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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姆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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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弗洛姆庞大的思想体系中,“人性论”、“社会性格理论”、“社会批判理论”、“人的异化理论”、“自由理论”和“爱的理论”等,所欲回答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即人类迈向新的和谐的合理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只是角度不同罢了。因此,它们构成了弗洛姆和谐社会思想理论基石

关键词:弗洛姆;和谐;社会;理论基石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4

在严格的意义上,研究者无法还原思想家的思想,他除了割裂还是割裂。理由是:首先,每个思想家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生命,相应地,他们的思想也具有这种独特性,即便思想家本人也无法完整地还原他先前的思想,因为“万物皆流”,此“在”已非彼“在”,他在每一瞬间都是新的生命;其次,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立体事物,我们都无法在同一时间看到它的全貌,对思想的研究也是如此――无论从何处着手,我们所接触的,始终只是它的局部。同样地,我们研究弗洛姆的思想,也不可避免地要先从中析出若干“某某理论”,尽管它们都是他的思想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这种“析出”无论如何都有损于它们之间的血肉联系。虽然如此,笔者还是从弗洛姆的思想体系中析出了所谓的“人性论”、“社会性格理论”、“社会批判理论”、“人的异化理论”、“自由理论”和“爱的理论”,因为在笔者看来,它们所欲回答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即人类迈向新的和谐的合理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只是角度不同罢了。因此,至少它们――或许还有更多――构成了弗洛姆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基石。

一、人性论

弗洛姆指出,“如果人生活的环境是违背人性、人类发展和心智健全的基本需要,人就不能不反抗;他或者走向堕落和毁灭,或者创造一些更符合人性需要的条件”[1]。在他看来,正是人性的需要与非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之间的冲突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而和谐的社会就是符合人类真正需要的社会。对“人的内在需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系统回答,构成了他的和谐社会思想的人性论基础。

他认为,人性和人的本质问题“只有在人的本质的事实中才能找到答案,而人的本质在于人在自然中的存在与同时又超越自然之间的矛盾;人的自然存在是在一个偶然的时空中、在没有自我意志甚至与其意志相违背的情况下被抛入这个世界的,同时人又因天赋素质的缺乏,因他的意识这一事实,即他对他自己、对他人、对过去和现在的意识,而超越自然”[2];“人缺乏天然的‘进步驱动’,然而他可以由解决其存在矛盾的需要所驱动,在其发展的每一个新的层次上,这种驱动总是不断地产生。这种矛盾,或者换句话说,人的不同和矛盾的可能性,构成了人的本质”[2]。正是人的存在之中的本质矛盾,总是使人产生焦虑和恐惧,也迫使人去寻求生存矛盾的更好的解决办法,“寻求与自然、他人以及自身相统一的更高形式”[1]。人于是面临着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的选择:或者通过试图退回到动物阶段,通过清除诸如理性和爱这些特殊的人性,通过奴化或物化,才能发现这种联合;或者通过生产型努力,通过发展他的特殊的力量,即通过成为一个自由地发展他的全部潜能这一生活目的本身的自由人,才能发现他与同类及自然的一种新的联合。

在他看来,“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每个人都赋予了一种从最陈旧的到最进步的冲动的潜能”[2],社会制度不能产生人的基本欲求,而只是决定着人的某些潜在是否表现出来或起主导作用;健全的、和谐的社会能够为每个人“最进步的冲动的潜能”的实现提供充分条件,而病态的、不和谐的社会则恰恰相反;人在历史过程中为其智力与体力尽可能和谐发展而工作,并以获取幸福为最终目标,如果按照人性的特性和规律去充分发展,就可以达到身心和谐即精神健康,否则就会产生精神病。

他认为,人的需要,即由人的境遇――人的生存状况所产生的需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生理需要,即满足食等需要;另一类是道德良心等心理需要,即关联、超越、寻根、认同感、定向等需要,这是人特有的精神需要,也是人的生存中最强烈的需要,是推动人类行为的最强力量,是一种高级的、复杂的需要。“人无法安静地生活,因为内在的矛盾驱使他去寻求一种新的心理平衡和和谐,以便取代与自然那种不复存在的动物式和谐。人在满足了自己的动物需要以后,还要受到人类需要的驱使。”[1]弗洛姆所说的人的真正需要就是指人正当的生理需要以及人特有的包含着“最进步的冲动的潜能”而不是“最陈旧的冲动的潜能”的精神需要。他认为,只有当人的真正需要能够获得全面满足时,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新的和谐才能实现。

