是县令衙中的酒席:燕窝、鸡、鸭,广东出的柔鱼、苦瓜,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举人要讲孝道,退前缩后的,换了磁杯子,白色竹筷子。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后来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丸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

居丧期间依礼不能碰荤酒。但范进刚刚脱贫,前五十年嘴里别说淡出鸟来,便是始祖鸟也爬出来了,一竹筷子直奔燕窝碗里的大虾丸子而去。这种吃相和吃法,自然被真正的“雅人”“美食家”们看不上。袁枚就十分鄙夷,说“此物至清,不可以油腻杂之;此物至文,不可以武物串之。今人用肉丝、鸡丝杂之,是吃鸡丝、肉丝,非吃燕窝也。”尤其可厌的是燕窝放得少,只在碗面上铺一层,下面全是肉、鸡等物,客人一筷子下去,就只剩下“粗物满碗”了。简直是乞儿卖富,反露贫相。

小气鬼严监生,诉说其兄弟严贡生一家生活奢侈:“猪肉一买就是五斤,还要白煮稀烂。”属于名门子弟,但家道已然中落了的蘧公孙,请马二先生到家吃饭,说是显得亲近,摆出来家常菜肴,是一碗鸭,一碗煮鸡,一尾鱼,一大碗煨的稀烂的猪肉。据说活了三百岁的洪憨仙,请马二先生吃饭:“一大盘稀烂的羊肉,一盘糟鸭,一大碗火腿虾圆杂烩,又是一碗清汤。虽是便饭,却也这般热闹。”

我一见这番描写,便忍不住咽唾沫,这才是热气腾腾的生活,厚滋厚味,大鱼大肉,最是令人心里安乐。

但真正的风雅是这样吃的:杜慎卿在自家园子里请客,只用一味江南鲥鱼,配以樱桃、鲜笋,喝的是永宁坊上好的橘酒,饭后的点心:猪油饺饵,鸭子肉包的烧卖,鹅油酥,软香糕,每样一盘,完了是雨水煨的六安毛尖茶。每人一碗――物精而少,他自己只管喝酒,全程不过进了几颗樱桃,两片笋,一片软香糕。那鸭肉烧卖、鹅油酥,是照顾席上土包子们的。正如《红楼梦》中贾母所说:“油腻腻的谁吃那些”。至此,隐隐与荣、宁二府的吃食接上轨了。食物之为阶层、时尚之符号,古今中外都是一样。

园子里牡丹盛开,还有一树绣球花,被月亮照得好像一堆白雪。杜慎卿嫌即席联诗“雅得那样俗”,只叫戏班世家鲍廷玺站在一边吹笛子,小童唱李太白的《清平调》,到最后,还来了个放鞭炮给大家醒酒的老和尚――正是“名花、清友、妖童、名倡、高僧”,所有达成顶级文人盛会的元素俱全,便是被后代小资尊为“教主”的张岱亲来,怕也只能如此了。

直眩得几位客人,散席之后,尤恍惚如在梦中。过几天尽心竭力要回请,找了个好酒楼,安排下一桌菜,却是板鸭、鱼、猪肚、杂脍,杜慎卿却情不过,勉强进了一块板鸭,登时就呕吐起来。

杜慎卿这个角色,有人考证,是照着袁枚写的,比如袁枚爱吃软香糕,而慎卿亦爱吃。这个证据并不能算充分。不过,吴敬梓与袁枚同住南京,却互不往来,互相瞧不上。都是名士,一个擅长生财理财,一个却是有名的败家子破落户。吴敬梓据其好友说:“独嫉时文士如仇,其尤工者,则尤嫉之。”在小说中顺便挖苦袁枚几句,也是可能的。

杜少卿的原型,就是吴敬梓本人。吴敬梓作为故乡全椒有名的败家玩意儿,家业被人骗了大半,原来并非不通世情的呆子。写一本《儒林外史》,人心里种种委琐龌龊角落,都用笔墨照得透亮,最后仍然混到家无余粮,说到底还是个“性气”在作怪,任你千万人笑骂,非如此不可。

少卿到南京之后,到底把家败完了。败家之前,还有一次令路人目眩神摇,不敢仰视的豪情壮举。却是与老婆的野餐:

一众男女仆人跟随,厨子挑着酒席,爬到清凉山顶上,一边赏景,一边吃喝。杜少卿用个赤金杯,喝得大醉,携娘子的手,一路走一路笑着回家,后面三四个妇女嘻嘻笑笑地跟着,小厮抬着轿子,轿子上插满桃花。

此情此景,还不足奇。后来南京的名士们听说了,替杜少卿惋惜道,虽是韵事,怎么却携的是三十几岁老嫂子的手,也觉扫兴,何不再讨个青春年少的小,也是才子佳人,佳话一场。杜少卿道:“今虽老而丑,我固见其姣且好也。”

以我同为三十几岁老嫂子的眼光来看,正是书中有这一笔,才见得“是真名士自风流。”

(转载自腾讯・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