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中国大宗商品进口垄断真相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中国大宗商品进口垄断真相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2010年11月,一把“柴油荒”全国大火,映红了中国大宗商品进易多年深陷的泥潭:对外,在国际贸易体系的定价权几近崩溃;对内,则承受了外部涨价带来的全部输入压力。

中国大宗商品的进口,长期采取国营贸易制度。虽然,近年来非国营贸易配额逐渐增加,但大国企及其联盟对石油、铁矿石等战略物资的进口,仍然牢固保持垄断

那么,在这泥潭深陷中,国营贸易制度背后的进口限制和权利分配,起了什么样的助推之势呢?

国企垄断进口

在11月26日北京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张跃将近日来席卷中国南北的“柴油荒”归咎于垄断体制。他认为,垄断体制导致国内只有少数主要石油公司参与市场,而这些企业对于市场需求预计不足,导致供应跟不上。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中国石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贸易。自2001年以后,中国对原油、成品油(燃料油)等产品的进出口权和经营权逐年放开,尤其是2008年对成品油(燃料油)的进口申请程序进行改革以后,非国营企业的审批有了较大程度的放宽。

但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和珠海振戎这五大石油央企,仍然是原油进口的主力。据国家商务部公告,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总量为2530万吨,预计仅占到当年中国原油进口总量的11-13%。

目前中国仅有22家企业拥有非国营资质。即便如此,以非国营贸易名义进行石油进口贸易的企业,大部分仍然是国有企业,其中不乏中石油、中石化的子公司。据悉,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中的约40%由中石化旗下企业获得。其余获得50万吨以上配额的11家企业有黑龙江联合石化、振华石油、中化石油、中海油总公司、中国工艺(集团)总公司以及中国康力克进出口有限公司、陕西延长集团等,难见民企踪迹。

目前中国进口原油需要中石油、中石化及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的“排产”(安排生产)计划,出具“排产”证明,海关才予以放行,铁路部门才安排运输计划。此外,即使拥有非国营贸易配额和国内原油销售权的企业,也不允许向地方炼油企业销售进口石油。

商务部等机构数据显示,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更掌握着中国53%原油、成品油的进口权,而其他企业进口原油后须返销给这两大集团,由其统一安排销售。据悉,非国营贸易配额中约80%通过与中石化合作,流入中石化炼油系统,而其余约20%则与中石油合作,流入中石油炼油系统。

自去年力拓“间谍门”案发,中国铁矿石贸易市场的乱象尤为引人注目。虽然铁矿石没有像石油进口那样的配额限制,但是进口铁矿石却需要获得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批准的资质。

目前,中国112家企业有资格进口铁矿石,其中贸易商占到约40家,远远低于国内钢企的数量。而在2005年时,中国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多达500余家,其中贸易商占一半以上。也是从这一年开始,中国钢铁协会对铁矿石进口资质进行缩编。

钢铁行业研究专家、中国联合商务网首席分析师马忠普介绍,目前没有哪个民营钢铁企业获得进口资质,但是有民营进口商。对进口商的准入限制仅仅是在供货量上,低于一定量就会被砍掉。他认为,设置进口商的门槛,有利于与海外巨头议价。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附件,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和烟草等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经营,涉及企业有中国粮食进出口总公司、华润公司、南光进出口公司。然而,根据入世具体承诺,农产品国营贸易将做适当开放,适时适机给非国营贸易商以一定的进出口权限。例如,中国2006年1月取消了植物油的进口国营贸易管理。

对农产品国营贸易经营,中国采取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和配额制度进行调控管理。农产品进口的所有领域,包括种子的进口都需取得商务部颁发的许可证。据悉,中粮公司和中国棉麻进出口公司等国营企业可以自动从商务部获得进口许可证,而对于其他大多数从事农产品贸易的企业来说,办理这一手续则会面临许多障碍和隐形成本。

更不透明的是,业内人士介绍,中国政府自1996年4月起对小麦、玉米、大米采用关税配额制度,但却从未公布关税配额的管理办法,配额数量的确定和分配办法也不尽透明。而谷物的进口配额由国务院决定,然后由中粮公司具体执行。

垄断利益的受享者

河北省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齐放,勾画了这样一条中石油与中石化运营路线图:垄断盈利――国际油价上涨――垄断利润减少――减少市场供应(油荒)――调高国内油价――垄断盈利。他认为,大国企凭借垄断地位只“盈”不“赔”,将国际油价的负担完全顺延给社会公众以维持其垄断利润。