二、社会性格理论

弗洛姆指出,社会性格是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成员所具有的基本性格结构,不同于该社会中不同成员所具有的个体性格。它对诸如民族或阶级之类的某个群体来说乃是共同的性格特质,是该群体成员的各种思想和行为背后的动因。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社会性格。它在本质上是动态性的,是一种特殊的心理能量结构,是作为一种生产力的人类能量在社会过程中所使用而形成的一种形式。“这种心理能量为各种既定的社会所塑造,以便有益于特定社会功能的发挥。”[2]它具有“造就和疏导人的社会能量,以便使社会能够生存下去”[1]的作用。因此,在社会和文化的客观条件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其社会性格就有一种稳定社会的突出功能。社会的结构和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都决定着社会性格的内容。家庭则通过两种途径把社会的要求传达给年幼的孩子。首先,绝大多数父母的性格都反映了社会性格的特征,他们通过家庭的作用把社会性格结构的本质内容传给自己的孩子。此外,社会用来培养儿童的一贯方法,也能够按照社会的需要造就儿童的性格。总之,某一社会的娱乐、习俗与父母培养子女的方式,以及它的教育系统、宗教、文学、歌曲等各种有效影响该社会成员的工具,使其社会性格得到加强。

弗洛姆试图借助社会性格理论回答在他看来马克思的理论中尚未充分论及的一些重要问题:

第一,他认为,马克思主义者仅仅局限于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社会革命并没有造成与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的社会性格的相应转变,而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阶级处境意识和社会主义优越意识之所以不能像马克思所相信的那样有效,根源就在于其特定的社会性格。

第二,在他看来,由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自然联系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并未得到充分阐述,因此人们误以为马克思的观点就是观念的上层建筑只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实际上,社会性格往往易于生产并制约适应于它并滋养它的各种观念与意识形态,创造一种确定的社会性格以及某些观念的也不只是经济基础,已经创造出来的观念不但影响社会性格,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经济结构。总之,特定的社会性格是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特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各种观念、理想目标之间相互过渡的中介。

第三,他指出,由于人事实上是一种最具有柔韧性的自然力量,因此社会几乎可以用他来服务于任何目的――可以使其仇恨或合作,屈从或坚毅,遭受痛苦或享受幸福……然而,从无意识上讲,人是不会甘于忍受他所处的社会加诸于己的可悲命运的,正是这种不甘忍受,最终导致他去改变使他变得畸形残缺和病弱不堪的社会制度。这正是推动人类迈向新的和谐的不可或缺的人性力量。与旧的社会组织形式相冲突的新的生产力只是引起社会变革和社会革命的一个主要因素,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则是非人的社会条件与不可变更的人类需要之间的冲突。

第四,他以为,日趋没落的社会或阶层各种不良特质的综合症状的存在归属于共同的生产方式,这些特质的综合症状是一个将通过暴力或故意沉默而对企图改变它的力量表现出强烈抵制的能量交换的结构,这种抵制“造成了一种恋尸癖,造成了对鲜血和土壤强烈刻意的固恋以及非凡的群体自恋(后者表现在强烈的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之中)的综合症”[2]。与之形成对照的是,由于产业工人的性格结构包含准时、纪律和职业工作的能力,因此,一个有效发挥其职能的产业工人很少形成综合症。

第五,他强调,这一概念最重要的应用在于区分不同社会或同一性质的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性格。他说,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性格的最大欲望是对资产和财富的私人占有;20世纪高度工业化国家的社会性格则是消费人(Homo consumens)的性格,而消费人所具有的消费精神“恰恰是马克思所具体描述的社会主义精神的对立面”[2]――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性格是完全的人或者说全面发展的人的性格,因为“一种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去建立一种其生产方式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工业社会,而不是建立一种培养消费人的工业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应是一个适应人类存在物生活和发展的社会”[2]。

他运用各种经验方法研究社会性格,“目的是发现在作为整体的人群内和各个阶层内的各种品格综合症的偶然性,发现综合症内各种因素的强度以及由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所引起的新的矛盾因素。所有这些变异要求洞见到品格结构存在的强度、转变过程以及用什么办法可能促进这些转变”[2]。他认为,这种研究对于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在资本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条件下即相对于真正社会主义条件而言的被异化了的条件下工人的转化问题也是适用的;换个角度来说,仅仅关注引起并影响社会变革和社会革命的政治经济条件是不够的,要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变革和社会革命的负面影响,还必须同时注重研究包括各个阶层和团体的社会性格在内的文化条件。

总之,在他看来,以完全的人或者说全面发展的人的性格取代消费人的性格和各种极权主义的社会性格,是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

三、社会批判理论

弗洛姆高度赞美使人挣脱史前和谐的羁绊而迈向新的和谐的不从的行为。他说,希伯来关于亚当和夏娃的神话,以及希腊关于普罗米修斯的神话,都表明了人类历史的开创源于一种不从的行为;犹太教的先知们在其关于救世主的概念中也肯定了人有不从权利的思想。不从,即内在的顺从,使人超越了前人类的和谐,向独立和自由迈出了第一步。“历史是在人变成具有人性的人之际开始的。”[2]敢于对以人类良心和真理名义出现的权威说“不”,使人的精神得以发展;敢于对试图禁止新思想的权威人士以及对长期形成的已成为废话的权威观点说“不”,使人的智力得以发展。不从与顺从是辨证的。外在的顺从实质上是屈从,而内在的顺从则是发自内心的、积极的和主动的。人应当顺从人的本性与人性化社会的目标,而不应顺从各种偶像与政治意识形态,这是人找到真正自我的必要条件之一。那些为人类进步勇于献身的人顺从的是“他们自己的良心、人性法和理性法”[2]。这种人道主义者的良心不同于权威主义者的良心,它“是一种表征个人摆脱外在的赏罚而独立存在的声音,它建立在作为人类存在物的我们有一种什么是人,什么是非人,什么有益于生活,什么有害于生活的直觉知识的事实之上。这种良心使我们作为人类存在物的功能得以发挥,它是一种把我们称之为我们自己和我们人类的声音”[2]。通过不断发展这种肯定意义上的不从与顺从的能力,人终将创造出与自己的同伴以及与自然之间的新的和谐关系,这种新的和谐就是犹太教所称的“末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说,“人类历史肇始于一种不从的行为,而且很可能会终结于一种顺从的行为”[2]。人类由等级制社会步入和谐社会,必须敢于不从。不从与自由互为条件。“不从的能力不仅是自由的条件,而且自由也是不从的条件。”[2]他大声疾呼:“你必须忠实于自己,必须可以批判地思考问题,必须成为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存在的人而不是一只绵羊。”[3]

这种建立在内在的、自主的顺从基础上的不从,实质上就是一种批判精神。“这种‘批判的情绪’是一种理性的信仰,同时也是对谈论或思考过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怀疑,因为这些事物建立在传统、迷信、习俗和权力的基础之上。”[2]“哲学家之所以不服从陈词滥调和社会舆论,是因为他服从的是理性和人类。很清楚,正因为理性是普遍的,而且超越了一切民族界限,所以,遵从理性的哲学家就是一个世界公民。人是他的对象,但这里的人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也不是这个民族或那个民族。他以天下为家,而不是以他的出生地为家。”[2]批判精神在西方哲学史上有着非常突出的体现,黑格尔就曾经把全部哲学史比喻为“堆满着死人的骨骼”的、在其中“每一个杀死了另一个,并且埋葬了另一个”的战场。[4]它加速了旧思想的终结,使得“思想的由古城废墟堆成的小山冈状态,在历史的境遇中,在任何一种文化状态下完全显现出来”[5]。

弗洛姆本人正是一位富于批判精神的思想家。他无情地批判现代西方工业社会的病态文化,批判把人作为一种机械来看待的行为心理学,批判使人性沉沦的极权主义伦理学,批判康拉德・洛伦茨(Konrad Lorenz)和弗洛伊德的先天犯理论……总之,一切阻碍人类迈向新的和谐的思想和事物,都是他批判的对象。

譬如,他批判先天犯理论,认为“侵犯行为是由社会环境决定的,或者说它是由特殊的刺激,由文化――总之,是由许多因素而‘引发出来的’”[3];“它根植于人类的特定条件而不是源于他的动物本能”[3]。他说霍布斯用狼的侵犯性比喻人的侵犯性是极不恰当的,因为狼在同类之间并不相互侵犯,实际上它们一直友好相处。他指出,从逻辑上看,本能论关于战争根源于人的侵犯本能的观点是非常幼稚和错误的。在原始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有着一种原始的和谐,这种和谐在许多至今仍然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中延续着――侵犯行为很少,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剥削,没有等级制,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家庭生活和睦,生活方式真正民主……而恰恰是从公元前4000年前后文明开始增长的那个时期起所出现的城邦、王国、军队、战争和奴隶制,为侵犯行为提供了滋长的理由。在他看来,要消除直接导致人类社会不和谐的侵犯行为,就必须不断改善人的生存状况,最终消除私有财产、剥削和等级制。