安邦咨询研究员李浩认为,垄断国企已经变成事实上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主动谋求超额利润,“很多加油站,尤其是民营加油站抱怨得不到油料供应就是明证。”虽然中国逐年增加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但在实际运作中,民营油企却难以拿到原油。

在铁矿石进口领域,有一个公开的秘密,那就是,把握进口权的大型钢铁厂几乎家家都在倒卖铁矿石,利润以亿元记。铁矿石进口商手中最值钱的就是进口资质。

据知情人士介绍,仅2008年,就有超过10%的长协矿被拿到市场上倒卖,平均每吨加价在500元以上。该年,南方某大型钢铁企业全年销售长协矿近400万吨,纯利润不少于18亿元,占到其当年总利润的近30%。

虽然,中钢协一直把稳定价格的希望寄托在加强进口垄断上,想让大型国有钢企挑起重任。然而,事实却表明,这些大型国企非但没有取得与国外矿山谈判的胜利,反而在哄抬国内铁矿石的暴涨方面“颇有贡献”。

钾肥进口机制遭到同样的问题。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中国国际肥料工业协会前任主席武四海在《突破钾资源垄断,保护农民利益》发言中指出,中化、中农两大公司对钾肥进口权形成了垄断,同时对国内销售整体也造成垄断,这使得它们能够左右价位,从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据报道,近年来,国际钾肥市场供过于求,2006年世界钾肥产量过剩690万吨,2007年过剩660万吨。然而,中国钾肥进口价格却年年攀升,进口垄断机制被认为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李浩认为,现行的石油、铁矿石、化肥都是标准的进口垄断,少数大国企或企业联盟把持了进口渠道,这势必会导致进口量无法及时跟上国内需求的变化,同时也会形成长期的供应不饱和状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进口垄断权中获取利益。

如此一来,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就是上述有进口权的国内大企业;其次是国外供应商,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只需要跟数量较少的中国进口商打交道,降低了谈判成本,同时也易于结成利益同盟。

放开民企?

齐放介绍,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河北人大代表团就提出《拓宽原油进口渠道,保障国内石油市场稳定》的建议。对此,国家商务部商务司红头文件给予答复,称“建议中提到的进口原油自主交易流通问题,看似一个贸易问题,实际上涉及中国石油工业管理体制。贸易政策需要配合产业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

《国际石油经济》主编杨朝红认为,中国现有大宗商品进口模式是按照WTO的要求去做的,且是较为符合现行国情的做法。她同时表示,将来随着整体的市场机制、法律框架、储备条件等方面完善之后,发展的大方向是市场化,允许更多符合资质的企业进来。

根据9月17日商务部公告,公布2011年原油非国营贸易申请条件有“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

杨朝红认为,这些限制条件是合情合理的,安全问题是首要的考虑因素,如果不考虑基础条件,而放开民企,最终民企可能无法承担其中的风险。

对于大宗商品进口应以国企为主统一采购的主张,李浩表示,持这种观点者认为这种类似日本模式的方式能够集聚起足够强大的议价能力。然而,问题在于日本商社模式的统一进口是本着对本国所有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中国目前采取的方式却是进口权掌握在国企手中,很多民企得不到好处,反而要高价从国企手中购买资源,有时候价格甚至比国际定价更高。

近三四年来,每逢铁矿石长期协议价格谈判关键期,中钢协便号召国内所有钢企“团结一致对外”。但令中钢协沮丧的是,多数民企依旧我行我素,八仙过海,找买铁矿石。一位中小型钢企负责人表示,“我和那些掌握谈判权的国有大企业,一不共享利益,二无共同‘敌人’,要我们如何响应钢协号召?”

李浩认为,放开进口权这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因为只有充分的竞争才能获得整体利益最大化,“即使要统一进口话语权,也是在平等的权利下通过自我结盟实现,这能够充分保障各个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也会带来整体效率的提高。”

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现行石油、铁矿石和农产品进口模式的形成,原因复杂,非旦夕可变。

梅新育解释,在石油和粮食进口领域中国实施国营贸易安排,这是在目前的国际政治军事格局和资源禀赋下,尽力增强市场地位和谈判能力所做的安排,“如果不这么做,而是完全放开,让很多私营企业无门槛进入,那么我们高度分散的进口企业肯定要被对方的集中的寡头们任意宰割,铁矿石市场就有点这个样子了。”

“大宗商品进出口,问题归根结底应追究于国际产业链的战略控制力度,而不是简单地着眼于国企或民企。”马忠普认为,战略物资的进口必须在国际上掌幄产业链、权益矿,控制源头。而在对外开拓权益矿方面,他主张多种形式的资本、企业、投资公司参与。