四、人的异化理论

弗洛姆指出,“异化是资本主义给人的存在带来的严重后果”;“异化是一种体验方式,在这种体验中,个人感到自己是陌生人。或者说,个人在这种体验中变得使自己疏远起来。他感觉不到自己就是他个人世界的中心,就是自己行动的创造者――他只是觉得自己的行动及其结果成了他的主人,他只能服从甚至崇拜它们。异化的个人与自身相脱离,就象他与其他人相脱离一样。同其他人一样,他用认识物的方式来认识自己,他虽有感觉和常识判断,但却感觉不到自己与自己以及外部世界的紧密联系”。[1]在他看来,现代西方工业社会是严重异化的社会,其表现有如下六个方面:

1.异化的人表现为工具性,丧失了目的性

由于机械化大生产,人成了机器的奴隶,成了工具,丧失了目的性。人和金钱之间也一样――人为金钱服务,成了金钱的工具,丧失了目的性。甚至丈夫和妻子之间也成了一种交换关系。因此他说,“十九世纪的问题是上帝死了,二十世纪的问题是人死了”[1]。

2.异化的人缺乏创造性

这表现在:第一,技术理性的统治使人的体力和智力依附于机器,并有被其取代的趋势;第二,工人劳动只为谋生,他本身成了商品,而工作本身既无尊严,又无自由;第三,由于资本主义的官僚化和管理化,个人首创精神正在消失;第四,工作本身的疏离性和无意义导致两种反应,一是彻底懒散的念头,二是对工作以及与工作有关的人和物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却常是不自觉的敌意。

3.异化的人的无根性

其含义和表现有两个方面:第一,自我和自我意识的丧失。人丧失了主体地位,有无家可归感、失落感,这是现代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真正的爱的表现。第二,人从目的价值变成了交换价值,权利平等变成了等价交换的平等,它实质上是一种不平等。

4.异化的人的求同趋势

它主要表现为个性、多样性的丧失,大家都服从于匿名权威,达到价值上的一致。这个匿名权威就是利润、经济需要、市场、常识、公共舆论,它象市场规则一样是不得不遵循的。

5.异化的人的享乐主义

现代社会造成了高消费的享乐心理。享乐主义就是这么一种信念,它认为感官上的快乐就是人的目的,即光凭感官上的快乐就能使人们幸福和满足,而即刻满足消费与性格上的需要是他精神上的需要。

6.异化的人的不安全感和虚假的安全感

现代西方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人们普遍感到缺乏爱,冷漠,孤独,害怕失败,感到不安全。于是他们就多了趋炎附势、阿谀逢迎、迁就现实,以为这样就会求得个人的安全。他们为一种虚假的安全感所欺骗,而把异化的人的性格和智能当作精神健康、安全的标准。

尽管人的异化并非现代西方工业社会特有的现象,但弗洛姆认为它在20世纪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他看来,造成人的异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非人的政治和经济条件,而且还包括使人更加奴化和物化的极权主义和消费主义的社会性格以及技术理性的统治等种种现代西方病态文化的要素。异化使人与自身、与他人相脱离,使人感觉不到与自己以及外部世界的紧密联系,使人的生活与“人类的内部统一”的历史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因此,社会和谐必须以消除人的异化为前提条件。

五、自由理论

自由是什么?“自由是人存在的特征,而且,其含义随人把自身作为―个独立和分离的存在物加以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而有所变化。”[6]人在生物学上的弱点,恰恰是人类文化产生的条件。人从存在之日起,就面临着不同行为模式的选择。即当个人从先于个体化进程而存在并导致个人完全出现的始发纽带解放出来后,他又面临寻找不同于其前个体存在状态所具有的更安全的保护方式。他要么臣服,要么与人和自然自发联系。随着个体化进程日益加剧,一方面,自我――组织结构完整的整个人格――力量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孤独日益加深。如果个体化进程的每一步都伴随着相应的自我增长,或者说,如果力量日益增长和个体化日益加深两方面完全均衡,人的发展就和谐了。但事实上,整个人类个体化进程所依赖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条件不但没能为个体化的实现提供基础,一些个人及社会的原因在个体化过程自发进行的同时反倒妨碍了自我的增长,从而导致心理逃避机制的产生。从物种演化角度看,人类历史是一个个体化和自由――这里指消极意义上的“摆脱束缚,获得自由”(消极自由)而非积极意义上的“自发地发展”(积极自由)――不断加深的过程。人的存在与这种意义上的自由自始就密不可分。

在始发纽带的连结中,和谐是一种浑然一体的状态。始发纽带屏蔽了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理性及批判能力发展的绊脚石。但他们也有于人有利的一面,即个人与自然、部落、宗教浑然一体,没有孤独和焦虑。当这种原始的和谐被打破之后,“解决个体化的人与世界关系的惟一可能的创造性方案是:人积极地与他人发生联系,以及人自发地活动――爱与劳动,借此而不是借始发纽带,把作为自由独立的个体的人重新与世界联系起来”[6]。可历史的事实是,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人挣脱了束缚自由的纽带,但又没有积极实现自由和个性的可能性,这种失衡在欧洲的结果便是,人们疯狂地逃避自由,建立新的纽带关系,或至少对自由默然视之。”[6]于是,现代人缺乏原创性的伪感觉、伪思想和伪愿望取代了富有原创性的真感觉、真思想和真愿望,他在生命的过程中逐渐丧失了自我,而自我是自由个人真正安全的基础。自我的丧失加剧了现代人趋同的必要性,他为此牺牲了个人自我的完整性。然而这只能帮助他忘掉自我是个分离的个体,对自由的逃避并不能恢复他失掉的安全,消极的自由给他套上了新的枷锁。他仍然感到孤立、孤独、焦躁和无能为力。

弗洛姆指明了获得永久自由的条件:“表达我们思想的权利,只有在我们能够有自己的思想时才有意义。只有内在的心理状况能使我们确立自己的个性时,摆脱外在的权威,获得自由才是永久的。”[6]否则,人就仅仅是在主观意识上认为自己自由并只服从自我,而在客观上,他失去了自我,形同一个机器人。他坚信“还有一种积极的自由状态,其中个人作为独立的自我存在,但并不孤立,而是与世界、他人及自然联为―体”,“即,自由扩大的过程并非恶性循环,人可以自由但并不孤独,有批判精神但并不疑虑重重,独立但又是人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自由的获得要靠自我的实现,……自我的实现不仅要靠思想活动,而且要靠人全部人格的实现和积极表达其情感与理性潜能来完成。这些潜能人人都有;只有在表达出来时才成为真的。换句话说,积极自由在于全面完整的人格的自发活动。……自发活动就是自我的自由活动”。[6]总之,在弗洛姆看来,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新的和谐,就是一种积极的自由状态;社会和谐的实现过程与积极自由的实现过程完全是同一个过程。

六、爱的理论

弗洛姆认为,对人类存在这一问题真正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

他指出,爱的问题是一个能力问题而不是对象问题;在爱中,人是人而不是商品;爱是一门艺术,它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它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统一。“真正的爱是内在创造力的表现,包括关怀、尊重、责任心和了解诸因素”[7],它意味着不断增强爱他人的能力以及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爱并非一种‘情感’,而是一种积极的驱动力和内在的相联状态,其目的是对象的幸福、发展与自由。”[6]爱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它的每一个理论必须以人的理论、人的生存理论为前提。在超越了与自然合二为一的动物世界――这是人的存在的根本要点――后,“人只能继续前进,不断发展人的理智,用一种新的、充满人性的和谐去取代永不复返的类人猿时代的和谐”[7]。人拥有理智,是一种意识到自我存在的生命,如果不能以某种方式与他人或周围世界结合在一起,就会感到孤独和恐惧。克服孤独感,摆脱孤独的监禁,对人来说是最大的需要。“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这种孤独感,如何超越个人的天地,实现人类的大同。”[7]“要求实现人与人的结合是人内心最强烈的追求。这是人类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一股把人类、部落、家庭和社会集合在一起的力量。没有实现这一要求就意味着要疯狂或者毁灭――毁灭自己或者毁灭他人。没有爱,人类一天也不可能生存。”[7]爱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7]。在爱中,两个生命合为一体,却依然保持两体。爱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并使之结合,“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使人保持对自己的忠诚,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的面貌”[7]。“这种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7]。他将爱划分为博爱、母爱、、自爱和神爱五种形式,并强调,尽管它们在爱的对象方面有区别,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爱,都同人类的内部统一密切相关。

在他看来,只有当爱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态度之后,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新的和谐才能实现;而只有在人不再同自己的力量产生异化并且不再通过崇拜新偶像――国家、生产、消费的方式去体验自己的力量、个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所有人全面发展的条件的社会,真正的爱才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态度。

参考文献:

[1]弗洛姆.健全的社会[M].欧阳谦,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

[2]弗洛姆.人的呼唤――弗洛姆人道主义文集[M].王泽应,刘莉,雷希译著.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1.

[3]弗洛姆.生命之爱[M].王大鹏,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 [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21-22.

[5]Marc Renault,Sur l’existence de la métaphysique[M],Les Presses de l’Université d’Ottawa,1988, p.6.

[6]弗洛姆.逃避自由[M].刘林海,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

[7]弗洛姆.爱的艺术[M].李健鸣,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王松平,硕士,现任教于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和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